第十一章 一神

卷四 在基督裡合一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弗四6)

這幾句話完成了使徒從第四節開始的這段偉大敘述:“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這也是使徒勉勵以弗所基督徒“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之高潮。我們已經看過,他提出七個理由,又把它們分成三個部分。頭三個理由是以聖靈為中心(一個身體,一個聖靈,一個蒙召的指望);其次的三個是以子為中心(一主、一信、一洗);現在來到最高潮——“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保羅寫給眾教會的信最大的一個特色,就是他總是將討論推向最高峰。舉例來說,我們發現他在羅馬書第十一章也是如此作。他略述教會歷史,指出以色列人如何暫時盲瞎之後,他看見神偉大而確定的旨意。最後他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與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33~36節)。使徒並沒有停留在聖靈或子這部分,這是許多基督徒容易犯的毛病;他總是繼續講到父。

我們必須提醒自己一個事實:使徒是根據實用的次序來安排這些真理的。作為教會的肢體,我們很自然會先想到聖靈。但是聖靈的目的是把我們帶到子那裡,因為祂是奉差遣來榮耀子的。子的主要心願則是榮耀父。現今尤其需要強調這一點,因為人很容易忘記這一點。有一派頗流行的神學強調以基督為中心的救恩。從某方面說,那是正確的;但我們絶不可停留在子這方面。使徒彼得提醒我們:“因基督也曾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三18)。

使徒急欲指出,與我們基督徒的救恩相關的每一件事,都包含了合一的要素;在聖三一神的教義中,這一點尤其明顯。三一神中的每一位都與我們和我們的救恩有關;每一位都有祂特殊的工作,而且都與其他兩位合作。使徒勉勵以弗所信徒要常常記住這一點。他沒有一開始就談到他們,他乃是將有關他們救恩的客觀真理提醒他們。這是解決我們大多數問題的關鍵。我越來越發現,基督徒生活中大多數的問題是起因於我們太主觀了,花太多時間在檢查自己和自己的感覺上,把它當作屬靈的脈搏。要醫治靈魂大半的毛病,有一個方法,就是注視那個偉大的客觀真理,就是我們救恩的榮耀。我們若是明白聖三一神密切關心着我們的救恩,我們的整個情況就會全然改觀。聖經有關救恩的教訓是,早在時間開始之前,在永世中,父、子、聖靈之間,就已經擬定了救贖我們的計劃;直至時候滿足,計劃就付之實行。使徒教導說:作為教會的肢體,我們與父、子、聖靈都有關係。這種關係使合一成為必然的事。

這也是保持合一惟一的方法;不是設立一個龐大的組織來製造合一。產生合一的方法乃是傳講福音。合一是從對真理的認識和瞭解而來的。

現在來到有關“一神,就是眾人的父”這個真理上。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常常忘記教會是“神的教會”。有的異端談到“基督的教會”,從某方面看,教會確實是基督的教會,但是聖經用的詞是“神的教會”。例如我們讀到:“在哥林多神的教會”。

這如何幫助我們明白合一的原則呢?第一個詞是“一神”。這是說,我們基督徒知道只有一位神。以弗所信徒從前所屬於的異教世界並不相信這個真理。正如使徒提醒哥林多人:“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知道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們也是藉着祂有的”(林前八4~6)。此處也一樣,使徒在談到合一時,特別提出“一神”的論證。多神論總是會導致分爭。有人拜木星,有人拜水星,有人拜火星或別的神。保羅在雅典發現異教的世界充滿了拜各種神祇的祭壇。他在各處都教導說:這是魔鬼工作的結果;因為只有一位神。既然只有一位神,在凡相信祂的人中間就必然有合一。

使徒不僅教導說只有一位神,他同時強調只有一位神的這個事實。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但也是三一神教義的精義。我們不相信有三位神,神祇有一位,祂乃是“在可稱頌的三個位格”中。猶太人必須持守、保護的就是有關“一神”的教義。這也說明為什麼有些猶太人一開始時會發現很難相信耶穌基督,因為祂自稱與父原為一。這似乎在暗示說有兩位神,其實不是。不要試着瞭解這一點,沒有人能明白這最高的奧秘。然而這是我們在聖經裡看見的真理。一神,只有一個神。但是在神裡面有三個位格。這不是說神有三位,這不是三神論,是獨一神論。使徒寫下這段話時,心中對此有很清楚的認識。我們承認聖靈,承認子,承認父,可是我們說,這三位是一個神。

整本聖經都是如此教導。我們讀到,聖靈在我們裡面,基督在我們裡面,父神在我們裡面。我們讀到,聖靈成就了一些事,基督也成就了同樣的事,而父也作同樣的事。這不過是另一種方式強調三一神的真理。“一神別三位,三位是一身。”三位合而為一,是三重的合一。它再一次強調了教會合一的原則。既然三一神是合為一的,我們敬拜神、屬於神的人也必然是合一的。因此我們可以藉着觀察、相信三一神的教義,而提醒自己“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我們可以由此得出幾個實際的結論。救恩的目的是將我們“引到神面前”。這句話得不斷重複和強調,豈不是很稀奇嗎?救恩的目的不是把我們帶到主耶穌那裡。主耶穌基督已經來到世界上,並且作完了這一切,將我們“引到神面前”,到父那裡。所以我們是向父禱告,而不是向主耶穌禱告。我們藉着主耶穌基督前來;但這一切的目的是將我們“引到神面前”。我們若明白聖經的信息,就知道這是必然的結果。首先我們發現,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人服在神之下。然而罪與悖逆進入世界,使人墮落,結果是人與神隔絶。因此是罪使我們與神隔絶,而救恩將我們帶回到神面前。救恩最主要的目的不只是要我們有喜樂,享受某些經歷和利益。當然這些都是救恩的一部分,但是我若不明白救恩的主要目的是使我與神和好,使我得以進到神面前,那麼我就對救恩尚未認識清楚。這一點正是基督教別與異端和其他宗教的地方。後二者總是以人為中心,追求人的利益;但是基督徒的信仰和教訓是從神開始,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引向神——“一神”。

這一直是救恩的最大目的,我們基督徒都是來到同一位神面前;既然是同一個神,我們彼此之間就不應該有區分。我們有同一個敬拜的對象。使徒在以弗所書稍早的部分已經數次討論過這個問題。他在第二章第十八節說:“因為我們兩下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猶太人原是敬拜神的,外邦人則是敬拜假神的;但如今這一切都成為過去了,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瞭解這一點,合一就自然水到渠成。

在天上,每一件事都是以神為中心的。啟示錄第四章和第五章如此教導。活物、長老、聖天使都俯伏敬拜那活到永遠的父神。在祂面前天使都遮住臉。天上有絶對的和諧。這也正是天上所以成為天上的理由;那裡沒有混亂,沒有不和。每一樣事都互相調和,都是和諧的。神是一切,大家都敬拜祂,俯伏在祂面前。所有事物都以祂為中心,因此天上充滿了福氣、喜樂,和完美。但是保羅又提醒我們,即使現今在世界上,我們也可以敬拜這一位神,當我們體會祂的同在時,所有的區分、分爭都會煙消雲散。在神的榮光中,其他一切都不禁黯然失色,我們就“沉浸在奇妙、愛、讚美中”。一神!我們敬拜祂,這惟一的神。沒有必要爭論合一,體驗神的同在本身就能產生合一。

更進一步說,我們應該提醒自己,我們都是到同一位神面前。如今在世界上,我們是教會的肢體。我們的救恩使我們得以與神和好,得以敬拜祂。但我們不是長居此地,我們在世上只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正邁向錫安。將來我們要見同一位神。“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我們要回到永恆的家。正如詩歌所說:

同一喜樂中的氣氛,
在於永遠的岸前;
在彼惟一全能的神,
掌權愛中至永遠。

但願我們明白,我們都在神的看顧下,都要到神那裡去。只有一位神,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然而使徒並未停留在此;他說:“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值得注意的是,他說的是“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而不是“一神,就是一切的父”,他不是指每一件東西——受造物、宇宙,和其中包含的一切。他指的乃是人,然而我們必須立刻指出,這裡並不是指所有的人。有些人卻是這樣認為,他們在這節經文裡找到所謂的 “神普世的父性”。他們辯稱:“神是所有人的父,我們基督徒不可以把神限定只作我們的父。”若仔細分析這節經文,就會知道不是這個意思。使徒是在講教會,而不是世界。他寫信的對象是那些同屬於一個“身體”的人,他們是“在基督裡”的人;他勉勵那些基督徒“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他想到的不是一般的世人,而是那些已經從世界出來、加入基督的身子、成為祂奧秘身子的肢體之人。整節經文是單指基督徒的;“眾人”包括所有的基督徒,其餘的人則不在內。

不但如此,最後一個短語“住在眾人之內”就足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它絶對不是用來指非信徒的。神祇能“住在”基督徒裡面。我們可以更進一步提出一個確定的證據。下一節——第七節——足以建立我們的論證,證明使徒這番話是指教會說的:“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他接着就討論教會裡不同的恩賜和功用。所以從一開始他的注意力就放在教會和基督徒上面,他沒有論及任何有關非信徒的事。

神不是所有人的父。主耶穌這樣說到有些人:“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約八44)。神創造萬物,從那一方面說,祂的父性是概括的;但此處提到神是父,對象則限定於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所以雖然我們不相信神是普世之人的父,或普世之人都是兄弟,但是我們相信神是所有屬基督之人的父。使徒在以弗所書一開頭就說:“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他的整個論證是,藉着基督,神也成了我們的父。我們必須把握一個驚人的事實:這位偉大、榮耀、永恆的神,是我的父!保羅在第二章重複說:“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18節)。然後他又在第三章提到:“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14、15節)。此處他不過是再重複一遍。我們若靠着聖靈得以明白我們是神的兒女,那麼我們的整個思想和生活都會全然改觀。使徒彼得用了一個不同的表達法,他說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這不是說我們變成了神,而是說我們從神自己得到了一個生命的原則。

這是成為基督徒的真正意義。一個基督徒乃是重生、由聖靈而生、由神而生的人。這個永恆的、神聖的生命原則已經賜給他了;因此他是神的兒子,神是他的父。這必然帶來合一的原則。我們基督徒既然都是神的兒女,屬於同一個父,就屬於同一個家庭。我們都屬於保羅在第二章末了所提醒我們的那個家庭:“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我們既被接納,加入神的家,祂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裡,我們得以呼叫“阿爸!父!”(加四6)。我們對這一類的事實在鮮少提及或思想。我們太過于專注在外表的事上,或基督徒生活的環境和外圍。如果我們回到中心,瞭解神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祂家裡的人,祂待我們如同祂親愛的兒女,那麼我們的整個觀點會改變,合一必然接踵而至,正如黑夜緊接着白日一樣。

使徒是一位有智慧的老師,他認識以弗所人,他也認識我們。因此他沒有停留在這個概括的論述上,他繼續談到特殊的部分。他加上一句,“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他加上這一句話並不是徒作修飾用的,也不是堆積一連串無意義的字句。他是在詳細解釋前面說過的話,知道他們若明白這一點,就能解決問題,並且能幫助他們“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他把概略的敘述分成三個特殊的部分。有些人解釋這句話說,保羅顯然又重提三一神的教義。他們說:“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是指父神,“貫乎眾人之中”是指子神,“住在眾人之內”是指聖靈。很多解經家對此議論紛紛,但都是大同小異。其實那種解釋是不可能的,因為使徒這裡是在討論父神的部分。他已經討論過子和聖靈了;現在他是論到父,毫無疑問的,這三個子句都是指父神說的。

我認為使徒已經在頭三章解釋了他在此處的意思。他說到父神的第一件事是,祂是“超乎眾人之上”的,意思是祂遠遠高過一切。那是指父神是至高的,祂有超然的地位,在三一神的“行政”中,父神是最高的。救恩的大工裡,子順服于父,雖然祂與父是平等的;而聖靈則順服于父和子。神“超乎眾人之上”,祂高過一切。這是否指神創造萬物,所以祂超乎整個宇宙?固然不錯,但保羅此處不是這個意思。他想到的是教會。當他說神超乎眾人之上時,他是指在教會中,對蒙贖的教會而言,神高過一切。很顯然的,他是說在教會的事上,在蒙救贖的人中,在你我這些基督身子的肢體中,在聖三一神裡,父神是一切的起源。教會是祂最大的心意和設計。使徒已經在第一章解釋了:“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3節)。他從此處開始思想,我們也當如此作。他那時正打算解釋基督徒的教義,揭示神設立教會的奇妙事實,但是他先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開始。他在接下去的一節又強調同一件事:“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父神先有這個念頭,祂加以計劃。然後請注意這別具意義的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神自己的意思!

稍後的經文可以看見對同一個真理更清楚的解說:“都是照祂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9節)。這位偉大永生的神在祂的榮耀、無限中,就“預定”要垂顧你我,救贖我們脫離罪、撒但和地獄,把我們放入“基督的身體”中,使我們作祂的兒女。神這樣作,是“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照祂預定的美意”。從這個角度看,父神是“超乎眾人之上”的。祂的旨意清楚寫在下一節中:“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10節)。

使徒在以弗所書第四章討論合一的問題時,特別提醒我們這些事。他的論述是,“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既然祂遠超過一切,祂的計劃和心意乃是重新聯合我們,使我們在基督裡合一。如果你明白這位高過一切的神最大的心意,是把我們這些被罪分隔的人再聯合起來,並聯于元首基督,那麼你就知道合一是無庸爭議的事了。我們若喜愛這真理,就不可能有分爭與不和,我們不會允許自己處在引起分爭的地位上。

保羅又說,神不只是“超乎眾人之上”,祂也“貫乎眾人之中”。意思是祂貫穿一切,積極參與一切。這話描述了神的攝理(providence;或譯照顧、照管)。換句話說,神運行在教會生活中,並且保守它。是神的能力創立教會,持守教會,堅固她,直到最末了。使徒在第一章結尾的時候替自己作解釋,他為以弗所人向神感恩,他也為他們這樣祈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18~20節)。他對他們存的心願是,他們能明白神“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這大能在他們還“死在過犯罪惡中”的時候,就拯救他們脫離黑暗和死亡,進入光明和生命裡。祂使他們活過來,這大能使他們從死裡復活。若非神的大能,就沒有人能得救。神使我們活過來,救我們脫離罪的墳墓。

第二章對此有詳細解釋。神不只是使我們活過來,祂也保守、扶持我們。保羅對以弗所人說,最重要的是明白“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這能力是在我們每一個人裡面的。我們都有同樣的能力、生命和力量。有一首講到教會的詩歌如此提醒我們:

同一位神同在亮光,
照明所有得贖人;
除去疑惑,除去愚妄,
照明我們的疑問。

同一目的在於高天,
同一信心不疲倦,
同一定質來看前面,
同一希望得完全。

保羅寫信給腓立比人時,心中也存着同樣的意念。他說:“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二12~13)。在我們救恩的每一部分裡,都可以看見神成聖的能力。祂“超乎眾人之上”,祂也“貫乎眾人之中”。

最後,祂也“住在眾人之內”。這是最奇妙的一句,意思是父神、子、聖靈都住在我們裡面。使徒在第二章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19~22節)。教會是神的居所;祂住在她裡面,因此祂也住在我們裡面。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也如此教導:“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十四23)。這些話將這個真理的奇妙和榮耀都陳現出來了。我們若不合而為一,就不可能體會它。難怪主耶穌在祂的“大祭司禱詞”中這樣禱告:“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十七21~23)。“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你可曾思想過這個偉大的真理?你考慮過父、子、聖靈都涉及到你的救贖嗎?你知道單單明白這一點就足以使我們合而為一嗎?所有教義的最終目的都是使我們認識神,敬拜祂;任何教義若不能把我們帶到這一點,它就毫無意義。如果你的靈裡不肯謙卑,缺乏愛心,如果你對神子民的合一毫無興趣,那麼你的知識不過是頭腦的,不但沒有益處,還可能是從魔鬼來的。主耶穌說:“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十三17)。你是否極力想明白“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