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一洗

卷四 在基督裡合一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一主、一信、一洗。”

(弗四3)

現在來到以主耶穌為中心的第二組陳述裡的第三部分——“一洗”。顯然使徒提出這幾點並不是偶然的。他不是隨便作一系列的陳述,也不是重複同樣的話。他實際上是鋪陳這個信息,解釋其意義。他特別採用這種方式,好向以弗所信徒證明教會合一的本質,合一的不可避免,以說明在他們中間保守合一是多麼重要。我們已經看到,“一主”和“一信”所強調的各有不同。“一主”強調的是主自己,“一信”強調的則是稱義的信,特別是神使人稱義的信。

毫無疑問的,單單提到“一洗”這個詞,,都會使許多人心中浮起一個問號:“有關洗禮的事最容易引起爭論,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此處的‘一洗’怎麼能促進合一呢?”不論我們如何解釋“一洗”這詞,它都顯示合一是不可避免的;以弗所人可以藉此來使自己相信,他們必須“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所以我們不只是討論一般的洗禮,也必須在討論“一洗”時清楚說明它如何能在基督身子的眾肢體中帶來合一。

我們必須先提出負面的幾點,因為有人說洗禮的問題非常簡單,簡直不成為問題。幾世紀以來一直有人教導說,這裡的一洗顯然是指他們所謂“重生的洗”。他們說:“受洗就是重生,因此任何人受洗,他就因着這個行動有了新生命,得以重生。”所以他們在一個孩子受完浸之後就說:“現在這個孩子重生了。”意思是,藉着受洗的行動,就使小孩子得重生了。這種教導在教會中甚為普遍,不僅限于羅馬天主教會。這一派學說認為,使徒這整句話——“一主、一信、一洗”是說,只有一個主,在主裡只有一信,而加入主身子、得重生的法子只有一個,就是洗禮。羅馬天主教會認為洗禮本身能發揮功用。因着神父的禱告,水就具有恩典,也就是重生的恩典,於是孩子就重生了。有些人也許不至于這麼極端,但他們多少相信,洗禮的行動本身可以使受洗的人重生。

另外有些人用洗禮的方式來解釋“一洗”這個詞。我記得曾讀過一個人的講章,裡面提到“一洗”這詞,他用短短一句話就帶過了:“這當然是指成年人的浸水禮。”如此而已。對他來說,一點問題也沒有。他也許從未想到,以這種方式來解釋,很顯然會在教會中引起分爭,就更無合一可言;甚至比前面提到的那一派更有害合一。我們不能接受這種說法,它只是提出洗禮的方式,卻未指明為什麼“一洗”是合一必然的條件。

第三種解釋認為,“一洗”是單指洗禮的儀式。他們不相信洗禮能帶來重生,也未教導某一種特別的洗禮方式。他們相信洗禮有一定的禮儀,所以使徒只是指一個事實:當人成為基督徒的時候,他們就受洗,這是他們主動加入教會的表示。當然這種說法有道理存在,但是我們必須謹慎,因為這可能導致一個危險,就是把洗禮視為得救的必然條件。我們固然反對“重生的洗禮”一說,因為聖靈從未如此教導;另一方面也當留心,不要視這種禮儀為必不可少的。我們絶對不能說:“一個人若不受洗就不能得救。”毫無疑問的,早代貴格會中有些極優秀的基督徒基于某些原因而從未受洗,今日救世軍當中也有一些人是如此。再來看看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強盜,其中一個最後得到了救恩,這是無庸置疑的,然而他也從未受洗。還有許多人是臨終時才悔改相信的,他們根本沒有機會受洗。洗禮並非得救的必要條件,所以使徒不會單單強調儀式本身。

顯然這三種建議都不足採信。我認為使徒此處是指洗禮所代表的意義。我們知道替剛信主的信徒施浸是初代教會的習俗。使徒行傳中這一類的例子就屢見不鮮。例如五旬節那天所發生的事。當時有些人對彼得喊道:“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回答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稍後我們又讀到,腓立比監獄的禁卒信了主之後,“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他們這樣作,乃是遵行主的命令。僅有洗禮和主的晚餐這兩個聖禮是我們承認的,因為聖經只教導這兩項。更重要的是,我們得記住,這些只是外在的表記,代表了內在看不見的屬靈恩典。含義才是最重要的因素。

我必須指出,“一洗”的解釋必然隱含在屬靈的領域裡,而由洗禮這外表的儀式表達出來。至於你採取哪一種洗禮的方式,則無關緊要。洗禮的模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所代表的意義。這種解釋與保羅提到的,也一再強調的合一原則不謀而合。我要指出,在洗禮中,不論你施洗的對象是小孩或成人,不論採取的是浸水禮或點水禮,只要這個人是受洗歸入主名下,合一都是可能的。我們完全反對一個嬰孩可以藉着洗禮變成基督徒的說法,同樣的,洗禮也無法使一個成人變成基督徒。洗禮這個行動本身不能成就任何事;但它確實代表、象徵了一些東西,這就帶出了合一的要素。

首先我要強調,洗禮乃是歸入一個名下,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馬太福音的末了告訴我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這中間並無衝突,因為基本上說受洗是歸入主耶穌基督的名下,我們藉着祂而得以歸入聖靈和聖父的名下。讓我加以解釋。使徒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提供了極精闢的見解,他在那裡提到教會裡面分爭結黨的問題。他說:“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我的意思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然後保羅問道:“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顯然他在提醒他們,他們受洗是歸入主的名。他又繼續說:“我感謝神,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以外,我沒有給你們一個人施洗;免得有人說,你們是奉我的名受洗。我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此外給別人施洗沒有,我卻記不清。”請注意他是如何謹慎地把洗禮放在適當的地位和觀念上。不過最富含意的還是他提出的那些問題:“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當然不是。他們不是奉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的名受洗;他們每一個人都是奉主的名受洗。一主,由那惟一之主而產生一信,就是使人稱義的信,由歸入同一位主的名下而產生了一洗。

再舉另一個例子。我前面已引用彼得在五旬節說的話,記錄在使徒行傳第二章第三十八節:“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然後是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第五節:“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先前他們只知道施洗約翰的洗,如今他們是“奉主耶穌的名受洗”。祂是惟一的名,奉祂名所施的洗也只有一個。可悲的是,常常在教會中,最重要的事被遺忘了,人們反而為洗禮的儀式和方法辯論、爭吵不休,以致引起分爭。要是他們記得所奉的是同一個名,就會開始注重合一的原則。

現在我們要探討奉基督的名受洗到底是什麼意思。對某些人來說,這個答案既簡單又明了。他們從容不迫地說:“那是代表我的罪得赦免,被洗清,因為我已被稱為義了。”這樣說固然正確,但如果你停留在此,就錯失了洗禮最重要的部分。請留意“受洗歸入”一詞,它提供我們一個鑰匙,去明白“一洗”的意義。它是指“屬於基督”,或“進入基督的領域”。

哥林多前書裡的一句話頗有意思,很能闡明這一點。使徒寫信給哥林多人,當時他們中間分爭迭起,他使用這段驚人的文字:“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裏海裡受洗歸了摩西”(十1~2)。這是在論到以色列百姓。神差遣摩西領他們從為奴之地埃及出來。他們剛離開埃及,法老的軍兵就從後頭追趕上來。以色列人到了紅海邊,神行奇蹟帶領他們行經干的海底。埃及大軍也跟着下去,卻被又合上的水淹死了。使徒提到這事件時說,以色列百姓“受洗歸了摩西”。這句話含義甚廣。他們受洗歸入了摩西的領導權和影響力之範圍內。他們認同摩西以及他代表的一切。換句話說,他們與埃及人分隔,從前他們住在埃及人中間,現今他們是被贖的子民,是蒙拯救、被保護的百姓,與神差遣來的摩西聯合。在他們和從前隷屬的法老之間,如今有了劃分的界限。

這也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寫照。洗禮是代表我們被放入主耶穌基督的領域和影響力之下。這是說我們從前是屬世界的,在世界的範圍內;但我們成了基督徒以後,就脫離世界的範疇,進入基督的領域,這就是洗禮的意義。保羅寫給歌羅西人的信上說:“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一13)。我們已被救離開世界,被放在神的國度,就是基督的國裡。我們如今是在新的範疇和新的領域中,在完全不同的影響力之下。不但如此,我們受洗並承認基督的一刻,就是宣告我們臣服于祂,祂是我們的主。那些以色列百姓可以隨自己的意思留在埃及,但他們聽從摩西,跟隨他,冒着性命危險把腳踏入紅海。他們徹底服從摩西的領導,完全信賴他;他是他們的領袖,他們的主。過紅海象徵了他們受洗歸入摩西。

因此洗禮代表你我這些基督徒不再屬乎世界和它的領域,以及它感興趣的事;如今我們是屬基督的人了。祂是我們惟一的主。我們如今是在一個新的領域中,已經離棄世界去跟從基督。這是洗禮所代表的意義。再來看看五旬節那一天在場聆聽彼得講道的群眾。他們中間有猶太人,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人,及其他的人;他們聆聽一位被聖靈充滿的人講道。他們看見並相信了真理,他們跨出重要的一步,就是受洗歸入基督的名下。他們知道這個行動可能會為他們帶來逼迫、家人的憎恨,甚至放逐,因為他們相信這一位拿撒勒人耶穌,祂曾被當作罪犯釘在十字架上。但是他們看見了真理,他們願意與祂聯合,受洗歸入祂的名下。這個行動是宣告拿撒勒人耶穌是他們的主;在屬靈的範圍裡該撒不是主,耶穌才是主,而且是惟一的主,祂是彌賽亞,是世人引頸以待的救主。

我們若說自己是“在基督裡”的,就是宣告我們已捨棄一切,只有祂是我們的主,所以我們要跟隨祂。祂自己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洗禮代表我們已這樣作了。它與合一的關係可以一目瞭然。從前我們是許多個體,各人偏行己路,都以自己為中心,自私自利。藉着洗禮,我們捨棄自己,背起十字架,跟隨基督。顯然當我們每一個人都這樣作的時候,就不會有分爭,就必然有合一。由於我們都捨下自己,我們就共同仰望主、跟隨祂。正如以色列百姓沒有自作主張,他們聽從摩西,跟隨他過紅海,我們也不再憑己意行,乃是跟從同一位主;因此我們是合一的。一洗必然會導致合一。

然而這個真理並不是到此為止。還有更深一步的意義,就是我們在羅馬書第六章所發現的:“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3、4節)。這句話是從羅馬書第五章第十二節開始的整個教訓的一部分。保羅在那裡告訴信徒,他們從前是“在亞當裡”的,與亞當聯合,如今卻是“在基督裡”了,與基督聯合,是基督的一部分。

保羅的論證是,亞當身為第一個人,他裡面聚集了整個人類,他就是整個人類。不但如此,神也使他作頭,作人類的代表。神對他說話,與他立約。神告訴他,他若犯罪,就會受刑罰,並被趕出伊甸園,而且必定會死。亞當違背神的命令,羅馬書第六章餘下的部分顯示,亞當犯罪的後果影響到他所有的後代。我們都在亞當裡犯罪了,因為我們都是“在亞當裡”的,是他的後嗣。整個人類是由亞當而出;因此他所作的我們也作了。這是因為人類是一體的,我們都要為它負責,並承擔其後果。“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

使徒繼續發展、鋪陳他的論述,他指出:“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他在羅馬書第六章說得更詳細:“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羅六1、2)。但是你如果問:“我在罪上死了嗎?”保羅的回答是,你當然死了。你在罪上死了,所以你能同基督一同向罪死了,你如今與基督聯合,正如你從前與亞當聯合一樣。基督為你所作的,你也作了。我們可以像保羅那樣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于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我不僅相信基督,有因信稱義而來的確據,知道我的罪已蒙赦免,因為神已在基督裡刑罰了罪,把祂的義賜給我,並且我如今是“在基督裡”了,我從聖靈受洗,加入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每一位基督徒都與基督聯合,都是祂身子的肢體。正如我們從前“在亞當裡”,現今我們是“在基督裡”。讓我們來看看這個後果,看看它在合一的事上之重要性。

使徒說:發生在基督身上的每一件事也發生在我們身上。祂被釘十字架,我們也與祂同釘十字架。保羅對加拉太人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又如羅馬書第六章第三節所說的:“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亞當犯罪時,我們也犯罪了;基督死時,我們也死了。我們與祂同死,同埋葬,意思是我們“向罪死了”。那麼,“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使徒接下去解釋說:“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他又說:“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意思是,我們對罪的領域是死的,對罪的整個權柄死了,對“世界”死了。使徒又對加拉太人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六14)。不論你是否有此感覺,只要你在基督裡,這就是事實。按着本性,我們每一個人都屬於世界、魔鬼,和罪;但我們既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就不再屬於那個領域了。不妨這樣說:從前我是在亞當裡的人,然而我既與基督同死,就脫離了那個身分。我不再屬於亞當的族類,而是屬於從主耶穌基督開始的這個新族類,祂是“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絶,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

沒有什麼比明白這一個真理更重要了。它在很多方面可以影響合一的原則。罪總是會引起分爭和混亂。人一開始犯罪跌到,分爭和混亂就進入了世界。你可以從創世紀頭幾章追蹤這個故事。該隱甚至殺了他的兄弟亞伯。這是罪的效應。罪總是引起分爭,因為它會導致自私。悖逆、作惡的人不再向神屈膝,他自認為是神。每一個人若都成了神,就必然會有混亂、分爭、不團結、不和睦出現。屬亞當的人都是如此。幾世紀以來世界一直是這樣;各國和各種族、團體、聯盟之間,分爭不絶,因為亞當的本性還存在於人裡面。一個人若“在基督裡”,就與祂聯合;他與基督同死;老我已經死了,如今是新造的人。既然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情形,就不會有爭鬥、分爭、結黨的事。

“一主、一信、一洗。”我們不再屬亞當,不再堅持己見,就不應該有分爭、敵對、嫉妒。我們不再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們不可以任何名字誇口,因為只有一個名——“一主、一信、一洗。”我們在祂裡面,不再屬亞當,我們成了基督徒,就是屬基督的人。我們已經與祂同死、同埋葬。老我和舊有的方法已告終。感謝神,還有積極的一面。我們也“與祂一同復活”。我們從祂領受了新生命。雖然我們曾死在罪惡過犯中,但我們已“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保羅繼續勉勵:“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這指一個基督徒不只是相信主耶穌基督,相信祂為他的罪而死,知道因着基督的死,他已蒙赦免。不但如此,他同時也“在基督裡”,與基督聯合,有基督的生命在他裡面。基督是頭,他是身子的一個肢體。基督是葡萄樹,他是枝子。他是基督的一部分。基督的生命在他裡面,同樣的生命也在每一個肢體裡面。基督徒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歸入基督的身子(林前十二13)。這是“一洗”的真正含義。我們若都明白這一點,並活在它的亮光中,就不會有分爭產生。基督是不可分的,身子只有一個,只有一種活的合一。身體裡面一定不能分爭結黨,不能有內戰。我們每一個人都在祂裡面,祂是頭,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進入我們的全人,以能力充滿我們,以愛環繞我們。

我們由此看見使徒“一洗”的意思。他腦中想到的不是儀式,也不是什麼神奇的方法;“一洗”乃是明白只有一個名,一個主,一個生命,就是神兒子的生命,祂救贖我們,又升到天上,我們得與祂聯合,祂的生命就是我們的生命。保羅寫信給歌羅西人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三4)。祂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每一個人若都能說:“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我們就能活出屬靈的合一。老我消失了,我們將在祂裡面,就是在那位永生的元首裡面合而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