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弗一18)

我們已經思想過使徒保羅為以弗所人所獻上之一般性的、包羅萬有的祈求,接着就要來看特殊的祈求部分。我們發現他所關切的是要他們明白三件特別的事。每一件事都有一個「何等」。他所祈求的是要他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但是使徒在開始探討這些特殊的祈求之前,不得不先提醒我們一個攸關重大的原則。他禱告神「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這三件事。乍看之下,我們可能會覺得他前面提到我們需要「智慧和啟示的靈」時,對此已有諸多的談論。但這並不是無謂的重複,使徒不是重複他已經說過的話。他其實是對他們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最重要的事,最中心的事,就是認識神自己;但我也要你們知道這些次要的事,這些特殊的事;然而我必須再次告訴你們,提醒你們:你們只能照着你們的悟性被聖靈光照的程度來領受它們。英文欽定本聖經在這裡用「悟性」這個詞;但其他譯本卻譯作「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中文聖經和合本亦然)。其間的差異取決於譯經者是採用何種原文古抄本。但無論如何,兩種譯法彼此並無矛盾。在聖經裡面,「悟性」「心」經常都是等同的。心在聖經裡的用法,不單是指情緒說的,它也指人格的中心,我們的存在、和我們行動的源頭。所以使徒所禱告的是,要我們的全人――不只是在頭腦上,也不只在學術、理論上――都認識這些事。他所祈求的是要我們以全人來認識這些真理,並且有所回應。

明白這個禱告最佳的途徑,是再次看見使徒是將天然人和屬靈人的光景作一個對比。稍後在第四章,他會向我們指出我們天然的光景,並且說明我們悟性的眼睛需要蒙聖靈光照。他說:「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絶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17-19節)。這段話裡面關鍵的片語是「他們心地昏昧」,結果就「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絶」「無知」「存虛妄的心行事」。這意味着我們所需要的不是一個新的能力,因為我們早已有了天然之心思和悟性的能力了。人類的悲劇與其說是他喪失了一種能力,倒不如說他因着犯罪和墮落而不能再恰當地運用他的能力。使徒在論及異教徒、不信的外邦人時,說他們的悟性「昏昧」。他們有悟性,但卻是「昏昧」的。

讓我們舉個簡單的例證。有些人變成瞎眼的,甚至連光也看不見。他們的困擾不在於失去了眼睛;他們仍有那個器官。他們的困擾可能是眼球的水晶體出了問題。但那並不意味着水晶體已經消失了,只不過在表面上出現一層角膜翼,這個不透明體稱為白內障。水晶體還在,就像他們以往能夠正常看見時一樣;不過因為這個不透明體的產生,他們卻無法看見了。他們的眼睛變成「昏昧」的,有一層遮蔽物把它遮蓋了,所以它不再能接收從外面照進來的光線。天然的、「在罪中」之人心思的狀態也可比擬為有缺陷的眼睛。瞎眼的人不需要新眼球,他所需要的是除掉水晶體上的那層不透明體,那層遮蔽物,那層迷朦;一旦將它除掉,眼球就能接收光線,他也就像以前一樣能夠看見了。這就是在罪惡中之人的光景;他有天然的悟性,他有這個機能、這個能力,但卻無法看見屬靈的事物。這個能力變成瞎眼的,昏昧的,有層幔子遮蔽在其上,把它給關閉了;雖然聖經上所記載神的救恩榮耀之光就在他的眼前照耀,甚至在大自然中照耀,他卻無法看見。所以,我們「心中的眼睛」需要被照明,把那不透明體、那遮蔽物除掉,好叫屬靈的眼睛能夠像人類原初受造時一樣發揮它的功用。

我所舉的例證應該對此有所幫助,但我們還必須加上聖經所教導的另一個真理,即人類的困擾不單在於他的悟性已經昏昧了,更是因為他也需要力量。這就好像眼睛若不使用就會萎縮退化一樣,這時視覺神經本身已經喪失了力量。所以人類需要雙重的工作,他需要把那不透明體除掉,他也需要恢復屬靈視神經的能力和力量。

聖靈能供應我們這兩面的需要,而且只有他能供應。我們看見世界上許多知名的人物,在面對屬靈的真理時竟然一竅不通。帶瞎眼的人去看一處秀麗非凡的景色,是毫無意義的,他根本就看不見。他甚至可能會否認有這樣的景色存在。美景當前!問題在於他看不見。在我們能鑒賞屬靈真理之前,「我們心中的眼睛」需要先蒙光照。

我們還必須小心留意的是:這是保羅為基督徒獻上的禱告。他在這裡是為那些已經「在基督耶穌裡」的人禱告,他們是與眾聖徒同為後嗣的,已經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從這個事實我們可以推論出下列幾個原則:第一,只要我們今生還活在這世上一天,就始終需要聖靈光照的工作。我們永遠不可能到了一個地步,就不再有此需要了。只要我們還在這裡,被缺陷軟弱充斥,置身于罪惡的世界中,罪的律仍舊存留在我們身上,我們就還需要聖靈這種光照的工作。我們一定都從經歷裡得知此事。無論我們有多少學問,無論我們對聖經有多麼深刻的瞭解,一旦我們在日常生活上退後了,就會發現聖經不再像以往那樣對我們說話。這是一個不變的規律。我們永遠沒有屬靈的假期。我們不能靠着所積蓄的存糧而生活。就像在曠野中拾取嗎哪一樣,我們也必須逐日更新我們屬靈的悟性。除非我們領悟到我們必須倚靠聖靈,不然聖經就不會向我們說話。如果我在讀神的話時沒有祈告求光照,可能無法從其中得到多少益處。我們絶對不要失去對於聖靈的大能和光照之倚靠。使徒約翰所說的「恩膏」「從那聖者受了恩膏」(約壹二20、27),其實是繼續不斷的,而且是日益增加的。

我們所獲得的第二個原則是:屬靈的認識顯然是逐漸增進的。保羅為以弗所人已有許多的認識而感謝神;然而他還希望他們的知識能夠增長。事實上,他繼續不斷重複這個祈求。在以弗所書第三章那個重要的禱告中,他又多次為了同一件事禱告。我們不過是在浩瀚無邊之真理海岸上散步的小孩;基督徒最可悲的事,莫過于給人一個印象,認為他已經「到達」了。一般說來,那是因為他完全從赦罪、成聖等經歷來思想基督徒的生活。這個角度會導致基督徒以為他已經「到達」了,已經完全了,已經得到一切了!但這樣的觀念是全然與新約聖經的教訓背道而馳的,新約聖經所描繪的其實是一種逐漸的長進與發展,以及一種不斷增長的悟性。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一開始只是在基督裡的嬰孩。然後我們開始成長並積蓄知識,並且一直持續下去,與日俱增。有時我們可能會愚昧地以為我們已經知道一切了,然後突然之間又有新鮮的事物開啟在我們眼前。我們繼續學習,「榮上加榮」,像保羅一樣「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始終切慕要認識更多、知道得更多。這才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所以對我而言,這似乎是我們基督徒光景最好的一個試金石。我們今天的屬靈認識是否勝於一年之前呢?再回顧十年以前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你能否說自己今日的屬靈認識勝於當時呢?我不是問你對於聖經的字句有沒有更多的認識,好像你對莎士比亞(Shakespeare)的認識有所增加一樣;我不是問你是否記得聖經上的許多經文。我問的是你的屬靈認識和悟性是否有成長。你對於真理是否有更深刻的領受呢?你是否覺得自己一直不斷被帶領向前,彷彿在一棟大廈裡經過一間又一間的房間,並發現新鮮之智慧和知識的寶藏呢?那就是試金石了。保羅所禱告的,是要以弗所人對真理有越來越多的認識和領悟。

我們所得到的第三個原則是:我們必須繼續不斷為悟性的眼睛蒙光照來禱告。這也可以用問句的形式來表達。我們是否一日又一日地向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禱告,求他照明我們悟性的眼睛呢?這應該是我們每天持續不斷的禱告。我們應該總是在讀聖經之前先為得着這種光照來禱告。我們每天的生活應該持續不斷地渴慕「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我們當中許多人問題是在於從未覺悟到有這一個需要。我們似乎以為自己已經「到達了」,已經「認識」了。我們比那些自由派神學家、比那些非基督徒知道得更多,所以我們似乎以為自己已經積聚了基督徒的所有知識了。其實我們不過是初學者,是嬰孩,只是在起點而已。我們必須努力向前,直到完全的地步。我們對於基督徒的教義是否有興趣呢?我們是否真的看見它的重要性,或是覺得它令人厭煩、無趣呢?我們是否始終在尋求一切興奮刺激的事物來支持自己呢?我們是否領悟到:神使我們得救、蒙召,得在基督裡,是要我們對於真理和教義的領悟能夠與日俱增,是要我們越來越關切這件事過于其他的事,是要「我們心中的眼睛」、我們的領悟力能夠被照明,直到最後?

將它牢記在心,那是多麼要緊啊!我們接下來就要看使徒要這些以弗所人認識之三件事當中的頭一件,就是「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對於這段話裡面的「指望」一詞之意義有諸多的爭議。有些人說它是指我們所盼望的事。但這不可能是正確的,因為這些事是保羅的第二個祈求――認識「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中所論及的。「指望」(或「盼望」)一詞在聖經中有時是這種意思,但在這裡卻不然。使徒當然是指這盼望本身,他的意思是,我們明白我們已經蒙召來得到這些事,並且是為了這些事而蒙召的。換言之,「指望」一詞是再次指着得救的確據說的。

我們所面對的下一個詞是「恩召」――「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這個詞立刻將我們引向另一個重要的神學問題和原則,這是一項重要的教義。讓我們再次試驗自己。我已經強調過:沒有一件事比我們悟性的眼睛被照明更為重要。我們姑且這麼說:身為一個信主多年的基督徒,你的「眼睛」曾否如此被照明,以致于明白「恩召」一詞呢?我們應該明白它。但使徒所說的這個「恩召」到底是指什麼呢?你可能已經把這卷以弗所書讀過許多遍了,但你是否知道這個詞的意思呢?我們在此所看見的,是新約聖經一個非常重要的詞。但很可惜的是我們現今卻不常聽見這個詞;雖然它以前曾是極為被人看重的,尤其是在福音派基督徒當中。

初代教父經常正確地教導說,聖經中有兩種「呼召」「恩召」。有一般性的呼召,還有特殊的呼召。舉例來說,我們在使徒行傳第十七章讀到使徒向雅典人講道的時候說:「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那就是一般性的呼召。耶穌基督的福音向全人類發出一般性的呼召,要他們悔改信福音。福音必須傳給全世界各地一切受造之物,他們全都是「蒙召」來悔改相信的。很顯然的,使徒這裡的「恩召」一詞不可能是這種用法,因為這並不是給一般世人的信件,而是一封特別寫給基督徒的信。他正為那些已經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禱告。所以這是指着聖經中另一類型的呼召說的。

有一種特殊的呼召,或者借用教父們所用的詞語,有一種「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神一般性的呼召,並不永遠都是有效的呼召。有許多曾經聽見過一般性呼召的人,最後將會發現自己置身于地獄裡面。有一些生活在罪中,享受罪中之樂的人,卻能正確地告訴你福音的內容。他們能夠描述何為悔改的呼召,說明福音的內涵是什麼。他們對於福音有一般頭腦上的知識。他們曾經聽見一般性的呼召,但卻沒有回應它;它在他們身上不是「有效的」。但有一類型的呼召或恩召是有效的,那正是使徒在他的羅馬書第八章中清楚說明的:「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那裡所指的「被召」,不可能與一般性的呼召有關,因為那些聽見一般性呼召、卻沒有回應的人並不是「愛神的人」,也沒有「按他旨意被召」。使徒在那裡所說「被召」的人,是單單指着這個偉大的應許能適用在他們身上的人,他接下去就進一步地界定他們:「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羅八28-31)。這是指一種特殊的呼召。在那種含義下所說之蒙召的人,已經被稱為義了,而且更進一步的,他們已經得着榮耀了;但那些只接受要悔改相信之一般性呼召的人卻不是這樣。

所以我們在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十八節所讀到的,不是指一般性的呼召,而是有效的呼召,或特殊的呼召。我們可以用如下的方式來說明。神透過福音、並藉着聖靈,將這一般性的呼召傳給世上所有的人。但他卻特別呼召某些人;一個人除非是在這種特殊含義上蒙召了,否則就不可能成為基督徒。「蒙召的人」就是基督徒,基督徒就是「蒙召的人」。他們是神的話在他們身上發生果效的人;神的話帶著大能臨到他們身上,神的話以命令的形式臨到他們,他們發現那是不能拒絶的,並且願意以全人來回應它。使徒所祈求的是要他們能認識這恩召的指望。希伯來書的作者則說基督徒是「同蒙天召的」。保羅在另一個地方則說:神「以聖召召」了基督徒。他所要我們認識的是這個恩召的指望,就是它的確據,它的確鑿性。你是否已經有了得救的確據呢?用彼得的話說:你是否「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呢?這就是基督徒能夠過快樂生活的秘訣。這世上有仇敵存在,魔鬼的暗示都帶著疑惑與不肯定,並以此攻擊我們:罪也攪擾我們,使我們以為自己根本不曾成為基督徒。你對於自己所蒙之恩召的指望是否有把握呢?

這正是更正教與福音派立場的精髓。羅馬天主教不喜歡得救確據的教義,並且公然抨擊它。她不要我們得到個人的把握,我們的確據必須取決於我們所委身的教會。不單如此,他們還說在我們獲得所應許的安息之前,必須先經過煉獄。每一件事都是不確定的,一切都取決於教會、教會為我們的禱告、點燃蠟燭、為得赦免而付出的贖金、以及聖徒額外的善功上。整個羅馬天主教的立場都是不確定的、臆測的。但是更正教的精髓,就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知道他的得救是確定的,馬丁路德發現這一點時給他帶來永遠的大喜樂;他可以抵擋魔鬼、地獄、和撒但自己;基督徒認識他所信的基督;他的盼望是確定的;他所蒙的恩召和揀選是堅定不移的。

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擁有確據和肯定的把握。不單是羅馬天主教否認這一點,現代的某些神學學派也拒絶它。巴特思想學派(The Barthian school of thought)雖然拒絶舊自由派的思想,似乎與福音派的立場較為接近,其實卻是大不相同,尤其是因它不喜歡確據。它教導說基督徒是不可能有確據的。但是根據使徒的禱告,一個基督徒應該認識他所蒙之恩召的指望,他應該對它有絶對的把握。

要獲得這個確據,第一步是我們悟性的眼睛必須蒙光照。我們也已經看見部分的答案是在於聖靈的印記這整個教義上,正如我們正思想第十三節時所看見的,聖靈的印記就是要把這個確據帶給我們。但那並不等於是全部,不然使徒也不必用這種方式為以弗所信徒禱告了。他的意思就是說:我感謝神,你們已經得到你們的確據了,你們已經受了聖靈為印記了;但我仍然禱告,求神照明你們悟性的眼睛,好叫你們知道你們所蒙的恩召――他在你們身上的呼召――有何等的指望。

其間的差別似乎如下: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聖靈的印記主要是主觀方面的,是發生在經歷範圍裡面的,就着某個角度而言是無可言述的,那是聖靈直接與我的靈一同見證我是神的兒女。但感謝神,那並不是確據的惟一理由;因為我們如果單單倚靠主觀上的意識,有一天就會發現自己置身于非常疑惑的狀態中。你可能已經受了聖靈為印記,然而由於墮落犯罪的結果,或是因着環境、疾病、或你身體上的某種軟弱的緣故,魔鬼可能會攻擊你,甚至叫你的把握都動搖了。正如使徒彼得所提醒我們的,魔鬼就像吼叫的獅子一樣,他可能會傾全力來攻擊你,以致你整個世界都搖撼了,你可能會受到試探而說:「我過去所得到的一定是個虛假的經歷,一定是我在自欺欺人。」如果你只倚靠主觀的經歷,可能會發現自己落在一個極悲慘的狀態中。所以使徒非常盼望我們能夠更進一步知道確據的根基,對於我們整個地位的把握能有更進一步的基礎。他現在所提到的是客觀方面的,我們悟性的眼睛必須被照明來領受這一點。它是藉着心思而來的,然後透過我們整個的存在而發揮功用。它不是理論性的,但卻是以心思開始。它基本上是悟性的事。我們的悟性不再昏昧,我們向着屬靈的真理已經活過來了;而我們的確據和把握就植根於那個悟性上。

這個確據、這個盼望的第一個成分,第一個要素就是:我們對於那位召我們的神應該有更深、更多的認識。請注意,使徒非常小心謹慎地說:「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要有一個堅定不移的盼望,要有一個極深的把握,我們就必須對於那位召我們的神有更深的認識。沒有任何事比我對於神的屬性之認識能給我更大的盼望和確據。正如詩歌所提醒我們的,「我不敢靠最甜感覺」,因為感覺是如此善變;但我卻可以永遠倚靠他。神是永遠的,神是不變的,神是永存的,神永不改變他的旨意。再沒有任何比這更大的安慰和慰藉了。神開始了一個工作,絶對不會半途而廢的。你和我經常都會有這一類的罪惡感。我們會因為某些計劃而興奮、熱心、熱衷;其他人看見我們,會訝異於我們的熱心、動力、和努力,覺得他們自己什麼也沒作。但是往往看見的是,在六個月之內,整個情況完全改觀。我們又失去了火熱的心,不再感興趣,又回頭去作一個鬆懈的、形式上的基督徒。但神永遠不會這樣。他是永遠不變的,他是「眾光之父……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再沒有比這更大的安慰和更大之確據的根基了。因為那召我的是這位永遠不變的神,就如另一首詩歌提醒我們的:

將來的事,現在的事,低處的事,高處的事,都不能阻礙他旨意,或使我與他愛隔絶。

然後,我們也必須明白:我們的整個地位都是倚靠神所立的約。在我們能認識神所立的約之前,我們悟性的眼睛必須先被照明。在創世之前,神就與他自己的兒子立了一個約――一個救贖之約,一個拯救之約。因為那是他所立的約,它就是一個永遠的約。神是耶和華,是守約的神,就是那說「我是自有永有的」一位。神已經把一群「百姓」賜給他的兒子,就是他所要救贖的。他的兒子進入這個約中,應許要救贖他們。主耶穌基督就是新造族類的元首,他是我們的代表,是我們聖約的元首,我們是由他代表的。父與子之間所立的約是個永遠的約。這個約已經啟示出來,向人顯明了。救贖的應許曾經賜給亞當,給亞伯拉罕,再向摩西複述,然後是給大衛;並且神所興起、打發到以色列人當中的先知也在他們的書上持續地教導此事。我們越是明白與神救贖之約有關的應許,我們的確據就越大。

我們再次來看希伯來書第六章第十三至二十節教導的偉大真理。為了要幫助我們,神甚至起誓。他不需要這麼作,但他卻向亞伯拉罕這麼作了。他以起誓作為他的應許的「實據」。他沒有一個比他自己更大的可以指着起誓,就「指着自己起誓」說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他已經簽了名,他已經保證了,他已經使它成為絶對堅定不移、不容違背的。神的誓言!你曾否在聖經中查考過呢?你曾否花時間默想它呢?希伯來書的作者暗示說:那些曾經非常慇勤于「伺候聖徒」、以及其他方面之事的希伯來基督徒,卻在這方面輕忽了;所以他勸勉他們說:「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慇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來六11)。回到那個約去,研究神的誓言,體認它對你的適切性,在這件事上蒙光照。這就是使你的盼望堅定不移的途徑。

然後,再想想神的大能。我在此只略略提到這一點,因為使徒在這段經文中的第三個祈求就是特別與它有關的。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沒有一件事能夠攔阻神的旨意,沒有一件事可以抵擋神的計劃。這是絶對可以確定的,因為其背後有全能神的大能。

我們也必須明白神的「恩召」是他的計劃的一部分;雖然這計劃有許多部分,神卻看它為一個整體,所以只要我們是在這計劃裡面,其終極的結局是我們可以確定的。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二十九至三十一節詳述其邏輯:「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他接着問:「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然後就回答他自己的問題:「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這個邏輯是不能改變的,它是我們對於這個有福之盼望有把握的根基。換句話說,如果我已經「有效地」蒙召了,我就肯定可以達到那榮耀的結局。如果我已經在神的心意中蒙召了,我就已經是「得榮耀」的了。就是這樣肯定!當神起始一個工作,他永遠會完成它。「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心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沒有一件事可以阻止它。約是一個,計劃是一個;如果一個環節出現了,其他所有的環節也將會、而且一定會接着出現。我們的主說:「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你是否清楚這一點呢?你是否經常翻開羅馬書第八章那段經文,讀它,照着禱告說:「這在我是真實的。我已經蒙召了,所以我是已經稱義的了,所以我在基督裡已經得榮耀了」?當魔鬼攻擊你時,你是否引用這些經文回答他呢?那正是我們的主在受魔鬼試探時所作的。他有這悟性,他引用聖經來回答魔鬼。那就是我們悟性的眼睛蒙光昭的部分用意。

最後,我們必須明白髮生在我們身上之事是有教義作基礎的。確據最大、最實際的根據之一,就是新生、或重生的教義。如果我已經從神、從聖靈而生,我就不可能再背道,那是不可能的。沒有所謂「從恩典中墜落了」這回事。若說永遠的神將永生的種子植在我們裡面,後來卻又讓它被毀壞掉,那不可思議的,是不可能的,有人認為我們有一天重生了,後來可能又犯罪,因而失去我們的永生,然後又再重生,就這樣在這兩種地位之間擺盪,這種觀念是建立在對於重生教義完全的無知上面。那些贊同它的人,悟性的眼睛需要被照明。根據聖經的教訓,一旦我成為一個基督徒,我就是「在基督裡」的人,已經與基督聯合,與基督連結了。我過去怎樣「在亞當裡」,現在也照樣「在基督裡」。我已經被無法打開的結與他系連了。一旦我們明白這個教義,我們的盼望就會確定、堅定不移。你不可能又在基督裡,又在基督外。你不能夠一天「在基督裡」,第二天卻又在基督外。如果你是「在基督裡」,就永遠不可能再從基督裡出去。你若不是在永恆裡,就是完全與永恆無分無關。我們必須明白、領悟我們已經有福地、奧秘地與基督聯合的這個教義。他是頭,我們是身體;我們是「在他裡面」,屬於他,與他聯結。

我再問一次:這些事對你是否具有意義呢?這就是我們靈命的試金石,足以測出我們是否在恩典里長進。

我再問:我們是否可以誠實地、滿有把握地說出下面這些話?這是我們的試驗――我的所有希望根基,在於基督公義、寶血:我不敢靠最好的義,我只敢靠耶穌之名。基督磐石,我所穩踏,其他地位都是流沙。

甚至在烏雲籠罩、一切事物似乎都和你過不去的時候,你仍可以繼續吟誦這首詩歌,並說――即有黑雲掩他的臉,他心不變,他恩不移;每次風浪難欲漫淹,信心的錨拋牢幔裡。

但最重要的是:你是否能和寫這首詩歌的人一同唱最後一節呢?――他誓、他血、他約可靠,我名已經刻在他手;四圍雖然都能傾倒,他仍存在永不棄守。基督磐石,我所穩踏,其他地位都是流沙。

你是否認識「他恩召的指望」呢?你是否使你「所蒙的揀選和恩召堅定不移」呢?你是否安息在「他誓、他血、他約」、他的永不改變上面呢?你是否看見他呢?你是否感覺到他呢?你是否能夠安息在與他有關的真理上呢?他在他的恩典裡,已經藉着聖靈和他的話語將這真理向我們啟示出來,並且照明我們悟性的眼睛,使我們能領略並明白它。尋求它吧!你應該歡喜快樂,你應該擁有堅定不移的盼望,是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搖動的。你可以用這種方式得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