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我們得基業的憑據」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着稱讚。」(弗一14)

這個陳述顯然是接續使徒在第十三節所說的,尤其與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有關。它不單是接續那個陳述,更是那陳述、以及使徒從本書信開始的整個陳述之附加語。

我們已經看過:以聖靈為印記是神給他的子民特別的保證,那就是「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但是使徒想要堅固、安慰、並建造以弗所人,覺得不能就此打住,因為從實證和經歷的觀點來看,這真理還有另一層面是更為寶貴的。他在第十四節探討了這一層面。其關連如下:「……你們……信了之後,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產業』被贖。」

我要強調的是:使徒在這裡並不是重複說同一件事,也不是以另一個方式將同一件事再說一遍。這不是重複的問題,他其實是在那真理上再加上一點,是更往前一步,他的目標和目的仍然是要幫助我們,對於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地位之榮耀有更多認識。這一切全是為了「使他的榮耀得着稱讚」。這是從另一個角度,另一個視野,來觀看那居住在我們可稱頌之主救主身上的榮耀。

請留意使徒几乎毫無例外地總是將這兩件事――印記與憑據――連在一起,這是很有意思的。他在哥林多後書也是這麼作,他在那裡說:「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原文作質】。」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也同樣如此――雖然他並未真地用印記這個詞――他在那裡說:「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原文作質】」(5節)。只有當我們明白這類的教義時,才能真正得到堅固。教義的整個目的,不只是要叫我們的頭腦能夠明白或得到滿足,而是要建立我們、堅固我們,使我們成為紮實的基督徒,使我們屹立不搖,使我們得到一個不能搖動的根基,而這肯定是我們目前最大的需要。身為基督徒,我們需要被建立,學習在想到我們自己的時候,更多從我們的整個地位與神已經為我們計劃、定意的偉大事物來想,而較少從特殊經歷的角度來想。

接下來,我們就要開始查考憑據這個詞的意思――「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這一個詞經常用在與商業交易有關的事上,雖然它在今天並不像以往一樣用得那麼頻繁。此字一度曾在所有買賣交易上用得非常普遍,一般都同意它在當時有兩個意義。其中之一是:它是所提出的一種抵押,一種保證。舉例來說,一個人買了一塊地,但卻沒有足夠的錢購買整塊地;所以,一般的作法是他承諾要在日後全數付清,並且先付給對方某個東西作抵押,保證他終必付出全部的款項。

但這個詞語還有一個更豐富的意義――它不單是個抵押,也是分期付款的頭期款,其實就是應付之全額的一部分。在這一點上,有一個微妙但卻真實的差異。你可以拿出某樣東西作為抵押品,但它與所要付出的東西並不是同樣性質的。舉例來說,在買一塊地的時候,你可以給錢作為抵押品;它是個抵押品,是個保證,但卻不是「質」「憑據」。一個憑據所特有的,是它是一種與真品本身同種類、同性質的抵押品或保證(參呂振中譯本的「質定」)。例如:在金錢的移轉上,你所給的若是金錢,那麼它除了是個抵押品之外,也是一個憑據;但如果你給的是一塊布料、或是一個傢俱,那麼它就是一個抵押品,卻不是一個憑據。憑據的特點是,它是一筆頭期款,是與所要付出之物同種類的頭期款。要真正明白這個教義,非常要緊的是明白憑據是全額的頭期款,保證餘額後來必定償還,它是這樣一種性質的抵押品。但抵押品與憑據之間還有另一個不同。如果你拿出一樣抵押品作為交易的保證,那麼當你真的把全部款項付出之後,你的抵押品就會歸還給你。「抵押品」「擔保」「當頭」這幾個詞,就是同樣的意思。你留下質押品,但是當時候來到,你把價款付清時,你的質押品或抵押品就歸還給你。但是憑據卻不是這樣。理由在於:憑據是整體的一部分或一分,所以當餘額付清時,憑據也不歸還給你。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你欠某人一鎊,你可以給他一個抵押,例如給一本書作為抵押。後來,當你付清你的的債務時,你的書就歸還給你。但是如果你給的抵押不是一本書,而是給個憑據,假設是一先令吧;後來,當你與借錢給你的人清償債務時,並不是把那一先令拿回,然後給他一鎊。你只要付給他九先令就可以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你的憑據其實就是全數的一部分。所以,如果我們要充分從使徒此處的教訓得益處,就必須持定那個觀念。

近代盛行的一些聖經譯本的缺陷之一是,它們完全忽略了這一點。舉修訂標準本的譯法為例,它不單薄弱,而且完全不夠充分。它是這麼譯的:「這是我們得基業的保證,直等到我們得着它。」那當然是真的,它是一個保證,但保羅所用的字卻有更豐富的內涵。這一點促使我說:我們在使用這些近代譯本的時候,要很小心謹慎。語言上的嚴謹、正確,並不代表一切。其中可能會有偏見;有趣的是:我們發現到那些在字詞知識上學有專精的人,要從兩三個可用的字當中挑選一個時,經常都是選一個相當正確的字,但它卻缺乏別的字所供應之豐滿意義。除了專業技巧之外,譯者的神學觀點也是很重要的。我們在以弗所書這個段落中已經見過幾個例子,修訂標準本的譯者們在可以使用更崇高、更偉大的字眼時,几乎總是選用較薄弱的字。「保證」在這裡就是比「憑據」更弱的字。

這樣,「憑據」就是付給我們的「訂金」「直等到」這個詞更清楚地說明這一點――「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直等到什麼呢?「直等到所買的產業被贖」(另譯)。請再注意修訂標準本是如何表達的:「這是我們得基業的保證,直等到我們得着它。」這麼譯也是合理的,是行得通的;但所強調的卻是「我們得着」。欽定本說:「直等到所買的產業被贖。」修訂標準本省略了「被贖」這個詞。英語修定本與欽定本略有不同,是這麼譯的:「這是我們基業的憑據,達致救贖」,保留了「救贖」這個詞,也保留「憑據」這個詞;整句話則是說:「我們基業的憑據,達致神自己產業的救贖」。這個「神」字在欽定本中沒有提及。在原文裡面,也沒有論到神;修訂的人在這一點上作了詮釋,正如他們所用之斜體字所表明的(參中文聖經和合本字旁小點)。

論到「救贖」這個詞,我們發現它在希臘原文中就存在;因此修訂標準本的譯者們將它刪除,是富含深意的。它在這裡所具有的意義,顯然是「神的計劃最終的完成」。我們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第三十節發現同樣的意思,使徒在那裡說:「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有些人只是從罪得赦免的角度來想救贖;但在許多經文中,「救贖」都有更廣的範圍。它有時是「赦免」之意;但上下文通常都會將其意義表明清楚。用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第三十節時,「救贖」的意思顯然是「最終圓滿完成」,是結局,是神的整個旨意在我們得釋放與蒙拯救上完全成就了。

正如我們早些所看過的,使徒所用的這個詞,是個非常特殊、專門的詞語。「救贖」的意思是藉着付出贖價而得拯救,就着基督徒而言,那為了我們最終之得贖與拯救所付出的贖價,就是基督的寶血。所以使徒在這裡是說:聖靈所帶給我們的福分,尤其是印記,是付給我們的頭期款,直等到我們領受基督藉他寶血所為我們買來的一切豐滿。修訂標準本用了「得着」一詞,其所介紹的觀念與使徒的着重點不同。

在考量修定本的譯法――「這是我們基業的憑據,達致神自己產業的救贖」――時,我們面對了兩種可能性。我們可以從神的觀點,也可以從人的觀點來看這幾個字。神的計劃是要召聚一群百姓――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猶太人的數目也滿足了。他正在這麼作,因為我們讀到:「神一切的工作都是他所認識的」(徒十五18另譯;中文聖經和合本所根據的是不同的古抄本);「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後二19)。神有他完美的計劃,要救贖既定數目的百姓;從神的觀點看來,「救贖」指的是有一天這一切百姓都穩妥地召聚來了。他們是神的產業。「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申三十二9)。修定本的譯者們在這事上顯然是採取這種觀點。這毫無疑問就是使徒在本章第十八節所表明的觀點。他祈求神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我們在那裡見到一幅圖畫,將聖徒描繪成神的基業,神的產業。所以這是對此片語一種合宜的觀點。

然而對我而言,欽定本在這裡的譯法似乎更好。解決這個問題的途徑,不單只是從語言學的角度來考慮,也要從上下文和神學的角度來考慮。使徒在這裡所關注的,是要給他的讀者安慰、慰藉、與確據,所以我認為他在這裡是從人的觀點、而不是從神那一面來看這件事。他是在說:神已經把我們基業的訂金賜給我們,直等到我們領受全數。欽定本的譯法很自然、恰當地融入了上下文裡面。我們無論選擇其中那一種譯法,都沒有太大差別,因為我們全然進入我們基業的日子,也正是神在他百姓中一切產業得以完成的日子。

我們現在可以來看「憑據」這個詞所傳達的信息、教義。頭一個問題是關於印記與憑據之間的差別。印記是保證我是承受產業者,它在我與產業的關係上給我一個保證。憑據則是針對那件事物本身給我一個確據,它使我享有那件事物實際的一分,所以我越來越確信最終必定完全得到它。

因此使徒的教訓是:神已經將聖靈賜給我,他與我的靈同作見證,向我保證說我是神的兒女。神已經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並且藉着印記充分向我證明他在基督裡特別關心我;但他也把我所得基業的憑據賜給了我。

我們先把憑據看作一個抵押品。把聖靈看成是我的基業之抵押品,最好的方式是查考使徒在羅馬書第八章中詳細論到此事的方式。例如第十一節:「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請注意使徒在這節經文的前後文中的論證。他解釋我們如何已經在靈裡蒙了救贖,向律法死,向罪死;我們是「在基督裡」,我們與他一同復活。但罪仍然在我們必死的身體裡面,我們有時也會因為與罪爭戰而感到沮喪;使徒所給我們的安慰與鼓勵,可在剛剛所引的這節經文裡面見到。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此一事實就是將來還要完整地、完全地臨到我們身上之事的憑據,抵押品。有一天將來到,那時我們的身體將要蒙拯救完全脫離罪惡,聖靈在我們的身體裡面,就保證了神要賜下福分。因為聖靈在我裡面,我就知道我的身體終必蒙拯救脫離罪惡。

我們在同一章第二十三節見到同樣的觀念,保羅論到受造之物以後說:「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聖靈在我們裡面,就是那將要臨到之「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的保證,儘管我們目前可能經常嘆息。

同一個觀念也見于保羅的哥林多後書第五章第一至五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于赤身了。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勞苦」――罪在身體裡,罪在肉身中,肢體的律――「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原文作質】。」在我裡面的聖靈是一個憑據,是一個保證:雖然我如今正在嘆息,但我必蒙拯救,穿上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就是「神的房屋」

我們現在來看這個題目的另一面。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不單是個抵押品,他也是我們基業的訂金。使徒以「初熟的果子」一詞表達這一點。這是古時候農業社會裡面的一種習俗。在收成的季節,農夫就出去,將他的作物收割一些;然後帶回家去,把它磨成麵粉,對妻子說:「把它烤了,我們可以嘗一嘗將來收穫的樣品。」他還沒有把全部的農作物收割起來,所割的只是其中一分,是初熟的果子。他在春天的時候把種子撒下去,經過夏天幾個月的等待,收成的時候終於來臨了,他急着想要嘗一點。聖靈和他在我們裡面的工作――尤其是印記――是那等着我們之大收成初熟的果子。或者我們可以把它想作是一種「預嘗」「初熟的果子」是個樣品,我們吃的時候,就預嘗了那即將臨到的;它是引發我們食慾的東西,是叫我們內心喜樂、舒暢的東西。

換句話說,使徒的教訓是,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把我們身為基督徒所應享受之物給了我們――預嘗天恩的滋味。我們在一起聚集敬拜,應該是預嘗天恩的滋味。當我們一同聚集來思想這些事、談論、討論它們的時候,我們就是在預嘗天恩的滋味。公眾的崇拜應該是採擷初熟之果,是預嘗我們將來在天堂之業分的樣品。新約聖經中的這些書信,一直不斷勸勉我們,要仰望天堂的喜樂。我們對這件事的意義知道得太少了,而聖經中也很少告訴我們有關這方面的事;但我們可以滿有把握地說:在天堂中兩個主要的福分,就是得見我們可稱頌的主救主,並且變成像他一樣。「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面對面看見我們可稱頌的主救主,看見神;這是過於我們所能領會的,我們不能明白它,因為它是如此榮耀。但是,在天堂裡,我們將要看見神,注視那為我們而死之可稱頌的救主。我們現在所有的,甚至連我們最崇高的經歷,都是初熟的果子。它們只是福分的預嘗。

使徒所強調的是:我們現在就該享受和預嘗這初熟的果子:「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羅八23)。他在其它的地方使我們對此事略有一點概念。他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第十七至十八節寫道:「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這事現在就要發生!我們還沒有面對面看見他,但我們確實敞着臉看見他了,彷彿在鏡子裡、在玻璃裡看見一樣。我們現在所看見的只不過是個返照,我們只不過是藉着聖靈看見所返照出來之主的榮耀。

保羅在他所寫的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第十二節說到同一件事,我們在那裡讀到:「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我們「如同猜謎」,正如中文聖經和合本小字所譯的。鏡子的表面不夠亮,不能捕捉所有的榮耀。有一些曲解和朦朧不清的成分;但那時就「面對面」了!感謝神!我現在所看見的,就是那永遠榮耀的一部分;它是一筆頭期款,是初熟的果子,是預嘗,是憑據。它不只是個保證,它就是那個東西本身的一部分。甚至就在現在,我正以某種程度進入那榮耀。這就是使徒的教訓。它在此時就已開始了,雖然還不完全,只是一小部分;然而,它卻是真的,是那榮耀本身的一部分,是我還在肉身中的時候所能承受的程度。

第二方面是:我們要變得像我們的主一樣,有分於他的生命。像他一樣,意味着完全,絶對的完全,毫無斑點,毫無瑕疵,毫無玷污,或類似的事。猶大在他書信末了那醒目的頌榮中說:「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啟示錄的描述使我們對此事略有概念:「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二十一8)。他們不會在天堂裡,而是在外面。我們在同一章又讀到:「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27節)。我們在同一卷書第二十二章――就是聖經最後一章――讀到:「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11節)。那就是地獄――在天堂外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那就是天堂!再看第十四和十五節:「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凡污穢的」必不得進入:天堂是全然、絶對純潔的。那就是我們將享受的,我們要得見他的真體、得以像他一樣。但我們已經有了一個應許,甚至就在今生今世,就得以預嘗,因為聖靈是我們基業的憑據。我們必須認識聖潔的喜樂,並恨惡罪,厭惡這世界和它一切的道路、它一切的慾望、和它所代表的一切。我們必須學會恨惡罪惡,像基督所恨惡的一樣,並享受聖潔、純潔、和公義。你是否知道何謂享受聖潔,感覺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以主的律法為樂,因着它的所是而喜愛它呢?我們可以預嘗這種光景。

再者,愛是天堂的一大特質。當我們看見他的時候,必要全然愛他;但我們此時此地就應該開始愛他。保羅在第三章為以弗所人禱告:「求他按着他豐盛的榮耀、藉着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他們可以開始「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你愛神嗎?你在天堂裡將會完全愛他;如果我們有初熟的果子,就必會如此:知道他愛我們,愛他,並彼此相愛,我們在天堂的時候將會全部彼此相愛,但那必須從此時此地就開始。如果我們有聖靈初熟的果子,我們就會開始彼此相愛,因為我們都是屬於基督的。

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喜樂。天堂的喜樂是毫無摻雜的。啟示錄結尾幾章對此有所描述:「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二十一4)。沒有摻雜的喜樂!但那也是從今世就開始的。「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就是現在!如果聖靈在我們裡面,我們必定對這喜樂略有所悉。正是為此,使徒才一再地勸腓立比人:「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四4)。我們也必須認識「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天堂是完全的平安與福樂,而我們在這裡就必須對它略有所悉。無論我們發現自己處在什麼環境中,都可以有平安――無論我們是受羞辱,或是處豐富,或是處缺乏,或需要,或富足,始終都要以神這完全的平安為樂。

因此要領受「憑據」這個詞所傳達的教義。藉着那在我們裡面作憑據的聖靈,我們甚至在今世就開始享受天堂了。

屬天君王眾兒女,一路歌唱聲甜美……我眾正朝神家行,步武前人的腳蹤,他們今已得福樂,我眾亦將見其福。

我們尚未完全看見它;但神在他無限的恩典、恩慈、與憐憫中已經允許我們預嘗了我們是否正在享受它呢?你是否認識他呢?你是否彷彿在鏡子中敞着臉看見他呢?他的榮耀有沒有向你啟示出來呢?你是否認識他的愛,而且你也愛他呢?你是否認識聖潔、純淨、成聖的喜樂呢?你是否正在享受「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呢?「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產業】被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