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關於印記的問題與困難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你們也在他裡面相信了之後,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另譯)

凡是曾經為文論到受聖靈為印記這經歷的人,都會同意這是很難以言語描述的事。其難以描述之處,可以用啟示錄的話作為例證來說明:「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着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二17)。這裡面几乎是一個秘密。但凡是經歷過的人,縱使是最微小、最微弱的程度,都會同意其他的經歷無一可與之相比。他從前所相信、所接受、所倚靠的真理,霎時間忽然變得明亮、清晰起來,帶著屬天的、神聖的澄澈。在愛裡面——縱使是人的愛——始終都有一些東西是不能言述的。這一件事更是如此,因為那是在經歷神的愛,以及我們所給他之迴流的愛!我們愛他,因為他先愛我們,而這經歷几乎是無法表達的。但那卻是發生在我們身上最真實的事。

我們已經用很長的篇幅來探討這個主題,因為新約聖經和漫長的基督教會史似乎非常清楚地顯示:就着基督徒的見證這觀點而言,沒有任何一件事比這印記的經歷更重要。我們可以用機械式的態度來作見證,但那沒有什麼價值;只有那些知道主印記的人,才是真正有果效的見證人。正是這個緣故,我們的主告訴門徒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他們領受了聖靈的印記。它不單是一個基督徒所能得着之最高經歷,也是使我們更有果效、更有活力、更有亮光的方法。每一次大復興與覺醒的時期都能證明這一點。

但是關於這件事,另外還有某些困難是我們必須考慮的。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是否初代教會每一個基督徒都有這個經歷呢?保羅似乎是說以弗所教會、以及這封傳閲信函所送達之其他教會裡的每一個肢體都已經受了聖靈為印記:「你們也在他裡面相信了之後,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如果確是如此,有人就辯稱說:同樣的道理豈不也適用於今日嗎?所以怎麼能說有的基督徒可能沒有經歷這聖靈的印記呢?

就着許多方面而言,這都是與這個教訓有關之最重要的問題。我還要補充說:它也是極其困難的一個問題,我們能提供的,無論如何只是我覺得合宜、充分的答案。我們在這裡所讀到的陳述,在新約書信中有許多類似、可以互相參照之處。就以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的陳述為例,我們在那裡讀到:「盼望不至于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5節)。保羅在這裡似乎是說:神的愛已經豐滿地澆灌在每一個基督徒心裡了。所以我們很可能會問:這是否發生在初代教會每個基督徒身上呢?若是如此,那為什麼不能發生在今日每一個基督徒身上呢?或者它本來的意思就是說這事確實發生在所有人身上?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偶而得以一嘗神的愛,而在於神的愛是否已經澆灌在我們心裡,直到從我們的心裡滿溢出來呢?那麼,這節經文就是一個可以比較的陳述了。再看彼得前書,有一個陳述是我們已經引用過的:「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一8)。那對我們而言是否真實的呢?彼得所作的陳述,似乎是可以應用在所有基督徒身上的。我們還可以引用其他類似的陳述。這些陳述似乎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適用於這些書信達到的所有基督徒身上。

這樣,該如何解釋呢?我們如何將這類陳述與我們所主張聖靈的印記並不普遍適用在所有基督徒身上的論點相調和呢?使徒保羅顯然不認識以弗所教會和其他教會——包括羅馬教會——的每一個基督徒。使徒彼得顯然也不認識他所有寫信的對象,他稱他們為「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他聽說在某些地方有一些基督徒,就寫了一封一般性的書信給他們傳閲。當他寫這封通函給他們的時候,當然不會詳細認識每一個別的肢體。所以我們可以獲得結論說:在所有這些普遍的、一般性的陳述中,作者們探討的乃是他們視為正常或標準的事。他們並不是說這必定對於每一個別的基督徒都是真實的,當他們寫一封通函給一間教會的時候,他們是假定該教會的每一個成員都是標準的基督徒,然後就據此假設寫信給他們。彼得顯然就是這麼作的,而且儘管知道教會肢體的經歷大異其趣,彼得仍然以一般性的口吻寫信給他們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顯然是論到對每一位真基督徒而言為正常、標準的事。那是答案的一部分。

但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地說:這些初代基督徒絶大多數都獲得了這個經歷,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極其可能的。請看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描寫的那件事吧!那件事顯然是獨一無二的,不單在於它是頭一次,也在於其範圍與強度的異常性。我的意思並不是說它是一次發生,就永遠不再發生了。那麼說是個極大的錯誤。我只是認為,它在起初比在後來還要強烈。我們不單在使徒行傳稍後的部分發現了五旬節那天所發生的又重現了,並且教會歷史中每一次的大復興也或多或少都是重複最初發生之事。一旦出現了大復興,我們就會發現有許多人——或許同時有數百人——得着這個引人注目的經歷;這經歷在教會衰微、沉睡的時期,通常只是零零星星地臨到一些人身上。當復興來臨時,這個福分就大大澆灌下來,有時候涵蓋極大的區域,許許多多人都可以證實這個經歷。事實上,經常有人指出:在復興期間一天所發生的可能遠超過沒有復興時一百年所發生的。這並不是說在較尋常的時期教會就不是基督教會。在這樣的時期,聖靈所作的是較尋常的工作,而那些領受這經歷的人多多少少總是例外的;但在復興時期,這活潑的經歷卻極為普遍。

這一點在基督教會草創時期更為明顯。那時神是在為整個教會立下標準,以作為典範或模式。神彷彿是說:「這就是我應許要作的,這就是你們可以經歷的一個實例。我這麼作,是為了要鼓勵你們尋求它。」所以,早期的那些教會可能在創立的時候都獲得這聖靈的印記。我們當然看見它在五旬節那天發生在許多人身上;我們看見它由於彼得和約翰的來訪而發生在某些撒瑪利亞人身上;我們看見它發生在使徒保羅身上;發生在哥尼流家中;我們看見保羅將同樣的福分給了他在以弗所遇見的那十二個門徒。那似乎是新約時代的典範和標準。

所以要解釋保羅為何在這裡以這種方式寫信給以弗所人,我們可以選擇這兩種解釋當中的一個——要嘛就是起初所有基督徒都真的領受了這個福分,因為他們屬於初代教會,不然使徒就是概括地論到典範與標準,而不是從教會每一個別肢體的角度來談論此事。

我們的下一個問題更與我們有關,也更為實際:我正描述的這個經歷是給每一個基督徒的嗎?有人可能會說:「我注意到你強調了在使徒時代所發生的事,與大復興期間所發生的事,而你所引述的那些個人的經歷,都是屬於傑出之輩的,諸如懷特腓德、衛斯理、愛德華滋、與慕迪。」許多人由此推論說這經歷是隻給傑出之人,而不是給「普通」基督徒的。但那是錯誤的推論,我們很快就可以從聖經上證明這一點。當使徒彼得在五旬節那天以聖靈的大能講道時,眾人呼喊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回答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救,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徒二28-39)。沒有限制,也沒分別,它不只是給使徒或神傑出的僕人,而是給所有基督徒的。神是完全無分軒輊地作每一個基督徒父親。他是最卑微之基督徒的父親,一如他是教會中最崇高的僕人的父親一樣。後世的教會歷史充分地證實了這一點。我們已經看見這似乎就是新約教會的光景,彼得寫信給那些「分散……寄居的」,他們以「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住在他裡面。

在後來的教會歷史中,你會發現那些名不見經傳的人也經歷了聖靈的印記。兩百年前福音大覺醒時代的情形就是這樣。除非一個人有充分的確據,否則早期有一些循理會就不願接納他成為教會的肢體。以此為條件也許太過分了;以此來證明教會領袖的靈性,當然是矯枉過正的作法。然而我再重複一次,這是給我們所有人的,我們務要常常牢記在心:它並不是始終都以同樣的強度出現。

此處用一個在溶化的蠟上面打印記的例子,或許能有助於我們明白。有時候一個人會發現他打在蠟上的印記非常清晰,可以看得很清楚;但有時卻模糊不清,僅僅能夠辨認而已。但無論清晰或模糊,都有印記,而且也應該有印記。我們千萬不可堅稱我們所有人都必須有像愛德華滋那樣深邃動人的經歷,他告訴我們說他自己覺得神的榮耀與慈愛有如波濤一般臨到他,是如此強烈,使得他滿身大汗,雖然當時的氣溫很低。你也會發現像芬尼(Charles G. Finney)這樣的人,雖然他的神學見解與愛德華滋大不相同,卻以几乎完全相同的詞彙來描述同一個經歷。它發生的時候不一定總是帶著這樣的強度,我還要重複地說:對於自己的得救有絶對的把握和肯定,乃是每一個基督徒與生俱來的權利——「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用人類生活作個比方:在一個家庭裡面有一個小孩子,他可能不太正常,或者還沒有充分地發展,但對於父母親而言,他跟家中最聰明的成員一樣,都是父母的孩子;所以,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認識這聖靈的印記。

許多人常問的另一個問題是:我們是否要尋求這個印記呢?我毫不遲疑地回答:我們絶對應該這麼作,但我們在尋求的時候必須小心改採用的方式,從消極面着手乃是明智之舉。在當代基督教中最危險的一個教訓,就是論到基督徒生活中的每一個福分時,只強調「憑信心領受」,而完全不顧到感覺。在悔改歸主、成聖、確據、和身體得醫治上都有人這麼教導。在這些領域中,每一個都已經由於這類教訓而導致可怕的悲劇。就讓我舉些實例吧!

南非極有恩賜的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曾經非常相信所謂的信心醫治,而他就以我們正在批判的這種方式教導它。他認為一個基督徒如果生病了,就應該閲讀聖經,相信聖經的教導是:神為基督徒所定的旨意是要他永遠健康。然後,他應該來到神面前,告訴神說他相信聖經和這個教訓,並且求他醫治。但是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必須相信自己已經蒙醫治了,所以要站起來。雖然事實上他並沒有覺得比較好,但那不打緊,他必須憑信接受醫治,繼續過他的生活,彷彿是十分健康的人一樣。但是慕安得烈後來不再相信這種說法,他的傳記對此事是怎麼發生的有所解釋。他很寵愛的一個姪兒,患了某種肺病,可能是結核病。慕安得烈已安排好要到南非某地作一連串的講道,這個姪兒很希望同去,但他的病情卻不宜前往。這兩個人都相信憑信接受醫治的教訓,便一起屈膝求神醫治,然後就起身,心中相信這年輕人已經得醫治了。他們收拾好行李,就一起出發了。但他們才出發不久,這個年輕人就死了。

我們心裡要弄清楚:我們並不是以那種不顧感覺的方式來領受這個福分;當我們受了神的聖靈為印記時,我們會知道的。它不是不顧感覺、憑信接受的。你必須繼續不斷祈求,直到得着它、直到你知道自己已經得着它為止。我相信這種「憑信接受」的教訓,對現今基督教會中缺乏渴慕之心的光景,得負上大部分的責任。有許多人似乎以這種方式來度過整個基督徒的生活,他們說:「我們不擔心感覺,我們只憑信接受它」,結果他們似乎從來就沒有任何經歷。他們憑着對自己提出的暗示而活,這是一種自我暗示(Coueism)。但當神賜福給一個靈魂時,這人的靈魂是知道的。神將他心裡的愛啟示給你時,你自己的內心會因這個經歷而溶化。使徒與其他在五旬節那天被聖靈充滿的人,都發出光輝,超越了自己,以令人驚奇的權柄和確據說話;所有看見、聽見他們的人,都驚奇問道:「這是什麼意思呢?(徒二12)。我們務要小心謹慎,免得喪失了從神來的某些最豐富的福分。當神以聖靈為印記來印證你時,你必定知道。你千萬不可無視於你的感覺和光景而「憑信接受」,而喃喃自語:「我一定已經得着了,因為我相信,我已經接受了神的話。」你不必說服自己,說服的工作是聖靈所作的,他會讓你體會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然而我並不是建議我們應該沉迷于所謂的「等候聚會」。就着某種角度而言,那些開始這類聚會的人有其道理;他們多少認為這種方式只是實驗性質。但是他們卻接著說:「讓我們聚集在一起,讓我們等候,直到得着我們所尋求的這福分。」他們會等候數日,有時甚至數週,結果很容易造成某些不幸的後果。由於他們是在營造某些心理狀態,這些後果多少是無可避免的。如果人們不吃不喝、在那種緊繃的氣氛中等候,往往會有仇敵出現,隨時準備要製造贗品。我們總是會不知不覺運用自己的心理反應和說服的力量,總是會有一種危險,就是陷入一種錯誤的狂喜狀態。當人們說:「若得不到這福分,我就不走出這棟建築物」時,這種危險尤其嚴重。

此外,還有一種非常真實的危險,就是忘掉聖靈的主權、和神主宰的權柄。那決定在何時賜下這福分的,乃是他。那決定將它賜給什麼人的,乃是他。我們不能支配它,我們永遠不能採取一種態度說:「我要滿足它一切要求,並且等候,直到此事發生。」那是不合聖經的,那不是神所用的方法。他當然告訴過門徒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五旬節,因為他已經選定了那特別的日子,正如他已經向舊約時代聖徒所啟示的;但那並不是「等候聚會」的先例。

那麼我們該作什麼呢?容我扼要說明我的答案。要查考聖經,從聖經中搜尋應許,就是使徒彼得所說那些「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彼後一4)。要明白神所要你得着的,以及他所供應給你的。在以弗所書第三章,保羅說他正為他的朋友禱告:「求他按着他豐盛的榮耀、藉着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16-19節)。你我必須知道基督這過於人所能測試的愛。你知道它嗎?你必須知道它;所以我才說要查考聖經。當你讀這段聖經的時候,要說:「那是為我說的,我必須知道基督是以那樣的愛來愛我的。我相信它,但我還沒有認識它,我從來未經歷它,但我必須這麼作。」然後要接著說:「我應該得着它,我應該對它有所認識」。那會激勵你去禱告。

下一個原則,是要確定我們正在尋求的事是正確的。我們不是要尋求經歷和氣氛一類的事。我們是要尋求主,尋求認識他和他的愛。若是尋求他所賜的福分,卻不尋求他,不啻是侮辱他。他已經為我們作了這一切,為要使我們認識這獨一的真神,和他所差來的耶穌基督。要尋求他,要尋求認識他,尋求他的義,尋求他的聖潔,要尋求這一切,你將永不會走岔路。但你所尋求的若是狂喜、異象、和感覺,你可能會得到,但那些卻是贗品。要尋求他,你就不致偏離正路。

下一個步驟:是盡我們一切所能的預作準備。「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西三5)。如果要這位親愛的客人進來,我們必須潔淨,我們必須自潔。「所以,要治死你們……的肢體。」除掉罪惡,潔淨你們的心,保羅說:「當……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林後七1)。雅各說:「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四8)。然後請看彼得在他第二封書信第一章的忠告:「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等等(5-8節)。彼得說:不這麼作的乃是短視之人,「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9節)。但你若作了這些事,就會「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並且「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10-11節)。我們必須專心致力於使我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然後在積極方面,正如我們已經見過的,我們必須將使徒彼得詳細提及的美德付諸實行:「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得勸我們要作這些事,他不是隻說:「去參加聚會,並且等候,或是憑信領受它。」我們必須「使我們的信心成全完備」,以其他這些事來裝備它。我們必須在此勞苦——「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二12)。

你如果讀過我提過的那些屬神偉人的生平記載,就會發現他們全都遵循這些勸勉。他們全都是努力讀經、並努力明白聖經的人;他們全都以自省和治死肉體來潔淨他們的生活。當你閲讀懷特腓德、衛斯理、愛德華滋、和傳勒徹爾、與其他人的傳記時,就會發現這些人全都致力於屬靈的操練。他們並不是「憑信接受」,並說服自己相信已經得着了;他們專一尋求神。這一切當然無可避免地引致禱告。你必須為這福分禱告。我喜歡古得文在這事上所說的:「為此事和他打官司」;他說:「為此事和他打官司」,正如以賽亞所說的:「不要使他歇息」(六十二7)。

我再也找不到比威爾斯聖詩作者威廉斯(William Williams;1717-1791)的一首詩歌更美的禱詞,其譯文如下:慈仁耶穌,懇求說話,你話何其甘甜;在我紛擾心靈,吹入地上無法供應的平安;世上一切惑人聲音,一切迷人靡靡之音,因你柔和美妙曲調,全都消弱、沉寂。哦!救主!細語我已屬你,賜我明晰確據;消除一切不安陰翳,平靜疑惑,止息畏懼;哦!我魂何其切慕得聞你的聖言,憂苦永遠消逝,我也不再絶望。

這裡指出了一條道路!向他獻上禱告,直到他回答你。「哦!救主!細語我已屬你,賜我明晰確據。」他有沒有答應你這個禱告呢?他有沒有向你細語?他有沒有向你說話呢?為他所賜的福禱告,尋求它,為它捨生忘死,饑渴愛慕它。繼續禱告,直到你的禱告蒙應允。換句話說:要花時間!要花時間!不僅「成聖要花工夫」,聖靈的這個印記,也要花時間尋求。繼續下去,不要停息;有一天你就會經歷到:有時聖徒正歡唱,忽見亮光從天降;復活之主今顯現,雙臂施展醫治能。

這可能發生在你最沒有料想到的時候。歷世歷代聖徒的生活與見證,都一致說明神會在某些特別的時候為我們作這件事。或是在一個人必須經過極大試煉的時候,或是在試煉來臨之前,神把這福分賜給了他。我們的神何等恩慈!他是何等慈愛的父!當他知道即將有某件事發生在你身上,要試驗你的全人時,他就把這有福的確據賜給你,好叫你能夠經過試煉仍然得勝。它可能發生在一段明顯荒涼的時期之後。有時候,經過一段無花果樹不發旺、樹木都不結果的時期,當一切都不對勁的時候,光芒突然出現,他說話了,他細語說他愛我們,把那寫着「新名」「白石」賜給我們,用「那隱藏的嗎哪」飼養我們。

有許多基督徒是在臨終之前才經歷這事,他們都同意說:攔阻他們早點領受它的,乃是他們自己的無知。他們沒有早一點尋求它。他們是好人,都過着基督徒的生活,甚至還蒙神使用;但他們從未聽聞他「柔和美妙曲調」,他從未在他們心中細語。他們對這福分的渴慕只是斷斷續續的,他們沒有照着該有的方式切慕它、尋求它。但是面對著人生的盡頭,他們以新的熱忱來尋求它,他聽見了,就向他們說話。這樣的基督徒很多。神在即將要接他們永遠與他同在之前,將這有福的、直接的確據賜給他們。

因此,我再說一次:尋求它!否則不要滿足。神曾否告訴你說你是他的兒女?他曾否對你說話——不是以可以聽聞的聲音,而是以(就着某個角度來說)更為真實的方式?你是否知道這種光照,這種被溶化的經歷?你是否知道何謂被高舉超乎自己之上、之外?若不然,要尋求它;向他呼喊說:「慈仁耶穌,懇求說話」,並且「為此事和他打官司」,繼續下去,直到他向你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