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他旨意的奧秘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弗一8-9)

使徒在此繼續他從第三節開始的陳述,從第三節到第十四節末了,只是一個長句,再分成幾個部分;全部構成一個偉大的陳述。「這恩典」(英文欽定本譯作「在其中」)一語提醒我們:擺在我們面前的,是同一個主題的延續。每一特殊的陳述都提出某個新出現的、新鮮的部分,但每一個又都與其它所有的陳述連接起來,結果就一起構成對於神的救恩之道的一個偉大宣告。使徒已經竭盡全力來形容它,但我們現在卻發現連這一切詞彙都不足以達到他深切所盼望的,他必須再加上別的詞彙。他是這麼作的:「在他裡面,我們藉他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恩典的豐富,他已在其中……充充足足賞給我們了」(另譯)。這些豐富已經「充充足足」了!所以我們現在要來看的,就是神恩典的豐富之那一面。

為了要明白這兩節經文,我們必須心裡清楚明白使徒正在說什麼,其中亦涉及思想兩個陳述之精確用語。欽定本譯作「他已在其中……充充足足賞給我們了」,但一般說來大家都同意那不是很好的譯法。更好的譯法是,「這是神……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後者之所以較為可取,是因為「他已在其中……充充足足賞給我們了」使人注意神自己,但使徒在此迫切要強調的是「他恩典的豐富」。所以他寫道:「他恩典的豐富,就是他將之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譯者按:和合本第八節開頭的「這恩典」,在原文只是一個關係代名詞,而沒有「恩典」這個詞;但其前述詞正是第七節末的「恩典」,故和合本的譯法是正確的,而且比英文聖經更為清楚)。他正在強調的,是神的恩典在其豐富光景中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方式。

接下來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要決定「用諸般智慧聰明」這個片語的關係;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可謂眾說紛紜。在欽定本與英文修訂本中,「用諸般智慧聰明」這幾個字是在第八節,與神將他恩典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相連(譯者按:和合本同)。但在修訂標準本卻有不同的作法,它是把這幾個字放在第九節,譯作:「他將這個恩典慷慨賜給我們。因為他已用諸般智慧聰明使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歸根結柢,這兩種譯法當然是非常相近的,但如果這是描寫神如何將他的恩典充充足足賞給我們,那我們就應該把「用諸般智慧聰明」置於第八節,而不是第九節,將之與神的恩典連用。

我們可以有三種可能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說:神在運用他的智慧和聰明上,已經將恩典充充足足賞給我們了。或者我們可以說:神已經用諸般智慧聰明,使我們明白他旨意的奧秘了。那正是修訂標準本改採取的作法。但對我來說,似乎還有一種更好的作法,就是欽定本和修訂本所作的,就是隻改變第八節的頭一部分,譯作:「他已經把這(指恩典)連同諸般智慧聰明,一併都充充足足賞給我們了。」我認為應該採取這種譯法,因為我不認為將「諸般智慧聰明」歸諸于神是正確的作法;理由是:神既是絶對的智慧,我們就沒有權利說神「用諸般智慧」作任何事。我們可以說一個人「用諸般智慧」作事,但神就是實質的智慧;所以不能把這樣的詞用在他身上,這樣作有失敬虔。

這一點甚至更能應用在「聰明」這個詞上。「聰明」一詞,在整本聖經中,從未用來形容神。你可以用它來論到人,但用它來論到神則是不恰當的,他的道路是完全的,他是絶對而永恆的智慧。所以我認為:我們必須把「智慧」「聰明」看作是指着我們自己說的;保羅的意思是,它們之所以臨到我們,是神的恩典作工所造成的結果。

所以,使徒正在說的是:神向着我們之恩典的豐富,不是停留在赦罪的事上,而是豐富到一個地步,甚至帶領我們向前,使我們得着智慧和聰明,那是要認識神旨意的奧秘,以及他在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裡面所定之永恆計劃所不可少的。

接下來,就是使徒所作的第三個偉大陳述,論到神向我們所作的事――他已經揀選我們,他已經預定我們,他已經使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這裡有明確的次序,正如第九節所告訴我們的:「(神)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在他自己裡面定下了救贖和救恩的這個偉大計劃,它是完全源自神的意願和內心的:他在自己裡面定意如此。而他所定的是他向着人的這個「美意」,就是天使所報給牧羊人之「美意」「在地上平安喜悅歸與人」(路二14和合本小字)。

但是,使徒說神不單定意並計劃了救恩,他也已經將它向我們顯明了,這是他叫我們知道的一個奧秘。而且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也是這兩節經文最為突出的信息――神也已經作了一些事,好使我們可以認識、可以明白、可以領受這奧秘。這就是「神恩典的豐富」已經「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方式。它是「用諸般智慧聰明」作成的,為要使我們對於神旨意的奧秘和他恩典的計劃有所洞見與領悟。

那麼,這就是主題了,而且它是此時此刻特別重要的一個主題,因為使徒在此所探討、處理的,就是我們明白基督徒救恩的整個問題。這個問題在目前引發許多討論,就像教會歷史中頻頻出現的一樣。現代人經常被絆倒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在談到信仰時,太過于注重人的心思、理性、與悟性之地位。有許多人之所以拒絶基督徒信仰,是因為不能明白它;他們說它是無法理解的,它不適合常見的思想範疇云云。對於他們而言,這個藉口似乎是拒絶基督徒信仰,宣稱它與現代人無關痛癢之極佳且充足的理由。所以這是一個具有決定性的問題,與福音的傳講和廣佈有至為要緊的關連。它決定我們對於這些問題的整個態度,尤其是我們探討時所用的方法。問題是:一個人如何能認識這在基督裡的偉大救恩,並明白神大能而永遠的旨意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最好的方法莫過于小心查考使徒所用的詞彙。

他所用的頭一個詞語是「奧秘」――「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奧秘」是保羅書信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詞語,但絶非侷限於他的著作,它是新約聖經從頭至尾一個極為要緊的詞語。我們的主自己,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和其平行經文(如馬可福音第四章)所記載的講論中,就曾使用它。我們的主正向他的門徒解釋,他藉着比喻教導關於神國的奧秘、或真理時所用的方法。門徒不明白,但主向他們解釋:「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太十三11)。關於天國的教訓乃是一個奧秘,他只叫門徒知道,當他說這些比喻時,雖然法利賽人和其他人也都站在一旁,並且聽到相同的話語,他們卻不明白,並且帶著錯誤的印象離去了。我們的主說:這是因為國度的「奧秘」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十六章使用這個詞語:「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25-26節)。我們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也見到它:「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6-7節)。

使徒在這卷以弗所書第三章又用到這個字,他在那裡說到「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2-5節)。使徒保羅經常重複說到相同的事,正如每一位優秀的教師所作的一樣,尤其是一位福音的教師,他有值得重複提說之事。我們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再次見到此字:「大哉!敬虔的奧秘」(16節)。它顯然是個鑰詞,我們如果沒有明白它的意義,當然會在一個人如何成為基督徒,以及信仰與理性、心思與救恩的關係上有所偏差。

「奧秘」這個詞語用在新約聖經中,意思不是指一種神秘的秘密,只向少數人顯明,卻刻意向其他人隱藏、保留,正如保羅時代盛行之「神秘宗教」的特色一樣。那時人必須到廟宇去,在獲得傳授神秘的知識以前,還得經過某種儀式程序。這是一種小心看守的秘密,好將它侷限于某些哲學家與特別人士。現在也有某些宗派與神秘社團,顯然也是基于這類的觀念。他們的聚會是在緊閉的門後面進行,志願入教的人必須誓言絶不泄露秘密,他們教他一個秘密記號,他可藉以認出他的皈依同伴。那與基督教的作法正背道而弛;基督教宣揚、傳講、詳述、傳報他的信息,並且希望每個人都能夠認識它。所以在新約聖經中,奧秘這個詞語並不是指某種小心看守的神秘秘密,只有獲得傳授訣竅的人才能窺其堂奧。

但是有一個事實比這更重要,就是當這個真理被形容為一個奧秘時,意思並不是說它某種模糊不清、不明確的事物。這點在今日尤其重要。因為現今有一個普受歡迎的學派,教導人說基督徒的信仰絶對不能以命題方式來加以陳述。他們教導說:基督教在本質上乃是一「存在時刻」所發生的「會遇」(encounter),就是當神向人說話、與他交談的時候所發生的;那時在這個人身上發生了一件事,是絶對無法以冷冰冰的字眼來加以記載或描述的。所以他們說:聖經是本可能會有錯誤的書,因為它只是人們企圖描繪並解釋他們在會遇時刻所得着之生動經歷。他們主張說:這與呼召人相信某些命題是大不相同的。他們說:「真理絶不能以命題方式來描述,」因為它是一個奧秘。換言之,他們將奧秘定義為某種不可理解的事物,是人無法描繪或陳述的,他們甚至補充說:任何要這麼作的嘗試,都貶損、破壞了它。

我們務要明白那並不是「奧秘」的意思,這種觀點也並非總是假理性或神學之名出現的;這種觀點已經盛行到一個地步,形成了一種運動,其口號告訴我們說「宗教是領悟出來的,而不是教出來的」(Religion is caught, not taught )。根據這種說法,宗教是靈裡的事,是無法界定的,是你無法以生硬的詞彙來描述的,你只能從別人那裡「領悟」它。宗教必定是不能以信仰告白或信經來加以描述的,若這麼作就是理性主義的作法。你遇見某些擁有它的人,你不能精確說明它是什麼;但你卻知道他們擁有它,而你也喜歡擁有它;你可以擁有它,可以領悟它,它就這樣從一個人傳給了另一個人。

這樣的主張徹底背離了新約聖經使用「奧秘」一詞的原意,而且是絶對會危害基督徒信仰的;但它們顯然為合一運動提供了一個卓越的基礎。要合一運動成功,惟一的希望是說:你必須避免碰任何獨特的事,你一定不可堅持任何事;只要我們都相信基督(不管是以什麼方式),我們就都是一體的,一個普世教會(包括所有宗教的人士在內)也就在望了。正如一份現在已經停刊的宗教報刊幾年以前在一次盛大的福音運動中所說的「在運動期間,讓我們在神學上暫且停戰吧!」然而所有諸如此類的論調,全都是建基于這種觀念――基督教真理是奧秘的,意思是說,它是人類理性無法理解的,是永遠無法以命題的方式來理解或陳述的,惟一要緊的是我們全都應該含糊籠統地相信基督。

從正面來看,「奧秘」一詞在新約聖經中的意思,並不是指人類心思無法理解的事,而是指在未獲外援的情況下,人類心智尚未發現的事。這中間有很重要的差異。錯誤的定義說它是始終無法理解的。第二個定義則是說:人類的心思憑着自己的努力,是永遠無法明白它,但是一旦獲得幫助,就能開始領會它。它是個奧秘,意思是說:人類以他那未獲外援的、墮落的心思和理性,永遠無法發現它、明白它,但是當它向他啟示出來的時候,他就能夠明白。使徒保羅稱這奧秘為「神的智慧」,而且是「隱藏的智慧」。他說「這世上有權有位的人」不認識它,因為他們試圖以自己未獲外援的心思來明白它。使徒說:「只有神藉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他接着又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7-12)。我們能夠知道這些事;它們已經成了可以理解的,這乃是聖靈運行的結果。

使徒這麼說,只不過是重複我們可稱頌的主從前所曾說過的。我們在馬太福音第十一章讀到,我們的主轉向他的父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25-26節)。神將真理向「聰明通達人」隱藏起來,它對他們而言仍然是個奧秘,但對「嬰孩」而言卻不是如此。神將這些事向「嬰孩」啟示出來,是要使他們能享受它。換句話說,「奧秘」一詞的意思是:這個關於神旨意和救恩計劃的偉大真理,只有在神將它顯明出來、啟示出來時,人才可以領受。而使徒說他已經這麼作了。「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所以「奧秘」的意思,並不是指那些靠着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所無法理解的事,而是指超越人類天然心思所能及,但神已經向那些相信之人顯明出來、啟示出來的秘密。新約聖經的整個教導都指向這一點――相信基督的人已經進入這個秘密,這奧秘已經向他們啟示出來了。對於基督徒而言,它乃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因為神在他的恩典和慈愛裡,已經樂意將它揭露出來,並啟示給他了。

既是如此,我們接着就必須問:我們是否可以說,因為神已經在基督裡將他旨意的奧秘啟示出來了,那每一個選擇這麼作的人是否能夠領受它、明白它呢?是否可以說:因為神已經在基督裡將它啟示出來了,那每一個人都可以拿起新約聖經來閲讀,使用他的心思和他的理性,然後就可以發現其中的信息呢?那個問題的答案正是使徒在此所強調的,它帶領我們來到「智慧聰明」這幾個字。我們以哥林多前書第一章和第二章的主題開始:「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你們蒙召的,按着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真理呈現給那些聰明的希臘人,但他們卻不明白。人們以他們的才幹、悟性、和訓練來讀新約聖經,但卻看不見真理。若沒有聖靈,他們將永遠無法明白真理。在我們能領受真理、並開始明白它以前,聖靈與他在我們身上的運行,是絶對不可或缺的。「智慧」是必須的,而智慧的意思是知識和睿智。換言之,我們正在查考的這兩節經文,其最佳詮釋正是保羅所寫之哥林多前書的頭兩章。希臘人所最冀求的乃是智慧;所有哲學家所最冀求的是知識和睿智。他們企圖尋找神,並明白他和世界,但「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世人的智慧是不夠的,但保羅說:「我們講的,乃是……神……的智慧。」

神也必須賜下悟性。使徒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略為說到那是至為要緊的:「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能,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18節),換句話說,如果你要明白,併進入神的這種智能,你就必須「變成小孩子」。你必須棄絶屬地的智能,以及對人類能力和才幹的依恃,你必須變作愚拙,你必須說:「我一無所知,我的才能在此毫無價值,我變成像小孩子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人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使徒說:福音的榮耀是神已經在他恩典裡將它向我們顯明了。他向着我們的恩典是如此豐足,我們甚至能夠說:「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二16)。使徒就以這句話結束了他的論述。但是請留意,他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也說:「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15節)。基督徒能明白,但非基督徒卻不明白他。然後保羅就問一個問題:「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16節)。他的回答是:雖然沒有一個人能教導神,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而我們之所以有基督的心,是因為神已經將他的恩典「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神已經把明白和理解的能力賜給我們了。

但我們所領受的不單是「諸般智彗」,也領受了「聰明」。新約聖經此處所用的「聰明」這個詞,並不具有我們通常加在「聰明」這個詞上的意思。我們只要查看同一個詞用在新約聖經其它地方的一些例子,就能夠明白這一點。當西門彼得在該撒利亞腓利比作出他那偉大的信仰告白以後,我們的主告訴他說他即將接受十字架的死,彼得極為震驚,就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但我們的主卻轉過來對他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意思是說彼得不明白它們,不瞭解它們。

再舉一個例子,在羅馬書第八章第五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在希臘文裡面,體貼跟我們此處查考的「聰明」正是同一個字根,而它的意思是「隨從肉體的人」所感興趣的是「肉體的事」,那是吸引他們的領域,那就是他們的心思所活動的領域,這世界的事形成他們的享受。或者再看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二節:「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這裡的「思念」與我們正在查考這節經文裡的「聰明」是同一個字。

這些例子有助於我們明白「聰明」一字的意義。它的意思是指一種心思狀態,包括情感和悟性在內;智慧乃是理性和悟性的事,而聰明則包括情感和心思在內。所以可以用「洞察力」(insight)這個詞來翻譯它――「用諸般智慧和洞察力。」它的意思是「屬靈的辨別力」,就是能以辨識出屬神事物的超越性,並以相關的情感來回應它們之能力。所以,神的恩典之豐富,已經充充足足賞給我們了,不單是在那賜我悟性的智慧上,並且吸引了我的全魂、全人。包括我的情感、我的興趣、我的愛,我的全人都被吸引來歸向它,而且我以我的全人渴慕它。

這是前面所談到的教義,我由此推出下列的結論。如果這是真實的,那麼歷代以來在知識和科學上的進步,在屬靈真理的層面上並沒有造成絲毫的差別,這些科技上的發展與真理完全不相干。

我最近無意間讀到一個陳述,證明今天是多麼需要注意這一點。當時我正在閲讀一篇書評,該文作者論到那些喜歡歌頌第十六和十七世紀神學的人、以及某些舊時的羅馬天主教作家時是這麼寫的:「我如今比過去更不能肯定,那些偉大時代的範疇,足以用來討論新物理學家給我們思想帶來的問題。」他的意思是:閲讀和思考過去的偉大神學是無關緊要的,因為它們現在無法幫助我們。我們面對的重大問題,是由於原子物理、近代在知識和思想上的進步、我們對於宇宙和宇宙性質的瞭解等新科學所造成的。該篇書評的作者斷言,回顧古代的作家是一無幫助的,因為在我們能以明白現今之屬靈真理、神對待人類的方式、與救恩之道以前,顯然必須有新的裝備。他聲稱:由於人類心智的進步,產生了現今新的問題。但這種論調純粹是否認了使徒在我們正在探討的這兩節經文中的教導,事實上也是否定了整本新約聖經的教導。無論是在第一世紀或二十世紀,即使人類的心智發揮到極致,仍是不足夠的。對於屬血氣的人而言,屬靈的真理始終還是一個奧秘。將近兩千年以前,它就是一個奧秘;今天也同樣是個奧秘。新太空物理學並未造成一絲一毫的差別。我們所關心的是關於神、人、罪的問題,原子核分裂與這個領域是全然無關的。若說新物理學時代需要某種新的真理與見解,就是否定了基督教信仰的根基。

其次,論到這一切的事,我們必須總是單以聖經為我們惟一而終極的權威。現代化根本沒有造成任何差別。啟示是出現在聖經中,而且仍然在那裡面,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的。二十世紀並未加添任何啟示,將來也永遠不會有。神已經將奧秘啟示出來了;所以在此之外再談論現代心智與現代人,就是否認聖經。那已經啟示出來的,將不會有、也絶不能有任何的「進展」。我們乃是生活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不能越過他們。

第三,在明白聖經上,聖靈的工作是絶對不可或缺的。無論一個人如何,不管他天然的才幹多大,如果未蒙聖靈的光照,就不會、也不能明白聖經。聖經所啟示出來的真理是「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最後――我極樂意說到這一點,因為這是神的方法――所有的人都有希望能夠明白。它既然是神所啟示出來的,是神賜我們「智慧」和聰明、使我們能明白的,那麼有沒有智力就無關緊要了。神藉着聖靈所賜的悟性,是所有的人都能得到的。容我再次提醒你使徒對哥林多人所說的:「你們蒙召的,按着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但「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微不足道的,沒有希望的,卑賤的,「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6-29),使人成為基督徒的,不是智商的高低;救恩乃是屬靈的,完全是神所賜的。除了真理之外,他也賜我們智慧聰明。我們全都是在相同的水平上,所以除了主自己之外,我們不該誇任何事物和任何人。

附帶一提,這個真理是所有宣教行動的整個根基。正是因為這一點,你才可以深入非洲中部的心臟地區,訪問一支土著民族,他們不能閲讀、無法書寫,也沒有任何學識。你可以滿有確信地向他們傳講福音,像你在西方社會傳講時一樣,因為神可以藉着聖靈啟迪他們。早期基督徒絶大多數都是奴隷,福音是「傳給貧窮人」的。歷世歷代以來,一直都是如此。我們要為此感謝神。倘若不是這樣,聰明人就會擁有超過其它人的特權了;但在這件事上我們全都一樣。「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神已經「用諸般智慧聰明」將他恩典的豐富充充足足賞給我們了,「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我們該當為此而何等地感謝神啊!讓我們與使徒保羅一同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33)。除了神以外,還有誰能設計出這樣一條救恩之道、這樣完美的救恩之道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依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