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救赎

卷一 神终极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在他里面,我们藉他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恩典的丰富。」(弗一7另译)

我们在这里见到另一个以弗所书开头这一章所充满之宏伟的陈述,这个陈述本身扼要说明了基督徒福音与基督徒信仰的整个精髓与内涵。就着某个角度而言,我们会觉得读到这么一节经文,就不需要再读别的了。然而,教会历史清楚地告诉我们,所有这类的陈述,全都需要加以诠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虽然是基督徒,却仍未完全。我们都很容易犯错,我们都有受异端影响的倾向;而教会教义史不断显示出:在基督徒的头脑和内心中经常发生之最大的混乱,就是与诸如本节这种伟大的陈述有关的。这一点不足为奇,因为我们在此所面对的乃是福音的核心,所以我们可以预料得到我们心灵的大敌,「那……控告我们弟兄的」,也就是神的仇敌――魔鬼,在这一点上必定更急于想混淆我们,蒙蔽我们的心思和我们的悟性。所以,最为要紧的是:我们应该查考保罗的陈述,加以分析,并确定我们已把握了它的意义,因为它使我们面对了基督徒信仰的中枢与中心。

我们当然必须从查考上下文开始,「在他里面」这几个字就迫使我们必须这么作。这几个字显然是指前一节末了称之为「爱子」的那位。使徒已经告诉我们:我们已经「在爱子里」蒙悦纳了;他现在则说:「在他里面,我们……得蒙救赎。」我们也注意到:这个字把我们带到这卷书信引言中这段开头陈述的一个转捩点。我们已经提醒过自己:论到救恩的工作,圣经在圣三一神的三个可称颂的位格――父、子、圣灵――之间是有所分别的。我们在第三至六节所思想的,是父神的工作,是父伟大的旨意,是神永远的计划,就是神在创立世界之前为我们所定的。他的旨意是要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要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归于他自己,要我们「使神恩典的荣耀得着称赞」,并要我们「在爱子里」成为「蒙爱的」

但我们现在要开始思想的,则是那旨意如何在子里面、并藉着子而实现出来。所以从七节的开始,一直到第十二节末了,我们将要思想的,是子在救赎计划里的特殊工作。然后在第十三和十四节,我们则要查考圣灵在这伟大计划和旨意里的工作。我们已经看过神为我们所定之终极目标的伟大图画,而且已经瞥见我们儿子名分的崇高地位,以及它的要求――我们要在神的面前成为圣洁、无可指责、没有瑕疵、没有玷污;但我们仍旧是在地上,仍旧是容易犯错的、有罪的,我们心中就浮现出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可能被带进这种崇高的状态与光景中呢?

很显然地,在我们被带进这种地位之前,神必须先在我们身上作许多事。我们到达那里的最大障碍,就是罪――包括一般性的罪(Sin in general)与特殊的罪行(Sins in particular)。横梗在我们与神之间的,就是我们的众罪,正如以赛亚先知所提醒我们的:「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我们的罪孽却横梗在我们与神之间(赛五十九1-2)。所以,在我们能抵达神为我们所预定的地位之前,必须先作点事,以解决我们的罪性与我们的罪行这个问题。神的儿子来到这个世界,正是为了完成此一特殊而独特的工作。神在他自己永远的智慧和预知中,按着他自己的旨意,设定了一条道路,使人类能借此道路而与他自己和好。而这条道路正是这里所勾勒的。障碍物已经除去了,问题已经解决了。

有一道路为人预备,以升到那崇高居所;是一供物和一祭物,是圣灵的大能,是神人的中保。

当我们来看使徒的解释时,注意到他所告诉我们的头一件事是:横梗在我们与神之间,在我们能以与神和好之前必须先除去的这个障碍物,已经在基督里被挪开了。「在他里面」――就是在他已经论到,而且如此频频提及的这位「爱子」里面!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它既然已经如此频频强调过了,就不需要再加以强调了;因为在关于救恩的事上,有许多人就是在这一点上面绊倒的。就着笔者亲身牧会的经历而言,肯定没有一个问题,是这么频繁地出现的。你可以问别人一个问题:「你认为自己是个基督徒吗?」所得到的答覆经常是:「哦!我正试着这么作,」「我正试着成为一个基督徒」。这样的答案就说明:这与得救之路有关的头一个重大的陈述,从来都不曾为人明白过。

所以让我再次清楚地加以说明。离了主耶稣基督,根本就没有救恩;这个真理乃是福音的精髓与核心。「基督教就是基督。」任何一种学说或机构若宣称自己是属于基督教的,却不以基督为救恩的中心、灵魂、起源、目的,那么它所提供的救恩都不是基督徒的救恩。

我们先从反面来说明:我们不曾、也不能拯救自己。或者换个方式说:我们不能使自己成为基督徒。有人可能会以为,基督教出现在世界上已将近两千年了,没有必要再作这一类的声明了。但我坚决认为,这在现今比以往更重要。如果你仍旧在想使自己成为一个基督徒,或试图成为一个基督徒,这就清楚表明你正走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只要你还在那条路上,你就绝不可能成为基督徒。我们所必须体认、并了解的头一件事是:从来没有一个人曾经使自己成为基督徒;而且绝对没有一个人能够使自己成为基督徒。我们所能作的一切努力――斋戒禁食、辛苦修行、祈祷――都没有效;事实上,它们很可能是最大的拦阻。那当然也是使徒保罗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他曾经努力使自己与神和好;而他在往大马色的路上所得的重大发现是:那些努力实在是大错特错,而他所曾夸口的一切全都是「粪土」,全都是「有损的」。那也是所有伟大圣徒的故事。正是这种体认,引发了更正教改教运动。导致马丁路德,加尔文,诺克斯,以及真教会内所有伟大的领袖,包括约翰卫斯理和今日所有领袖之生命产生革命性改变的,正是这一点。这个声明的枢纽――「在他里面,我们……得蒙救赎」――是要告诉我们,我们永远不能使自己成为基督徒,而试图使自己成为基督徒的作法,只是曝露出我们甚至连救恩之路的头一步都不了解。

但更进一步来说,主耶稣基督来了,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必须作什么,来使我们自己成为基督徒。有些人以为他们可以丝毫不提基督而使自己与神有合宜的关系。但另外有一些人则相信:他来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教导我们,训诲我们,并为我们留下一个激励或榜样,教我们该作什么来拯救自己。但那同样是错误的。他所吩咐我们去作的,甚至是比藉摩西颁布之律法更不可能作到的。登山宝训乃是我们的主对十诫所作的诠译,它显示出任何人若靠要想自己的力量遵守十诫是多么不可能的一件事。我们的主来了,不是为了告诉我们该作什么好拯救我们自己;他来了,是为要拯救我们。他来了,是要为我们成就某件事,为了我们而行动。那就是福音的精髓。「在他里面。」我们得着救恩,是在他里面。「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构成我们的救恩,乃是他自己,和他所为我们作成的。

另有一些人认为,我们的主来了,是为要告诉我们说神准备要赦免我们了。他们说:在旧约圣经中有许多的陈述,告诉我们神是父,神就是爱,他准备要赦免。他们告诉我们说:他是「有丰盛的慈爱」「有怜悯,有恩典」的,「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等等。他们接下来就说:这一切全都在旧约圣经里启示出来了;神已经向以色列国宣告,并藉着他们向世人宣告,他是乐意赦免罪孽的神;但人类却发现很难接受、相信那个教训,所以神就决定要差遣他自己的儿子,好叫人们看见他、听见他、注视他的工作时,就可以相信神就是爱,相信神准备要赦免了。这些人主张我们的主来了,是为要教导我们认识神的爱,知道神是乐意赦免的。他们辩称他在浪子的比喻里就是这么作的。

但他们并未停在那里。他们说他甚至更进一步,他甚至差遣他的儿子前往十字架,而你在各各他山岗之十字架上所真正看见的,是神的爱与神的乐于赦免的一个伟大而荣耀的展示。他们坚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神差他儿子到世上来,但世人却不认识他,世人甚至将他钉在十字架上;但即使在十字架上,他仍告诉我们:「纵使是这样,我仍乐意赦免你们。」神对世人说:「这就是我的爱――虽然你们把我惟一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我连这件事也要赦免你们!」对于这样的人而言,我们的主死在十字架上,乃是神乐意赦免的至高声明。

但是,那却不是使徒保罗在这里所告诉我们的。他这段论述的大意,并不是说主耶稣基督已经来宣告神乐于赦免、或神是一位赦免的神;其大意乃是说:基督的十字架是神使赦免成为可能的途径。这信息并不是说神准备要赦免人将他爱子钉死在加略山上的罪行,而是说神藉着加略山赦免了我们。神在加略山上所作的,就是造成了我们的蒙赦免。加略山不单只是神的爱和神乐于赦免的一个宣扬或宣告,而是神在他儿子里面、并藉着他儿子在加略山十字架上所作成的,开创了一条道路,叫我们得与他自己和好。

使徒多次说到这一点。他并不是说:神在基督里宣扬、或宣告了和好与赦罪;他所说的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9)。神是在基督里叫世人与他自己和好。「在基督里,我们……得蒙救赎。」这救赎是在基督自己里面的。他不单只是这救赎的宣告,他就是这救赎,他自己就是救赎。「神在基督里」――在基督里,并且透过基督,藉着基督,以及他向基督所作的事――「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使徒更进一步地说:「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第21节小字)。基督已经「替我们成为罪」。我们的罪已经归在他身上;神叫我们与他自己和好,则是那个行动的结果。

这当然是至为要紧的。如果主耶稣基督只是来宣告神乐于赦免人,那他不过是许多这类声明当中的一个罢了;而且只要你有充分的理解力,纵使基督根本没有到世上来,你仍然可以藉着旧约圣经的教训而得救。那他只不过是更详尽的说明已经作过之陈述罢了。但那并不是基督徒之救恩与救赎的教义。基督徒之救恩与救赎的教义是――基督自己就是这救恩。我们的救恩是在他里面,正如我们看见保罗在第二章中所说的:「他是我们的平安……使两下归为一体,使我们和好了」(第14、16节另译)。他!主耶稣基督自己!这永远不嫌说得太多,也绝对不会强调得太过。我可以换个方式问你:你是否相信、你是否知道你的罪已蒙赦免了呢?你知不知道神已经赦免你了呢?如果你已经知道了,那么我再问另一个问题――神怎么赦免你呢?让我再问另一个更严肃的问题:你是否相信,你是否明白,你是否知道呢?神已经赦免了你,是因为在基督里所发生的事,而且只因为此事。当你想到自己、以及自己的罪得蒙赦免时,你是否单单从神就是爱,神是慈爱的,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角度来思想呢?基督只是来陈述神的爱和怜悯而已吗?或者说:你是否明白、知道、并单单倚靠这个事实――在基督里发生的事是他赦罪的途径?那就是问题所在了。「在他里面,我们藉他的血得蒙救赎。」他不只是一个传道者或教师;他就是这救恩。保罗在哥林多书信的一个伟大陈述中又再把这一点总括起来;「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要得救,就必须在基督里;不只是要相信他的教训,而是要在他里面,要有分于他的生命、他的埋葬、他的复活、他的升天。「在他里面,我们藉他的血得蒙救赎。」

我们一定不可停在单说我们的救恩是在基督里,因为圣经特别告诉我们,他已经救赎我们了。「在他里面,我们藉他的血得蒙救赎。」我们此处见到一个非常重要的词语――救赎!我们若查考它、分析它,就会更清楚地看见我已经说过的这些话之重要性。新约圣经论到我们的得救时,从始至终都是用这个字。我已经引用过一个例子――「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它又见于保罗所写的提摩太前书:「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二6),又出现在提多书:「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二14)。使徒彼得明确地使用同一个词语:「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由于这是一个至为要紧的词语,我们必须清楚它在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中的意义。它的意思是「付出一笔赎价援救」。付出一笔约定好的赎价而赎出某样东西。在旧约圣经中,有许多方式说明了这一点。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因为被掳、或被别人征服,而变成奴隶,那他至近的亲属可以将他「赎回」(只要这位至近的亲属付得起所开的赎价)。下在监牢中的人也适用同一个方式,如果他的亲属付出足够的价钱,他就可以从牢里出来。这就是这个词语在旧约圣经中的用法。在新约圣经中的用法也是相同,这是用于释放奴隶、使之自由的词语。若有人为一个奴隶付出赎罪的价钱,他就可以得着自由。奴隶可以在市场上买卖,也可以从他受奴役的状态中被买出来。那就是「救赎」这个词的精义。由于它是解释救恩教义的用语,我们必须根据它在新约圣经与旧约圣经中的意义来解释它。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自己也证实了此词语的这种用法。在马太福音一处最重要的陈述中,我们读到我们的主说:「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二十28)。他告诉门徒说:他来到世上,不是要他们服事他,而是他要服事他们。他来为他们作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作的事,就是「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所以其教训是全人类都在受捆绑的状态中,这是罪恶所造成的结果。这把我们当作奴隶和受苦役的人,而且无法叫自己得着自由。就着某个角度而言,旧约圣经的故事乃是人类――尤其是蒙拣选的国家――试图藉着遵行律法以使自己脱离捆绑得着自由,却全然失败的故事,因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三10、19)。整个世界都处在受罪恶与撒但辖制的状态中,在撒但的统治之下。那就是此处所用的词。我们受到律法的捆绑,这律法定我们的罪,告诉我们说:如果我们遵守它,尊敬它,它就要拯救我们。它的要求与它的刑罚都是清楚易见的,但却没有一个人,或一群人能够付出它所要求的赎价。那是整本圣经基要的教训,我们生来就是「在律法之下」,在定罪的状态中。

但是,在主耶稣里发生了某件新事。他来到这个世界,为要救赎我们。他来了,为要付上赎价叫我们得以自由;他要付出那确保我们得释放的保证金。「救赎」这个词不能从其它任何角度来解释,因为这就是它在圣经各处所用之特殊的意义。结果是,圣经告诉我们这些基督徒说:「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六19-20)。保罗说:因此基督徒乃是一个奴仆,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奴仆。这位使徒始终是以这个方式来形容自己。他论到自己时,其实是说:「我是基督的奴仆;我曾经是撒但的奴仆,但基督已经在市场上把我买来了。所以我现在是基督的奴仆,是他的财产,我是属于他的。」身为基督徒,我们不是属自己的人,因为我们已经蒙救赎了,我们已经被买来了,我们已经被赎回了。注意启示录如何说明这件事:得荣耀的圣徒呼喊说:「你(神的羔羊)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为什么呢?「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启五9)。我们得救,是在基督里;而他为了拯救我们所作的事,就是买了我们,将我们救赎。

「救赎」这个词至今仍偶尔用到。陷入经济困境的人,有时会到当铺去,留下某个东西作抵押,为要借一点钱。以后当他们想要把自己的财产取回时,他们就回到当铺去,付钱把它赎回。主耶稣基督就是这样救赎我们,赎回我们,付出我们得自由所需的价钱,救了我们。

我们必须思想的另一件事是,他为了要救赎我们所付出的真正代价;使徒并没有让我们忽略此事:「在他里面,我们藉他的血得蒙救赎。」「他的血!」这就是我们救恩教义的中心、核心。当你读到这个陈述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使徒特别说:「在他里面,我们藉他的血得蒙救赎」?他为什么不说「藉他的死」呢?许多人对此有所异议,他们说他们不能忍受这种「血的神学」;如果是「藉他的死」,他们就不会如此反感。他们觉得使徒所用的字眼太过唯物论了,而且有原始人血祭的味道。所以,我们必须再次强调这个事实:使徒在遣词用字上始终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认为他刻意强调这血,是因为在我们的主死时所发生的事,只有根据旧约圣经献祭用的语汇才能充分了解。

论到我们得蒙救赎,这种特殊的语汇在新约圣经中也有许多的例子与说明。就如罗马书第三章第二十五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同样的话也见于以弗所书第二章:「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第13节)。在希伯来书第九章又出现几次,如第十二节:「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同一位作者在第十章又写道:「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19节)。我们又想到使徒彼得所写的:「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前一18-19)。使徒约翰同样写道:「……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那洗净一切罪的,乃是血,始终都是这「血」。我们在启示录又见到同样强调的话:「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净我们的罪恶」(一5;见和合本小字)。

不只是基督的死,而且特别是「基督的血」。这是要告诉我们:主耶稣基督藉着他的死所为我们作成的,与整个旧约圣经有关献祭之价值的教义是一脉相承的。我们的主自己宣告说:「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他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第18节)。他来了,为要成全律法。在他复活以后,他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二十四44)。旧约时代的祭物和供物,都指向基督,它们在基督里都有了意义;凡它们所教导的,始终都是论到他。这里的教训是:祭物的立意与目标,是要与神和解。牛犊山羊的血,和逾越节献祭之羊羔的血流出,是为了要与神和解,使神得以与人和好。所作的这一切,全都是为了与神和解,安抚神的。

但我们进一步注意到:由于罪孽得着补赎,神才能与人和解。罪必须接受刑罚,因为它带来罪咎。在旧约圣经时代,是藉着大祭司的按手而把罪归在牲畜身上,然后再把牲畜宰杀了,所以罪行就是着了补赎。其中的一个证据是:在赎罪日的时候,要带血进至圣所,洒在施恩座上。神悦纳这血,就赦免罪恶。神愿意与人和好,乃是因罪已被涂抹、消除、赎偿的结果。已经作成的事叫神得着满足,所以他就赦免;他愿和解,乃是补赎的结果。

请留意:这种和解始终是以替罪的方式达成的。我的意思是:罪转移到其它事物上,转移给牲畜了,这牲畜代替人死了。这类的赎罪祭,其结果始终是使犯罪者得着饶恕与赦免,因为他已经以这个方式在他的替代者里面、并藉着他的替代者受到刑罚了。这就是旧约圣经的教训。

但旧约圣经中所有以牲畜为祭物和其它的供物,都只不过是预表,预先说明了基督能够、而且愿意一次而竟全功地作成的工作。希伯来书第九章,为我们作了充分的解释。那里告诉我们说:公牛山羊的血,和母牛犊的灰,都不过是表征罢了;它们不过暂时把罪遮盖,却不能洗净人的良心,也不能叫人的内心得着洁净。但基督已经来了,并且献上自己,将他自己的血带到天上的圣所,放在属天的祭坛上。那确保我们能一次永远地得到赦免的血,乃是他的血;他已经一次作成就永远作成了这事。他的血流出,就为我们得到了这个赦免,而且是为了这个极美好的理由――「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

我们接着要来看的是:使徒为什么说基督的血,而不只是说基督的死。单单宰杀牲畜是不够的,在神与人和解之前,这牲畜的血还必须先带进去,洒在施恩座上。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基督也以同样的方式,带着他自己的血,将它洒在天上的圣所里,结果就叫我们蒙神赦免。所以,与我们的救恩有关的特殊教训,也可以用这个方式来说明。我们是在基督里得救的,而且惟独藉着基督;不是藉着他的教训,而是藉着他所作成的,藉着他所获致的,并藉着神在他里面,且藉着他所作成的。他已经把我们赎回,他已经为我们的得蒙救赎付了重价,而那重价就是他自己的宝血。他为我们舍己。使徒保罗如此撮述它:「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

就着某个角度而言,我只是详细说明那个陈述罢了。圣经随处可见的教训是:神已经将你我的罪归在他的爱子身上了。就如我已经提醒过你的,在旧约圣经中,大祭司按手在将被宰杀之牲畜的头上。这么作,就把百姓的罪恶与罪咎都转移到那头牲畜身上。把牲畜杀了,使血流出,神就赦免。那就是在基督里面发生的事。他(神)「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子)身上」。施洗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的」(约一29)。他是那逾越节的羔羊,「从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译按:启十三8另译,和合本是以「从创世以来」修饰「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这些都是圣经的词汇。基督已经为我们的罪死了;他死,是代替我们而死。「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如果你清楚这一点,你就绝不会再说要试着成为基督徒,或试着使自己成为基督徒,或说因为你活出良善的生活也没有犯某些罪,所以你是基督徒了。只有他的死、他的血,能拯救你。这血确实、而且必要拯救你。纵使你在此之前犯罪到一个地步,几乎坠入地狱里面,你只要相信这个信息,就能得着赦免。那就是救恩之路;你必须全然地、绝对地、单单地、完全地信靠这个事实――基督是神的羔羊,你的罪都归在他身上。他已经付了你的赎价;他已经救你脱离了律法、脱离了地狱、脱离了死亡和坟墓,并且已经使你与神和好了。你不再是属于自己的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你已经蒙「基督的宝血」救赎了。在天上、或在地上,绝对没有任何事可以与此相比拟――所以我能够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舍了他的性命作我的赎价。他的血流出,叫我可以得着赦免。

哦!他恩典的丰富!哦!他爱的无量!我们正是在此、也惟独在此,才真正明白并体察「爱是如此惊人、如此神圣」。到十字架去!站立在那里!并且注视它,与以撒华滋一起「思量」它:看从他头!他足!他手!忧情慈爱交织并流!

留在那里!直到你看见你从来不曾有过、或者永远不会有一丝的义,你所有的良善都是「污秽的衣服」。但请看!你的罪归在他身上,请看他为了你的救赎、你的得救付了代价――买赎的代价。俯伏在他脚前,敬拜他,赞美他,将你自己归给他,说:爱是如此惊人,如此神圣,当得我命!我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