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神的榮耀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使我們成為可悅納的。」(弗一6另譯)

我們所已經思想過的一切,和使徒接着要告訴我們的一切,神都已經為我們作成了,這都是神「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而作的(第5節)。他並不是因着受到我們裡面任何事物所感動才作這一切的,這乃是完全出於他自己。救恩並不是根據人類的渴慕或祈求。因着本性,人類是在罪惡中的,並不渴慕得救。救恩並不是神這一面對人身上任何事物的回應,它是完全來自于神的。神是被自己的恩典、憐憫、與慈悲所推動的。使徒已經強調過這個真理,接下來他就要告訴我們神為什麼要以這方式來行事。我們在此見到救贖背後偉大的動機,就是神內心與智慧中終極的目的,這救恩之偉大目的所造成的一切福分,全都是由它所引致的。這一切的終極動機是:「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全是為了神的榮耀。

但令人震驚、几乎是不可思議的是,神定意要在我們身上、並藉着我們來彰顯那榮耀。我們已經蒙召成為聖潔,並得著兒子的名分,為的是要藉我們「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請留意這一切陳述是如何連結起來,以及這一切如何(包括個別地與整體地)「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使徒向我們指明,我們應該如何根據這一切來看待自己,以及我們該如何來回應這一切。我們公開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其最好的試驗莫過于看我們對這些事的態度。它是否與聖經提及神的救贖計劃之任一方面所用的詞語一致呢?聖經始終是令人悸動的詞語來提到神兒子降生在這世界上。舊約時代的先知在預言神的兒子降世時也達到他們的頂峰。舉例來說,請想想以賽亞如何在第四十章論到這事時,達到了他全書的極致。

所有先知書的作者也都一樣。新約聖經接續這個主題,尤其是在那些探討基督降世的榮耀經文中。保羅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當他默想神在我們的救贖上的榮耀時,始終是迸湧出讚美和感謝來。這是這個世界上所曾發生、或將來要發生的事情中,最令人震驚的事。神的兒子從天上來到這個世界,始終是聖經中讚美、頌榮、與感謝的一個主題。所以我要問:我們是否也如此回應它呢?它在我們身上是否也有這種影響呢?我們既是人類,就都有表露我們的反應、我們的熱心的傾向。你只要在星期六下午經過足球場,就會發現人們非常明確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同樣的事也發生在他們聽場演奏、或看見令他們欣悅之事的時候。當他們讀了一本喜歡的書,就一定會告訴別人,並且談論它。論到神的兒子降世,我們這些基督徒是否也有這樣的反映呢?今天在教會外面的絶大多數人,甚至連聽聽福音都不肯,我有時很怕其主要原因是在於我們沒有留給他們一種深刻的印象,覺得這是曾經發生過的最奇妙的事。我們沒有照着應有的光景,來歌頌讚美他,來稱頌神的恩典和榮耀。所以世人也就漠不關心。使徒在這節經文提醒我們,教會裡面的整個氣氛,應該是讚美的氣氛:「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所以,就讓我們繼續來發掘,看看是什麼事值得我們如此讚美、稱頌、和感謝。

關於救恩,頭一個、也是最偉大的一個真理是:它是神的榮耀的啟示――「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你若喜歡,也可以說是:「使他的榮耀得着稱讚,就如他自己在他的恩典裡面、並藉着他的恩典所顯明的。」這是讚美的主要理由。我們几乎不可能談論「神的榮耀」,因為我們的語言、我們的用詞、我們的文字,都不足以表達它任何真實的含義。但我們可以說:「神的榮耀」就是神的基本性質,就是那使神為神的。希伯來書第一章第三節告訴我們說:主耶穌基督不單是神的位格的「真像」,也是神的榮耀所發的明亮和光輝。如果有一個詞語是比其他任何詞語更能形容神的,那就是「榮耀」這個詞。它包括了美麗、威嚴,或者還有更好的,就是光輝。它也包括偉大、能力、與永恆的觀念在內。這一切的詞語全都包含在「榮耀」這個詞語裡面。我們不可能越過它。使徒約翰在他所寫的頭一封書信中,所用的詞語也提示了這燦爛的光輝:「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一5)。關於救恩,頭一個、也是最大的一個真理是:它向我們啟示出神的榮耀,神的威嚴、光輝。我們在舊約聖經中發現,這個詞常常用來表達神直接的臨在。列王紀上第八章裡我們讀到,耶和華的榮耀充滿聖殿,有許多地方也都告訴我們,神的榮耀始終留在會幕和聖殿的最深處。在施恩座的約柜上面,有基路伯,神顯現、臨在(Shekinah)的榮耀也在那裡。我們看到甚至連大祭司自己,都只獲許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去,而且無不帶著血進去的,這是因為神的榮耀住在那裡的緣故。那使我們對於神超然的榮耀略有概念,而且我們注意到,它一般而言都是與我們的得救的概念有關。榮耀與施恩座,一起出現在最裡面的至聖所――「聖中之聖」

一般說來,提到神的榮耀時,總是以某種方式將它與神處理人類得救的問題連結起來。沿著整本舊約聖經來追溯這一點,是至為有趣的。相當令人驚訝的是,我們頭一次見到它,是緊接在人類犯罪之後。在那以前,我們知道神與人、人與神一起在樂園中相交。一切都是十全十美,但哀哉!人類竟聽從了魔鬼的話,他悖逆和犯罪的刑罰就是被逐出樂園。然後聖經就告訴我們說,在伊甸園東邊,神安設了基路伯與發火焰的劍,以阻止人回到樂園和生命樹那裡。我們知道基路伯和發火焰的劍乃是神的榮耀的彰顯;神的榮耀導致罪人的刑罰,並使他留在刑罰中,直到神向人啟示了一條蒙赦免、與他和好的路。我們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讀到神賜給亞伯拉罕一個機會能以一窺「這道路」。同樣的,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前往迦南地的行程中,我們也看到白天有雲柱、黑夜有火柱,一路引領他們。那就是一個實例,說明神把他那與他們的得救有關的榮耀向他的百姓彰顯。

我們也記得以賽亞所作的描述,說到他蒙召作先知時所發生的事。他見到一個異象:聖殿被主的「衣裳下襬」遮滿,他說:「因呼喊者的聲音,門檻的根基震動,殿充滿了煙雲」(賽六1-4)。主的榮耀向他彰顯,他就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因着這個經歷,他極其謙卑。

但是當我們來讀新約聖經的時候,就發現這個成分在其中說得更為清楚。在宣告道成肉身的抒情詩體中我們看到,當牧羊人在夜間看守羊群的時候,忽然有大隊天兵喊着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緊接着就說「平安喜悅歸與人」(和合本小字)。每一次提到救恩的時候,最為顯眼的就是神的榮耀。救恩最主要的乃是啟示那榮耀,無怪乎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說:所交託給他的,乃是「可稱頌之神」「榮耀福音」。在寫信給哥林多人的時候,他則說:「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當神的兒子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最重要的乃是把神的榮耀啟示出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約一14)。

這就是我們想到救恩時應該用的方式。它是否以驚奇、讚美、與震驚充滿我們呢?我們是否明白蒙召是要「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呢?罪的主要因素乃是我們不把神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同樣地,救恩最重要的一件事乃是:它使我們得以體驗神的榮耀。我們對罪的觀點已經有所偏差了。我們很容易認為某些行為才是有罪的,而且當我們說我們犯了罪時,意思是我們作了某件錯事,而且正在承擔其後果。論到罪,這一切全是真的,但罪的真正本質卻是:我們沒有把神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人之所以受造,原初就是為了要榮耀神,就如小本要理回答(Shorter Catechism)所提醒我們的:「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榮耀神,並永遠享受他,」而罪惡極可憎的特性,就是不榮耀神。同樣地,當我們想到救恩的時候,我們首先想到的,也不應該是它能夠把我們從某一些特定的罪、甚至從定罪中拯救出來。它當然包括這些在內,但它最主要的乃是,神的榮耀已經透過它向我們啟示出來了,就是那照着我們的本相擁我們入懷之愛與恩典的榮耀。當我們想到救恩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應該始終是神的榮耀。根據聖經看來,傳福音的時候若單單強調我們所得着的大益處、以及我們能在不同方面蒙解救,卻從來不提這一切所啟示出來之神的榮耀,這種傳福音方式是應該受到批判的。

我們必須強調:我們的得救乃是神的榮耀至大與至高的彰顯。神的榮耀彰顯在神所作的每一件事上。它可以在大自然中見到――「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詩十九1)。我們之所以沒有在其中見到這個榮耀,是因為罪使我們變得如此盲目。我們仰望天空,根據科學家的距離觀點來想這些星星;但詩人卻看見神的榮耀。神創造了星辰,將它們依序擺列,將行星安放在軌道上。季節變化也同樣見證神的榮耀。但人類在罪中卻看不見這一點,「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神的榮耀彰顯在花朵中,事實上,也彰顯在一切受造之物裡面,它們全都是他的「手」所造的(詩八篇),但人類在罪中卻對此視而不見。

神的榮耀同樣也可以在歷史中見到。若深入察看,我們將會發現神掌管一切的歷史。人們談論他們的計劃、野心、與戰爭;但很明顯地,是神掌管這一切,這一切全都在他全能的手下。這尤其可以從舊約聖經的歷史中見到,諸如洪水、出埃及、分開紅海、分開約但河,尤其是神在西乃山上頒佈律法的事件。

但我在此所要強調的是,從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所蒙的救贖中,我們可以看見神的榮耀達到了極致。首先,我們是在救贖中,能以最充分地見到神的智慧。我再重複一次,這可以在大自然中和歷史中見到,但若要看見其真實的榮耀,你就必須「在耶穌基督的面上」來看它。

只有神的智慧能設計出我們的救恩。我們已經說過人類落在一切煩惱的光景中,都是罪所造成的後果。歷史書籍告訴我們世人為此所作的一切。人類計劃他的藍圖,企圖建設他的烏托邦,想依靠教育、政治、以及其它無盡的補救措施,但現今世界的光景卻證實這一切都已失敗。正如保羅所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人類的智慧總是要「歸於無有」的(林前二6;和合本譯作「敗亡」)。我再重複一次:只有神的智慧,才能設計出我們的得救。從以洪水來審判世界一事上,就可見到這一點。如果我們透過基督徒的見解來看事情,每一次聽見雷電交加的轟隆聲時,我們都會讚美神,並從中聽見他的大能的彰顯。但這一切仍然無法與他在救贖上的大能相比,一方面,他的大能擊潰撒但,使他的工作歸於無有;另一方面,則使我們領受一切積極的福分;這兩方面都教導我們相同的功課。所以保羅在本章第十八至二十節說:「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為了要救贖我們,神必須對付撒但的權勢和死亡的權勢。他已經這麼作了,而且掌握、並勝過他們,以及其他一切有損於我們福祉的事物。

神的榮耀也以同樣的方式啟示在他的聖潔和他的公義上,藉着摩西所賜之古老的律法,已經把神的聖潔、公義、和公平,以及他對罪的觀點和定罪,全都啟示出來了。但為了要充分看見神的聖潔和公義的彰顯,我們必須趕緊來到加略山這裡。基督為什麼必須受死?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神的聖潔!神是如此聖潔,以致他若沒有解決罪的問題,就不能拯救罪人;除了他兒子的死以外,不可能有任何事物滿足這位公義之神聖潔的要求。所以在十字架上,「神設立耶穌作輓回祭……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羅三25、26)。

但最重要的,神的榮耀是在他的恩典中向我們啟示出來。我們心中必須會浮現一個問題:我們既是如此悖逆、傲慢自大、充滿罪惡,神為什麼還為我們的益處而作了一切?答案就在於他的恩典;但除非你「在耶穌基督的面上」看見它,以及由此照射出來的恩典,否則你將會對此一無所知。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戴維斯(Samuel Davies)才在他的名詩中喊出:偉大真神,你真奇妙,一切作為,儘是無匹;但你恩典榮光更美,顯得更為莊嚴、神聖。

在其中你看見他的愛、以及那愛的榮耀。

就着某個角度而言,我所已經提示的一個事實更為令人驚奇:神的榮耀至終要在我們身上、並藉着我們啟示出來。神已經揀選我們成為聖潔,為此目的而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藉着使我們成為兒女、成為聖潔,神把他聖潔的榮耀啟示出來了。注意保羅在這卷書的第三章第十節如何說明這一點:「為要藉着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使徒彼得則說:「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他們不完全明白這件事,但卻「詳細察看」它們。我們的主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對父神說:「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第10節)。我們的主又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我們蒙召是要「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我們生活行為、行事為人應該存着這種態度,好叫人看見我們的時候不得不說:「何等榮耀的神!除了全能神的榮耀以外,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解釋這些人的言行舉止。」

我們該如何根據這真理來看待自己呢?這是使徒的答案:我們已經蒙召了。我們知道他已經「在愛子裡使我們成為可悅納的」了。很可惜的,英文修訂譯本和修訂標準本在這裡的譯法全都偏離了原意(中文聖經亦然)。它們譯作「使他恩典的榮耀(他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但欽定本的譯法則是:「在愛子裡成為可悅納的。」那比較接近使徒的原意,但甚至連這個譯法也不足以表達真正的意思。使徒在此所用的這個字,正是路加福音第一章第二十八節所用的同一個字:「天使進去,對他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這個字的意思是「蒙大恩」。修訂標準本譯作「蒙恩人哪!我問你安。」英文修訂本則作「你是蒙大恩的」。所以我們在這封書信中也應該以同樣的方式來翻譯它:「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我們知道他在愛子裡已經賜大恩給我們了」。這肯定是使徒所極力要表達的意思!他論到我們的時候所用的字,與天使長論到童女馬利亞時所用的是同一個字:「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它的意思是:在世上所有的女人中,神已經揀選馬利亞來孕育他的兒子。她是為此而受造的,好叫神的兒子可以進入她的腹中,並由她而生。

使徒也以類似的方式說到我們。他告訴我們說:我們已經被預定要得兒子的名分了。但甚至還有比這更大的!我們不單成為神的兒子,而且基督還進到我們裡面來――「基督在你們裡面――榮耀的盼望」(西一27;和合本作「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在肉身方面,他怎樣進到馬利亞里面,在屬靈方面,他也照樣進到我們――他的兒女――每一個人裡面。「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一35)。是的!而且因為我們有分于神的性情,基督其實也生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可以和馬利亞一起稱為「蒙大恩」的人。神已經揀選了我們,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們確實知道這意味着我們是「蒙大恩的」。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已經以他無限的智慧和無限的愛、恩典、與憐憫,決定要使你和我成為「蒙大恩的」人,並決定我們靠着他的恩典,不單要蒙救贖脫離罪的殘害和其後果,並蒙收納進入神的家中,而且他自己的兒子還要內住在我們裡面,我們的身體要成為「聖靈的殿」。這就是使徒對於基督徒的觀念;而當我們在這世上度過此生時,這也應該是我們慣常對自己所抱的觀念。

我身為一個基督徒,所是的一切為何會如此呢?只有一個答案:我已經藉着神的恩典「蒙大恩」了。我把所有的榮耀歸給他――「誇口的,當指着主誇口」(林前一31;譯按:「誇口」「榮耀」在英文是同一個字:glory)。這是不是你的救恩觀呢?你是否把所有的榮耀都歸給神呢?或是你仍為自己保留一些榮耀呢?你是不是說使你得救的是你的信念呢?若是如此,那你就虧缺了神的榮耀。榮耀是完全屬於他的――「使他恩典的榮耀得着稱讚,他在這恩典裡,已經在愛子裡大大恩待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