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高過亞當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而歸於他自己;使他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一5-6另譯)

我們必須提醒自己:使徒在第四、五、六節所關切的,是要向我們說明在我們所享受這偉大的救贖上,父神所扮演的角色。他還會繼續說明子所扮演的角色,然後則是聖靈所扮演的角色,但他卻是從父神開始的:「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而我們已經看過我們所得着之兒子的名分、以及隨之而臨到我們身上的一切特權。但我們此時還不能離開這個重要的主題,因為當我們仔細查考它的時候,就發現這個陳述裡面蘊含了某些原則,對我們基督徒的地位而言是攸重大的,如果我們忽略或誤解了它們,很可能會對我們的福分造成不利的影響。身為基督徒,我們仍然置身在這個世界裡面,四圍環繞我們的有許多仇敵和反對者。我們成為基督徒,這個事實並不代表一切都會平順亨通了,我們將不再有什麼困難了,在我們所行的道路上再沒有危險和陷阱了。

一個閲讀聖經的人,不可能沒有看見:在教會歷史的早期,錯誤就已開始滋生,異端就已開始竄起,而有些人在他們的教義上走偏了,誤解了某些方面的真理。事實上,我們可以說,新約聖經中大部分的書信都是因此而寫的。它們之所以寫成,是為了糾正誤解和錯誤,而這也正是我們自己為何在此思想這些事的原因。我們仍然置身于相同的處境中。我們不是隻在理論上關注這些事而已。同樣是這位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三十三節提醒我們:「邪惡的交通敗壞善行」(和合本譯作「濫交是敗壞善行」),他說這話的意思是:我們如果在教義上偏差了,至終我們的生活也同樣會偏差。你不能把一個人所信的和他所是的分開。因此,教義是極端重要的。某些人無知地說:「我不相信教義,我相信主耶穌基督;我得救了,我是個基督徒了,其它沒有什麼事是要緊的」。這麼說是在惹禍的,所以新約聖經本身也警告我們提防這種危險。我們要保守自己,免得「被各樣教訓(和合本作『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因為你的教義如果偏差了,你的生活也很快會有偏差。所以我們有研讀教義的必要,以保守自己免于某些錯誤的、異端的教訓,這些教訓在今天世界上流行蔓延,就像初期教會的時候一樣。

接着我們就開始進一步來思想使徒這無與倫比的陳述――神「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首先,讓我們思想:這個陳述如何回應今天如此盛行的「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教訓。

有一種普遍觀念,認為神是所有人的父,所以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兒女,他們認為基督教的福音那麼強調――尤其是在傳揚福音的時候――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必須性,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只不過是一種猶太人的律法主義罷了。這種教訓斷言:猶太人就像其他許多未開化的民族一樣,相信必須藉著受苦的方式來安撫神明;但是,這一切當然與這位又真又活的、獨一的、慈愛的神毫不相干。他們認為,只要我們正確理解新約聖經的教訓,我們將會知道神是我們的父,他也是所有人的父。沒有必要談論悔改、重生、和更新,沒有必要說十字架是絶對不可少的、是核心。他們辯稱:所有人都是神的兒女,而神是一位慈愛的父親。太過鄭重其事地看待罪惡,是病態的、不健康的,只不過是猶太人律法主義的遺俗。我們如果犯了罪,神既是我們的父,就必白白地、直截了當地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不需要擔心這些,因為既然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兒女,也都可以上天堂。他們說:所有關於地獄、刑罰、報應的警告,都應該從我們的內心中和我們的用語中去除掉。我們應該一舉而竟全功地把律法主義的想法徹底根除掉,這種想法是使徒保羅故意摻雜入基督原初的福音裡面去的,基督原初的福音乃是一個精心傑作,從頭到尾所致力的就只有一個主題――神是我們的父,神愛所有的人。

抱持這種觀念的人,並不只是口頭說說罷了,他們還試圖用聖經來證明他們所說的。他們指出:使徒保羅在向雅典人傳道的時候,論到神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然後他們就問:「這難道還不夠嗎?」他們又說:我們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第九節讀到:「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的生嗎?」他們說:這裡說神是萬靈――或所有人的靈――的父。然後雅各書第一章又說神是「眾光之父」,意思是:那在每一個人裡面的光的父。他們提出這類的陳述,要求我們答覆。

我們的答覆是,即使是粗淺地閲讀聖經,也肯定沒有一個人不會清楚地看見它教導說:人類有種根本的、核心的差別,可以將人區分為兩類。有些人是屬於神的,另一些人卻是不屬於神的;有些人是神的百姓,另一些則是在神恩約之外的;有好人和壞人,有得救的和失喪的;有那些得着永福的人,也有那些將受永刑的人。

這種區分從該隱和亞伯開始,接下來則是在方舟裡得救的人和那些失喪的人――挪亞一家人和世人其他所有的人。然後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和他的後嗣,與其他所有民族迥然有別。在寬路和窄路的教訓、和各式各樣的比喻中,我們也都看見這個區別。這是一個非常清楚的區別,貫穿整本聖經;直到啟示錄,我們都還看見有一些人是在天城裡面,也有一些人和犬類一起在城外,是被判定要受刑罰的。但這如何與前面引自使徒行傳第十七章和其它地方的陳述調和呢?答案是:正如我們早先已經看見的,神是所有人的父,乃是就着他是所有人的創造者之角度說的。他是整個人類的根源;當聖經告訴我們說我們全都是「他所生的」,意思是指我們全都是他的工作、他行動的結果;我們全都是他創造大工的結果。而他是「萬靈的父」,也是指這種意思說的。

但我們不能停在這裡,聖經中還有一些陳述,甚至更強烈地說明這種區分。在舊約聖經中,神一再論到以色列人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例如出四22)。他沒有把其他民族形容為他的兒子。接着再看這卷書中的陳述,保羅說:「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二3)。使徒說,我們天生就都是可怒之子。我們的主自己也作了相同的教訓,他有一次在和文士、法利賽人辯論的時候,就稱他的對手為魔鬼的兒女,他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他甚至補上一句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約八42、44)。他其實是說:你們不能說神是你們的父,因為你們正在證明神不是你們的父。你們既是魔鬼的兒女,也就像你們的父一樣,並且屬於你們的父;你們如果是神的兒女,你們就必愛我;但你們卻不愛我,所以你們就不是神的兒女。接着,在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十一至第十二節又有這特殊的陳述:「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很明顯地,他們原來並不是神的兒女,但有些人獲賜權利和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乃是接受主耶穌基督的結果。其論點顯然是:除非他們接受他,否則他們就不是神的兒女,也沒有權利或權柄,可以如此自稱,如此自視。

羅馬書第八章第十四節又有一個陳述:「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這類的陳述肯定是足以解決這個問題的。就在我們正在思想的這處經文這裡,這一點也是非常明顯的。父神已經預定了我們;我們務須切記:使徒正在寫的這卷書,是隻給基督徒的。這是他寫給教會成員,而不是給世人的信函。他的整個目標,是要向基督徒指出:他們不再屬於這世界了,他們現在是「聖潔的國民」,是已經蒙召「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在愛中站在他面前」的。他們不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他們不再是「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這些人是獨特的百姓,是已經成為基督徒了。他說他們已經被「預定得兒子的名分」,是單單指着這樣的人說的。

所以我們清楚地看見,若說神是普世所有人的父,所有人都是他的兒女,所有人最後都會上天堂,就再沒有比這種觀念更為牴觸聖經從頭到尾的明顯教訓了。事實上,我毫不猶豫地斷言:沒有一種教訓,像這種論到神是普世之人的父的教訓一樣,至終是如此有害於我們的靈魂和其得救的。如果神是所有人的父(像他們所說的那種意思),那麼主耶穌基督就永遠都不需要到這世界來了。所以當我們評估我們自己的靈魂、和其他人的靈魂的價值時,我們必須極感嫌惡地拒絶這類歪曲的見解,且竭盡全力搶救別人脫離這類教訓的毒手。

其次在積極方面我們可以說,這裡的教訓,整個着重點是在於我們只有在主耶穌基督裡,並藉着主耶穌基督,才能夠成為神的兒子。基督是絶對必要的:「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而且――「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而歸於他自己;使他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從這段話看來,若有任何人在這件事上偏離了,几乎是不可思義的。但竟然有那麼多人偏離了,這個事實只能有一個解釋:這是魔鬼的權勢!使徒繼續不斷重複與主耶穌基督有關的這些陳述,他繼續不斷強調「在他裡面」「藉着他」「在愛子裡」;他之所以這麼作,是因為他如此熱切地要指出:只有在基督裡,我們才能成為神的兒子。錯誤的教訓把基督的必要性給除掉了,因為它宣稱說:我們藉着我們的受造和存有,就成了神的兒女。

我們必須明白,主耶穌只把成為神兒女的權利、權柄賜給「凡接待他的」。主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他是絶對必要的。他如果沒有從天上來到地上,我們就永遠沒有一個人可以變成神的兒女,我們將仍舊是「可怒之子」。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只能有一個起頭點――道成肉身、伯利恆的降生、他過去一切所作和所是的、他現在一切仍然是和仍然作的――只能是這些事的結果。除非我們看見道成肉身是絶對必要的,基督的順服律法是必须發生的,他一定得受苦和受死,他必須背負我們的罪孽,以完成贖罪工作,使我們與神和好――除非我們領悟到,並且清楚地看見在我們可以成為神的兒子之前,這一切是絶對必要的;不然的話,我們就仍然在我們的罪中,而且陷在錯覺中,而在末日的時候,我們還以為自己是兒子,卻發現自己所面對的,竟是「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這句話(太七23)。

使徒在用詞上非常小心。請留意:論到我們的聖潔,他說我們是「在他裡面」,但論到兒子的名分時,他卻說「藉着耶穌基督」。我得成為聖潔,乃是我與基督聯合的結果;我得著兒子的名分,變成神的兒子,卻是藉着基督的工作,或透過基督的工作。換句話說:「透過」「藉着」,乃是強調基督所已經作成的工作,以及在我還沒有變成兒子以前,他所必須去作的事。

我們必須考慮下面的這件事,以護衛這個教義。當我們欣喜於我們是神的兒子――神在耶穌基督裡的眾子――這個事實的同時,我們也必須十分小心地在他的兒子身分與我們的兒子身分之間作個清楚的區分,免得有所偏差。我們是「神的兒子」,但我們作為神的兒子,與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乃是不一樣的。他在永世裡就是神的兒子,我們則是蒙收納為神的兒子。我們的主在世上的生活快要結束時,對他的一個門徒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原因就是在此。他不是說:「我要升上去見我們的父、我們的神。」我們為兒子的身分,是衍生而得的,是從他而來的,是因為我們已經「在他裡面」蒙揀選了。

若要把這個真理說得更為清楚明確,我們就必須知道,我們並未成為神祇,我們所謂有神的性情並不是那種含義。雖然我們的的確確是與神的性情有分,我們仍然是人。主耶穌基督是「永恆本體的本體」「真神之真神」。在本質上,他與我們不一樣,然而我們還是被收納進入他的家裡。完全明白這一點是不可能的,但我們務必要承認它,因為常常有人作了錯誤的教導,說基督徒變成了諸神,說我們成了有神性的。聖經中從來沒有那種意思的教導。我們的立場、我們的地位、我們的身分,乃是蒙收納的兒女。就着某個角度而言,我們可以稱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兄長,但這麼作的時候務必要很小心。他永遠是神的兒子,取了人性。我們則是人,蒙收納進入神的家裡,並獲得了兒子的權柄、地位、與身分。

我們必須注意的另一件事是這個問題:這兒子的名分是屬於誰的呢?使徒保羅說:「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他自己。」那是適用於所有基督徒呢?還是隻適用於一些基督徒?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有一種教訓,說並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成為神的兒子,而是只有某些人。這種教訓說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女」,但只有某些特殊的基督徒成為神的「兒子」。這種教訓在若干年前因着一些人而惡名昭彰,他們自稱具有不尋常的聖潔,擁有特別深奧的教訓。他們宣稱自己高人一等,所以有資格與眾不同,因為他們有深奧的教訓。他們的教訓是:雖然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女,卻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變成兒子。他們更進一步教導說:只有兒子才能在將來有分于「頭一次的復活」。只有那些有資格的人才能「與基督同在」。他們說:兒女不能與基督同在,將會被撇在地上;但兒子將要永遠與基督同在,並且格外享受他的榮耀。這種教訓把基督徒分成「兒女」「兒子」

他們把他們的教訓建立在下列的理由上。他們說修訂譯本的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九節讀作:「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然後,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五節吩咐基督徒要愛仇敵,「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路加福音第二十章第三十六節同樣告訴我們說:基督徒「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他們也辯稱:在加拉太書第三章與第四章,說明舊約時代的聖徒與新約時代的兒子有所不同;就着至高的含義而言,只有後者才能稱為兒子。根據聖經本身教訓看來,他們這種教訓是絶對錯誤的。其實,我們只需要讀一讀以弗所書第一章第五節就夠了:「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使徒顯然是指他自己,以及他寫信給他們的所有基督徒,指這封傳閲信函送達之以弗所、歌羅西教會、以及其他許多教會裡面的肢體。他沒有說「預定『我們當中某些人』、『我們當中少數精選的人』,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他自己」「預定我們」――所有的基督徒,沒有任何區別,沒有任何差異。

而且還不單如此。在聖經中,尤其是在書信裡面,「兒女」「兒子」這兩個詞的用法始終是可以互換的。這一點最完美的例子出現在羅馬書第八章,使徒在那裡所探討的,就是整個兒子名分的問題,他說:「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第十五節另譯;和合本把「靈」譯作「心」,把「兒子名分」譯作「兒子」)。然後他又接著說:「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第十六節另譯;和合本仍然把「靈」譯作「心」),他顯然是論到他剛剛形容為「兒子」的那些人,但在這裡卻稱他們為「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復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在同一個段落裡面,他們交互使用「兒子」「兒女」這兩個詞,作為一個論據的一部分。

但在加拉太書第三章,還有更令人震驚的陳述,修訂譯本將第二十六節譯作「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全都藉着信而成為神的兒子!在加拉太書第四章又說:「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即是兒子,就藉着基督為神的後嗣」(第七節;和合本將末句譯作「就靠着神為後嗣」)。這與保羅在羅馬書的論點完全一樣,而他在羅馬書所用的,是「兒女」這個詞。

但是,前面所提的那種教導,其錯謬之處,可以在使徒約翰的著作中找到最終的證據。他所寫的福音書與書信中,根本不曾用過複數的「兒子」(sons)這個字(譯按:單數的「兒子」則出現很多次,但總是指耶穌基督)。欽定本有時用複數的「兒子」(sons),但卻是錯誤的,約翰原來所用的字始終都是「兒女」。使徒約翰顯然對於前述那種錯誤教訓所強調的區分毫不知情。

魔鬼真是何等的狡猾啊!他裝作光明的天使,故意劃分出聖經中找不到的區別和差異。他使基督徒混淆不清,蠱惑他們想像自己擁有更高深的、秘傳的東西,是只有少數特殊分子才明白,是不能教導絶大多數基督徒的,因為他們還沒有準備好領受它。我們應該小心謹慎地閲讀我們的聖經,這是多麼要緊的呀!「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所有的基督徒全都是神的兒子,他們在地上有分于相同的特權,他們在天上、在整個永世裡面,也要享受相同的特權。這些偽造的階級根本是子虛烏有的。感謝神!藉着神在基督裡的恩典,我們全都是神的兒子,都處在享有同等特權的地位上。

但最後,我們暫把這些異端和假教訓的事撇在一邊不談,讓我提點能夠使我們的心歡喜(我相信能夠如此),並使我們明白這陳述是何等奇妙的事。我將以命題的方式提出。救贖不是僅止於除掉墮落和罪惡的影響而已,它乃是超越了它!我在開始的時候曾說過,這裡所告訴我們的是,神指定基督和他的工作是要除掉墮落和罪惡的影響。但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神所作的乃是遠超過這件事,在基督裡把這兒子的名分賜給了我們。在他所寫的羅馬書第五章,有個對比略為說明了這一點的意義,他在那裡用了「在亞當裡」「在基督裡」這兩個詞語。我們天生都是亞當的後嗣。亞當受造成為一個十全十美的人,是在一種無罪的狀態中。他被安置在樂園、在伊甸園中,能夠享受與神之間的交通。然而他仍舊是個受造之物而已。他當然是受造之物的治理者,但就其最高境界、最完美的情形而言,他永遠不能高過于此。但在基督裡,我們卻是在一個不同的地位上。就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所告訴我們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是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亞當是十全十美的,亞當是無罪的,亞當是照着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但他卻從未被造成為「得與神的性情有分」的。就如我們已經看過的,那個特權並未使我們成為神祇,但它確實給我們帶來一真實的差別。它使我們與神進入一種新的關係,甚至是連亞當都不曾享受過的。

基督徒是「在基督裡」的。既然如此,我們就被提升到高過亞當的層次上。亞當雖是十全十美的,卻受到墮落和失敗所苦;但是――容我以敬畏的心說,並願榮耀歸給神――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最終卻不能墮落,他們不能夠失喪。主說:「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29)。基督不僅藉着他的工作消除了墮落的悲慘後果,塗抹了我們的罪,他更是已經提升了我們的地位。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第二十節說:「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以撒華滋有一首偉大的詩歌,可惜卻沒有廣受注意,名叫「太陽所照之地,耶穌必要為王」(Jesus shall reign where’er the sun),他在這首詩裡面說:死亡被驅,咒詛消失,耶穌掌權,廣施醫治;不單輓回,亞當所失,主民得贖,福分百倍。

這是關係到我們的真理。在基督裡,不單是亞當所失落的福分重歸我們,我們所得的比那還要多。我們在基督裡享受了與神之間的一種新關係;在這新關係中,我們站在高過亞當的地位上。這福分,這兒子名分的應許,不是單給那使人和睦的人,不是單給那些在基督徒生活上格外熱心的人;我絶不是在鼓勵人犯罪(斷乎不是!),但我下面所要說的乃是根據神話語的權柄。雖然你過去的生活曾陷入嚴重的罪惡裡面,但如今你既是在基督裡的一位信徒,是神的兒女,是蒙神收納進入這新關係的兒女,神就賜給你新的地位、新的身分、新的階級,將你提升到甚至高過尚未墮落以前之亞當的層次上。而且,這一點雖然在今生就已經實現了,但我們在今生所享受的,只不過是附屬於它的一些特權、尊榮、和福分,我們知道這一切只不過是「初熟的果子」,只不過是「預嘗」罷了。「加冕之日愈過愈近」,那時我們「必得見他的真體」,並要「像他」,那時就要進入我們屬天之兒子名分的所有特權和權柄中。對於所有的基督徒,所有屬於基督的人,所有「在他裡面」的人,這都是真實的,而且永遠都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