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另譯)

在我開始探討第四節剩下的部分之前,我們必須注意使徒小心謹慎地告訴我們說我們是「在基督裡」蒙揀選的;我們不單是蒙揀選的,而且是在基督裡蒙揀選的。神把我們從世人當中分別出來,揀選我們成為這些大福分的承受者,這一切全都是在主耶穌基督裡,並藉着他完成的。對於我們正在查考的這節經文,再沒有比約翰福音第十七章更佳的詮釋了,我們可以在那裡讀到一般所稱我們的主大祭司的禱告。我們在那裡見到我們的主作了關於他自己的陳述,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第2節)。其中的教訓是:父已經把這些人賜給子了。或者看第六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這些人――基督徒,包括你我在內――在成為子的百姓以前,是屬於神的。我們的地位主要並不是根據我們所作的任何事,甚至于最主要的也不是根據子神的舉動。主要的舉動是屬於父神的,他在創立世界以前,就從全人類當中揀選一班百姓來歸於他自己,然後把他所揀選的這些百姓交給他的兒子,賜給他,為要使子神可以救贖他們,並且完成他們與父神自己和好所需的每一件事。那是我們主耶穌基督自己的教訓。為了父所賜給他的這些百姓,他來到世上,成就他的工作。所以他接著說:「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第9節)。但極其要緊的是,我們務要記得:這一切全是「在基督裡」作成的。使徒繼續不斷重複提到這個真理――凡所賜給基督徒的,沒有一樣是在主耶穌基督以外賜下的。除了在神的兒子裡面,並藉著他以外,人與神之間沒有真實穩妥並能帶來拯救的關係「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

既然確立了這些真理,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來思想這偉大陳述剩餘的部分:「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我們在此看見的每一個片語――几乎每一個字――都必須予以最仔細而鄭重的重視。每一個陳述都滿了真理,攸關重大的真理,不可或缺的真理。所以,若急忙輕忽地掠過這些重要的真理,乃是極愚蠢的,事實上,還真是有罪的呢!

這裡告訴我們說,我們已經蒙了揀選,「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使徒在此再一次把整個福音最特出的要點當中的一個告訴我們。他的意思是:消除、除掉、並徹底矯正人類的罪和墮落所造成的影響,乃是神在基督裡為他百姓所定下的旨意。神在救恩中的目標,是要徹底矯正那恐怖的、最悲慘的事件所造成的所有結果和影響。這一點在聖經中說得很清楚。例如,我們在約翰一書第三章讀到:「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第8節)。墮落是魔鬼的作為。那些認為你可以隨意挑選部分的聖經,然後拒絶其他部分的人,是多麼愚蠢啊!聖經是一個整體,除非我們接受創世紀的頭一章,以及它對人類墮入罪中的記載,否則就毫無希望能夠明白新約的福音。在以弗所書第一章這幾節經文裡,使徒保羅開始證明魔鬼的作為正被廢掉、除去,以致父神所賜給子神的這些百姓,可以完全得到釋放,脫離那最悲慘的之事件――就叫作墮落――所造成的所有後果和影響。

使徒說神在揀選時的目的是:我們可以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他說到三件事:我們必須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在神面前」「在愛中」。頭一個陳述包含兩個成分――「聖潔、無有瑕疵」――而它們兩個是彼此相對的。使徒從來不曾未經大腦地說出一句話來。他用了兩個詞語,來描寫同一件事,卻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這兩個詞語都是論到成聖。有些人認為使徒是論到稱義,但事實顯然不是如此。這兩個詞是論到成聖,不單是論到我們的地位,更是論到我們裡面的光景、我們的成聖。使徒之所以用兩個詞語,我相信是因為他想要充分說明這個教義。在這卷書的第五章,他用了「無有瑕疵」這個詞――「聖潔沒有瑕疵」(第27節)。我們可以這樣說明這兩個詞之間的差異。「聖潔」指的是裡面的狀態,內在的純潔;「沒有瑕疵」則是指外面的、或外在的純淨狀態。聖潔是較大、較強的一個詞,因為是與裡面的光景有關,但外面的光景也是重要的。所要描繪的圖畫是那沒有一點斑點、沒有些微部分有開始腐壞之跡象、沒有一點腐爛的果子,是完全的,是完整的。使徒自己在這卷書的第五章詳細解釋這個觀念,他在那裡說,基督為教會所定的終極目的是,她不僅是聖潔的,而且是「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第27節)。教會必須是既純潔又沒有瑕疵的,它應該裡外都是完全的。

還有一個方式可以說明基差異:「聖潔」是積極的,而「沒有瑕疵」,或「無可責備」則是消極的。在積極方面,你是聖潔的,但在消極方面是沒有玷污。從這兩個角度來看此事是頗有助益的。在實行上,這裡排在第二位的一般都是排在第一位。我們採取的是外在的觀點,似乎看不出有什麼明顯不對之處;但事實上,我們所凝視的物品,外面看來可能是沒有瑕疵的,卻不保證它裡面也是如此。消極方面,它是沒有瑕疵的,但積極方面,它卻經不起考驗。

這兩個詞結合起來,意味着本質的純潔,或健康的、健全的狀態。它們意味着一個真正且真實的生命和存在,在任何方面都沒有受到損傷,是完全和諧的,每一部分都發揮了它應有的功用。每一部分都在完全和諧中一起運作。看看消極方面,它意味着罪惡所有的影響和光景都不存在。歸根結底說來,聖潔乃是神本質的一個屬性,神自己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那是我們無法想像的,但聖經告訴我們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一5)。我們可以說:在積極方面,神就是光;在消極方面,毫無黑暗。那是我們不可能越過的,它意味着本質上完全的存在,絶對的完全。「眾光之父……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神是絶對的光、榮耀、與完全;他是絶對純淨的,沒有一點兒混雜或任何的摻雜;這裡所告訴我們的驚人事實是:神已經在基督裡揀選我們,要我們變成像他自己一樣。那就是他為我們所定的計劃和目的,那是我們的命運――「聖潔、沒有瑕疵」

但我們必須繼續看第二個詞,「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這又是我們非常容易認為是無關緊要而忽略的一個片語。但它的意思是:我們是在神的同在中,其實就是他面前;我出現在他面前。換個方式說:我們是與他交通,是與他相交的。再一次讓使徒約翰來解釋使徒保羅的話吧!並不是因為他把這個真理陳述得更清楚,而是因為他們兩人彼此補充。約翰如此形容他寫頭一封書信的目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然後他接著說:「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一3-5)。換言之,保羅所用的「在他面前」,意思是:我們蒙召並蒙揀選的目標和目的是要叫我們可以與神同行;我們不單可以進入一種有意義之與神相交裡面,而且還可以行走、安居在那交通中,或者如約翰所說的,在光中與神同行。

創世紀第十七章說到亞伯拉罕的事,可作為這一點的有趣說明;那裡說當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主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並要作完全人」(和合本將後面兩句合成「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那是從神而來的一個邀請,要亞伯拉罕與他同行。那就是救恩所代表的,其實也就是救恩的目的和結局。起初,人被神創造出來,安置在一座園子裡,在那裡過着完全與神相稱的生活。他與神一起生活,與神一起交談,與神一同「行走」。這個片語在舊約聖經中偶而可以見到。「以諾與神同行」。當然,一個人若要這麼作,就必須是完全人,因為神是完全的。「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你不能把光和暗、對和錯、惡和善調和在一起的。行在神的面前,和作完全人,是不能避免地結合在一起的,這是因為神的性質所致。

第三個詞語是「在愛中」――「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釋經學者耗費許多時間在這個片語上,而他們所最關切的是它到底屬於那一節經文。美國修訂標準本(American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將「在愛中」與下一節的「預定」連在一起(譯按:和合本作法同,不過是把「在愛中」譯作「又因愛我們」)。另一些人則認為它應該是屬於「揀選」這個詞的――「就如他在愛中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但欽定本(Authorized Version)則是將它附屬於「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在愛中)。這三個位置到底那一個才是正確的,不可能根據語言學的理由來決定,而是必鬚根據神學的或教義的理由來決定。我個人則毫不猶豫地認為在欽定本所見的位置是正確的。它明顯是屬於聖潔的這個定義的,就如「在神面前」是聖潔的一個定義一樣。它們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說同一件事。

我解釋一下。聖潔的基本要素乃是愛,這是毋庸置疑的。保羅在羅馬書說「愛就完全了律法」(十三10)。我們只有從愛的角度來領會聖潔,才有可能真正明白它。愛是與敵視相反的,是與恨惡相反,與爭相反。使徒是在說:神揀選我們,基督和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結果就是把罪除掉了,把我們與神之間的障礙除去了,所以我們可以顯在他面前。不單如此,我們還是「在愛中」出現在神面前。出現在神――我們的審判官――面前,是想起來都覺可怕的一件事;但我們的救恩,卻已經為我們作成了一件大事,就是叫我們可以――「在愛中」出現在神的面前。

這是墮落的影響被除掉之後最重大的結果。就如我們已經看過的,人的光景天性就是與聖潔和愛正好相反的。他與神為敵,他的心思不服神的律法,事實上也是不能服。有許多人對這看法猶有爭議,他們聲稱說認得一些人,並不是基督徒,卻相信神、敬拜神。但是,如果我們不厭其煩地深究他們所敬拜的到底是那一種的神,就可以發現那並不是聖經上的神。那是哲學的神,是他們用自己頭腦想出來的神。他們把聖經中所啟示、而他們不喜歡的一切從神身上挪去。他們不相信憤怒(譯按:指神的憤怒),他們不相信審判,他們不相信義、或是關於基督流血的事,以及十字架的死。他們否定聖經啟示的精髓,如此就證明他們自己是恨惡神的。「屬肉體的心思乃是神的仇敵」(羅八7另譯;和合本作)「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人一墮落,就開始恨神;墮落的結果,使人與神為敵為仇;但是,在基督裡的救恩,結果卻使他能夠「在愛中」顯明在神的面前。

所以將「在愛中」這幾個字附屬於下一節經文,或是將之附屬於「揀選」這個詞,彷彿是形容神的,都是錯誤的作法。它們乃是形容我們自己的。我們若是基督徒,就是愛神的人,我們以他為樂。在基督裡之人的聖潔,基督徒的聖潔,並不是機械式地順從律法,也不只是道德。一個人可能會是有道德的,卻沒有愛的聖潔。道德是消極的――它的意思是不犯罪。但那並不是聖潔。聖潔是積極的,它基本上乃是愛的問題。基督徒乃是一個愛慕聖潔的人,而他顯在神的面前,因為他是「在愛中聖潔的」。他「飲渴慕義」,他喜愛神的律法。他不把順服律法當作一件苦差事,他與約翰一起說:「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五3)。那也就成了我們到底是不是基督徒的一個最佳的試驗。我們曾否強迫自己去過基督徒生活?我們是否享受基督徒的生活?我們是否想要逐日更像基督?這些都是試驗,而且是愛的試驗。神的律法確實要求我們來愛。我們的主自己有一次也教導這一點;有一天,有些人到他這裡來,企圖用問問題的方式使他陷入圈套。他們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他的答覆是,誡命中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8-31)。律法的整個目標,第一乃是愛,就是你與神的關係,然後則是你與鄰舍的關係。這全都是與愛有關的。

所以我們要「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愛神,愛我們的鄰舍,愛神的律法,以它為樂,而不只是機械式地順應一種道德模式。使徒的教訓是:神揀選我們、驗中我們,最終的目的與目標是要我們成為那種特性之人。我們今生今世當然是無法達到那種完全的地步,但那卻是終極的目標。神為我們所定的旨意是絶對的完全,我們這些基督徒至終必要站立在他面前,「沒有玷污,無可指責」「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將沒有一個人可以指責我們,我們將會像我們的主一樣。但我們不要忘了,雖然我們只有在來世才可達到完全的地步,那卻是在今世就已開始的了。那原則此時此刻就在我們裡面,種子已經栽種在我們裡面了。那就是使徒約翰在他頭一封書信第三章所教導我們的,它已經如胚胎般成形在我們裡面了。「神的種」的實體已經「存在」我們裡面了。希伯來書的作者在該卷書第三章說明了這一點,他說:「所以,聖潔的弟兄、屬天呼召的同伴們……」(第1節另譯:和合本「作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基督徒乃是屬天呼召的同伴。我們是聖徒,意即我們是聖潔的,而且這聖潔的原則甚至此時此刻就在我們裡面了。我們已經是「神性情的同伴」(和合本作「與神的性情有分」),神的性情就是聖潔。這本質的聖潔就在我們裡面,而且要成長、發展,直到我們至終在神面前得以絶對的完全。使徒所告訴我們的這一點,正是我們蒙揀選的終極目標。

我現在要問一個問題:這是使徒所告訴我們的頭一件事,我們是否感到意外呢?我們所預期的是否別的事,就如神已經揀選了我們、要我們蒙赦免呢?那並不是保羅最先提出的一點,他反倒寫道:「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使徒這麼作,是與整本聖經的教訓一致的。為什麼必須先提到這一點呢?答案是:那是神的計劃,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神要我們成為聖潔,這願望遠超過他要我們快樂或其它等等的願望。因為神是聖潔的,這永遠必須放在第一位。

你也要記得我們是「在基督裡」的。叫我們成為基督徒的,就是我們是在基督裡;不單是罪得赦免,雖然那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們既然是「在基督裡」,我們就必須聖潔,因為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

從這一切看來,有某些必不可少的推論是至為要緊的。救恩最主要而最基本的意思是根據與神之間合宜的關係――絶不能少於這個!當我們想到救恩時候,主要的角度絶不能是快樂、或律法、或道德。一定不能單單從罪得赦免的角度來思想它、或以這個角度為主。我們必定不可從基督將要賜給我們的幫助(在引導上或其他任何方面)之角度來思想它。它最重要的意思是與神有正確合宜的關係。必須是如此,因為罪的基本要義就是與神隔離。那導致我們的悲慘景況,並使我們成為魔鬼的奴僕;但最重要的禍患則是喪失了與神的關係。所以,這必須是救恩的頭一件事;除了我們與神和好、並與神有正確合宜的關係之外,我們如果從其它任何角度來思想我們的救恩,就已經誤解了聖經中救恩的教訓了。

其次,因為救恩在基本上是論到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就必須從頭至尾、始終都是從聖潔的角度來思想它。在救恩中的每一件事,都是命定要把我們帶到這個結局――聖潔。所以使徒把它擺在第一位;其中的每一件事都是被命定要達到那個結局,並且引到那個結局,我由此推論出:再沒有一件事像把稱義與成聖分割開那麼大的錯誤、那麼徹底誤解聖經的了。聖經教導我們說:救恩首先涉及的是與神之間正確合宜的關係,所以,從始至終都務必要從聖潔的角度來思想救恩。若有人說他已經稱義,卻還沒達到成聖的地步,這人就完全錯了。你不可能在神面前被稱為義而同時卻又決定以後再被分別為聖。這麼作,是絶對不合邏輯地把這兩件事割離或分開,再沒有比這更危險、更不合聖經的了。聖潔,是救恩的開端,也是救恩的結局;整個救恩都是被命定要把我們帶到那結局。

我們永遠都是必須以聖潔開始,像聖經所作的那樣;所以傳講聖潔之道,乃是傳揚福音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強調這件事,是因為有某些人對傳福音有相當不一樣的觀念,事實上,其中有些人所說的正好與此相反。他們主張傳道人在傳福音的時候不需涉及聖潔的問題,唯一的目標是「使人得救」,然後可以逐漸帶領他們到聖潔的地步。但何謂得救呢?得救乃是與神建立正確合宜的關係,而那就是聖潔。傳福音的整個目的,主要就是要告訴人罪對他們作了什麼,告訴他們為什麼會成為這種光景――即與神隔離;要告訴他們:他們所最需要、遠超其它一切之上的,不是要變得感到快樂,而是要被帶回到與神之間正確合宜的關係中,他「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但那就意味着傳講聖潔之道。把這兩件事分開,對我來說似乎是否定了聖經基本的教訓。我們必須從聖潔開始入門,並且以聖潔繼續下去;因為我們正是為此目的而蒙揀選、蒙拯救的。我們絶對不能把聖潔想成是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進入的一個景況;你如果不是聖潔的,就不是一位基督徒。這兩件事是相屬相連的。基督已經「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你不能把基督分開,或挑選他的某些部分;你若不是在基督裡、在整個基督裡,你就不是「在他裡面」,而你如果是「在他裡面」,你就是「聖潔」的。

再者,因為我們已經蒙揀選成為聖潔,我們就必須、而且將會成為聖潔。那是一個令人震驚的陳述,但從使徒的這段說明看來,那陳述必須是真實的。根據保羅的話,我們蒙了揀選,並非具有聖潔的可能性,而是要體現聖潔。神在創立世界之前就揀選我們,並不是為了要替我們創造聖潔的可能性,他是揀選我們成為聖潔。這是他對我們的心意――不是可能性,而是體現。所以,我敢作這嚴肅的斷言:那些不欣賞這真理,並且不在生活中顯出聖潔跡象的人,就不是蒙揀選的,就不是基督徒。「蒙揀選」「聖潔」是不能分開的。一個人無論對教義有多少認識,也無論他多麼為揀選和預定的教義而據理力爭,在他裡面若是沒有聖潔的成分,他不就是蒙揀選的。我們有可能在理性上是屬於正統信仰的,卻還不是一個基督徒。那蒙揀選的人,是蒙揀選成為聖潔;他生命中若沒有聖潔的證據,就證明他不曾蒙揀選。這些是極嚴肅的思想,然而,從聖經的這個陳述看來,這些思想卻是無可避免的。

我最後的意見是:神揀選是唯獨「在基督裡」,或因着基督,這教訓絶對不會引致所謂之「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也就是說,這教訓絶不會使我們在生活與生存上鬆懈怠慢,反倒是最能促使人聖潔的誘因。有許多人企圖辯稱:「蒙揀選」的教義會導致人說「我既然是蒙揀選的,一切就都穩妥了,我作什麼或不作什麼也就無關緊要了。」但並不是這樣;事實上正好相反,理由如下。既然神的心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因此它必要實現。我的意思是:如果神已經揀選你得救,神就會使你成為聖潔。你如果愚昧地不願被神引導、被他的愛牽引,然而他既已揀選你,他就要用另一種方式使你成為聖潔。我們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所讀到的,說明了這一點:「主所愛的,他必管教」(6節)。不受管教的人是個私生子,不是神的兒女。這是一個多麼重要的陳述!那揀選你成為聖潔的神,必要使你成為聖潔;如果傳講福音作不到這一點的話,神還有別的方法和途徑。他可以用疾病將你擊倒,他可能破壞你的事業。神必要使人成為聖潔,因為他已經揀選你成為聖潔。反律法主義是毫無意義的。你既是蒙神揀選,要成為聖潔、無有瑕疵的,他就必要把你帶到那個光景;如果你抗拒他,那麼,可能會有可怕的事臨到你身上。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也解釋了這一點,他在那裡討論擘餅聚會的問題;他說因為有某些基督徒不省察自己,就「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也就是說,有些人甚至死了。因為他們不分辨自己,神已經懲治他們了。我們是在神的手裡,而且是蒙召成為聖潔的。他要得着我們成為聖潔的人,他要使我們成為聖潔,但它不單是以那種方式實現的,也以下面的方式來實現。如果你相信這教訓是真的,如果你明白它的意義,你自己的心思就會以它所有的能力向着聖潔的方向運行。如果我知道自己是蒙召成為聖潔的,那就意味着我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使徒約翰要強調這一點,就說:「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壹三3)。你如果知道自己將要覲見某個大人物或威風凜凜的人,你一定會為那場合而預備好自己;獲得那樣的特權,將會使你這麼作;而你越多得着聖潔的真理,相信它、並明白它,你就會越努力為聖潔而奮鬥。你將會去追求它,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勸勉我們的,他說:「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十二14)。

這是愛的呼籲。我們已經在基督裡被帶領來愛神,我們相信我們必要站立在他面前。那麼,接下來的推論豈不是:當我站在他面前的時候,我最不希望發生的一件事,就是在他注視着我時會有最輕微之失望的表情,因為我雖身為他的兒女,卻令他失望,配不上他。「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壹三3)。再沒有任何事像這偉大的教義、這富貴的真理那麼能促使人聖潔的,它告訴我們:因為我們是蒙神揀選的,我們將要與他同在,並要像他一樣。沒有時間可以浪費,我們必須起來行動。我不可能說:「因為我是蒙神揀選的,所以我可以隨自己喜歡去作,我必蒙赦免。」它乃是往相反方向運行的。這涉及我們的榮譽感,涉及愛心,涉及想要討神喜悅的願望。每一個事都在敦促我們要聖潔。無論我們可能會期望什麼,這都是第一個出現的:「就如神……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你是否知道你正活在神的面前、並與他一起在光中同行呢?你是否愛他呢?你是否知道你將要與他同在呢?「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