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卷一 神终极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另译)

在我开始探讨第四节剩下的部分之前,我们必须注意使徒小心谨慎地告诉我们说我们是「在基督里」蒙拣选的;我们不单是蒙拣选的,而且是在基督里蒙拣选的。神把我们从世人当中分别出来,拣选我们成为这些大福分的承受者,这一切全都是在主耶稣基督里,并藉着他完成的。对于我们正在查考的这节经文,再没有比约翰福音第十七章更佳的诠释了,我们可以在那里读到一般所称我们的主大祭司的祷告。我们在那里见到我们的主作了关于他自己的陈述,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第2节)。其中的教训是:父已经把这些人赐给子了。或者看第六节:「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这些人――基督徒,包括你我在内――在成为子的百姓以前,是属于神的。我们的地位主要并不是根据我们所作的任何事,甚至于最主要的也不是根据子神的举动。主要的举动是属于父神的,他在创立世界以前,就从全人类当中拣选一班百姓来归于他自己,然后把他所拣选的这些百姓交给他的儿子,赐给他,为要使子神可以救赎他们,并且完成他们与父神自己和好所需的每一件事。那是我们主耶稣基督自己的教训。为了父所赐给他的这些百姓,他来到世上,成就他的工作。所以他接着说:「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第9节)。但极其要紧的是,我们务要记得:这一切全是「在基督里」作成的。使徒继续不断重复提到这个真理――凡所赐给基督徒的,没有一样是在主耶稣基督以外赐下的。除了在神的儿子里面,并借着他以外,人与神之间没有真实稳妥并能带来拯救的关系「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

既然确立了这些真理,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来思想这伟大陈述剩余的部分:「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我们在此看见的每一个片语――几乎每一个字――都必须予以最仔细而郑重的重视。每一个陈述都满了真理,攸关重大的真理,不可或缺的真理。所以,若急忙轻忽地掠过这些重要的真理,乃是极愚蠢的,事实上,还真是有罪的呢!

这里告诉我们说,我们已经蒙了拣选,「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使徒在此再一次把整个福音最特出的要点当中的一个告诉我们。他的意思是:消除、除掉、并彻底矫正人类的罪和堕落所造成的影响,乃是神在基督里为他百姓所定下的旨意。神在救恩中的目标,是要彻底矫正那恐怖的、最悲惨的事件所造成的所有结果和影响。这一点在圣经中说得很清楚。例如,我们在约翰一书第三章读到:「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第8节)。堕落是魔鬼的作为。那些认为你可以随意挑选部分的圣经,然后拒绝其他部分的人,是多么愚蠢啊!圣经是一个整体,除非我们接受创世纪的头一章,以及它对人类堕入罪中的记载,否则就毫无希望能够明白新约的福音。在以弗所书第一章这几节经文里,使徒保罗开始证明魔鬼的作为正被废掉、除去,以致父神所赐给子神的这些百姓,可以完全得到释放,脱离那最悲惨的之事件――就叫作堕落――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和影响。

使徒说神在拣选时的目的是:我们可以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他说到三件事:我们必须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在神面前」「在爱中」。头一个陈述包含两个成分――「圣洁、无有瑕疵」――而它们两个是彼此相对的。使徒从来不曾未经大脑地说出一句话来。他用了两个词语,来描写同一件事,却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这两个词语都是论到成圣。有些人认为使徒是论到称义,但事实显然不是如此。这两个词是论到成圣,不单是论到我们的地位,更是论到我们里面的光景、我们的成圣。使徒之所以用两个词语,我相信是因为他想要充分说明这个教义。在这卷书的第五章,他用了「无有瑕疵」这个词――「圣洁没有瑕疵」(第27节)。我们可以这样说明这两个词之间的差异。「圣洁」指的是里面的状态,内在的纯洁;「没有瑕疵」则是指外面的、或外在的纯净状态。圣洁是较大、较强的一个词,因为是与里面的光景有关,但外面的光景也是重要的。所要描绘的图画是那没有一点斑点、没有些微部分有开始腐坏之迹象、没有一点腐烂的果子,是完全的,是完整的。使徒自己在这卷书的第五章详细解释这个观念,他在那里说,基督为教会所定的终极目的是,她不仅是圣洁的,而且是「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第27节)。教会必须是既纯洁又没有瑕疵的,它应该里外都是完全的。

还有一个方式可以说明基差异:「圣洁」是积极的,而「没有瑕疵」,或「无可责备」则是消极的。在积极方面,你是圣洁的,但在消极方面是没有玷污。从这两个角度来看此事是颇有助益的。在实行上,这里排在第二位的一般都是排在第一位。我们采取的是外在的观点,似乎看不出有什么明显不对之处;但事实上,我们所凝视的物品,外面看来可能是没有瑕疵的,却不保证它里面也是如此。消极方面,它是没有瑕疵的,但积极方面,它却经不起考验。

这两个词结合起来,意味着本质的纯洁,或健康的、健全的状态。它们意味着一个真正且真实的生命和存在,在任何方面都没有受到损伤,是完全和谐的,每一部分都发挥了它应有的功用。每一部分都在完全和谐中一起运作。看看消极方面,它意味着罪恶所有的影响和光景都不存在。归根结底说来,圣洁乃是神本质的一个属性,神自己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那是我们无法想像的,但圣经告诉我们说:「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壹一5)。我们可以说:在积极方面,神就是光;在消极方面,毫无黑暗。那是我们不可能越过的,它意味着本质上完全的存在,绝对的完全。「众光之父……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神是绝对的光、荣耀、与完全;他是绝对纯净的,没有一点儿混杂或任何的掺杂;这里所告诉我们的惊人事实是:神已经在基督里拣选我们,要我们变成像他自己一样。那就是他为我们所定的计划和目的,那是我们的命运――「圣洁、没有瑕疵」

但我们必须继续看第二个词,「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这又是我们非常容易认为是无关紧要而忽略的一个片语。但它的意思是:我们是在神的同在中,其实就是他面前;我出现在他面前。换个方式说:我们是与他交通,是与他相交的。再一次让使徒约翰来解释使徒保罗的话吧!并不是因为他把这个真理陈述得更清楚,而是因为他们两人彼此补充。约翰如此形容他写头一封书信的目的:「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然后他接着说:「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约壹一3-5)。换言之,保罗所用的「在他面前」,意思是:我们蒙召并蒙拣选的目标和目的是要叫我们可以与神同行;我们不单可以进入一种有意义之与神相交里面,而且还可以行走、安居在那交通中,或者如约翰所说的,在光中与神同行。

创世纪第十七章说到亚伯拉罕的事,可作为这一点的有趣说明;那里说当亚伯拉罕九十九岁的时候,主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要行在我面前,并要作完全人」(和合本将后面两句合成「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那是从神而来的一个邀请,要亚伯拉罕与他同行。那就是救恩所代表的,其实也就是救恩的目的和结局。起初,人被神创造出来,安置在一座园子里,在那里过着完全与神相称的生活。他与神一起生活,与神一起交谈,与神一同「行走」。这个片语在旧约圣经中偶而可以见到。「以诺与神同行」。当然,一个人若要这么作,就必须是完全人,因为神是完全的。「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三3)。你不能把光和暗、对和错、恶和善调和在一起的。行在神的面前,和作完全人,是不能避免地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因为神的性质所致。

第三个词语是「在爱中」――「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释经学者耗费许多时间在这个片语上,而他们所最关切的是它到底属于那一节经文。美国修订标准本(American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将「在爱中」与下一节的「预定」连在一起(译按:和合本作法同,不过是把「在爱中」译作「又因爱我们」)。另一些人则认为它应该是属于「拣选」这个词的――「就如他在爱中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但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则是将它附属于「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在爱中)。这三个位置到底那一个才是正确的,不可能根据语言学的理由来决定,而是必须根据神学的或教义的理由来决定。我个人则毫不犹豫地认为在钦定本所见的位置是正确的。它明显是属于圣洁的这个定义的,就如「在神面前」是圣洁的一个定义一样。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说同一件事。

我解释一下。圣洁的基本要素乃是爱,这是毋庸置疑的。保罗在罗马书说「爱就完全了律法」(十三10)。我们只有从爱的角度来领会圣洁,才有可能真正明白它。爱是与敌视相反的,是与恨恶相反,与争相反。使徒是在说:神拣选我们,基督和圣灵在我们里面作工,结果就是把罪除掉了,把我们与神之间的障碍除去了,所以我们可以显在他面前。不单如此,我们还是「在爱中」出现在神面前。出现在神――我们的审判官――面前,是想起来都觉可怕的一件事;但我们的救恩,却已经为我们作成了一件大事,就是叫我们可以――「在爱中」出现在神的面前。

这是堕落的影响被除掉之后最重大的结果。就如我们已经看过的,人的光景天性就是与圣洁和爱正好相反的。他与神为敌,他的心思不服神的律法,事实上也是不能服。有许多人对这看法犹有争议,他们声称说认得一些人,并不是基督徒,却相信神、敬拜神。但是,如果我们不厌其烦地深究他们所敬拜的到底是那一种的神,就可以发现那并不是圣经上的神。那是哲学的神,是他们用自己头脑想出来的神。他们把圣经中所启示、而他们不喜欢的一切从神身上挪去。他们不相信愤怒(译按:指神的愤怒),他们不相信审判,他们不相信义、或是关于基督流血的事,以及十字架的死。他们否定圣经启示的精髓,如此就证明他们自己是恨恶神的。「属肉体的心思乃是神的仇敌」(罗八7另译;和合本作)「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人一堕落,就开始恨神;堕落的结果,使人与神为敌为仇;但是,在基督里的救恩,结果却使他能够「在爱中」显明在神的面前。

所以将「在爱中」这几个字附属于下一节经文,或是将之附属于「拣选」这个词,仿佛是形容神的,都是错误的作法。它们乃是形容我们自己的。我们若是基督徒,就是爱神的人,我们以他为乐。在基督里之人的圣洁,基督徒的圣洁,并不是机械式地顺从律法,也不只是道德。一个人可能会是有道德的,却没有爱的圣洁。道德是消极的――它的意思是不犯罪。但那并不是圣洁。圣洁是积极的,它基本上乃是爱的问题。基督徒乃是一个爱慕圣洁的人,而他显在神的面前,因为他是「在爱中圣洁的」。他「饮渴慕义」,他喜爱神的律法。他不把顺服律法当作一件苦差事,他与约翰一起说:「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五3)。那也就成了我们到底是不是基督徒的一个最佳的试验。我们曾否强迫自己去过基督徒生活?我们是否享受基督徒的生活?我们是否想要逐日更像基督?这些都是试验,而且是爱的试验。神的律法确实要求我们来爱。我们的主自己有一次也教导这一点;有一天,有些人到他这里来,企图用问问题的方式使他陷入圈套。他们问他说:「诫命中那是第一要紧的呢?」他的答复是,诫命中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8-31)。律法的整个目标,第一乃是爱,就是你与神的关系,然后则是你与邻舍的关系。这全都是与爱有关的。

所以我们要「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爱神,爱我们的邻舍,爱神的律法,以它为乐,而不只是机械式地顺应一种道德模式。使徒的教训是:神拣选我们、验中我们,最终的目的与目标是要我们成为那种特性之人。我们今生今世当然是无法达到那种完全的地步,但那却是终极的目标。神为我们所定的旨意是绝对的完全,我们这些基督徒至终必要站立在他面前,「没有玷污,无可指责」「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将没有一个人可以指责我们,我们将会像我们的主一样。但我们不要忘了,虽然我们只有在来世才可达到完全的地步,那却是在今世就已开始的了。那原则此时此刻就在我们里面,种子已经栽种在我们里面了。那就是使徒约翰在他头一封书信第三章所教导我们的,它已经如胚胎般成形在我们里面了。「神的种」的实体已经「存在」我们里面了。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该卷书第三章说明了这一点,他说:「所以,圣洁的弟兄、属天呼召的同伴们……」(第1节另译:和合本「作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啊!」)。基督徒乃是属天呼召的同伴。我们是圣徒,意即我们是圣洁的,而且这圣洁的原则甚至此时此刻就在我们里面了。我们已经是「神性情的同伴」(和合本作「与神的性情有分」),神的性情就是圣洁。这本质的圣洁就在我们里面,而且要成长、发展,直到我们至终在神面前得以绝对的完全。使徒所告诉我们的这一点,正是我们蒙拣选的终极目标。

我现在要问一个问题:这是使徒所告诉我们的头一件事,我们是否感到意外呢?我们所预期的是否别的事,就如神已经拣选了我们、要我们蒙赦免呢?那并不是保罗最先提出的一点,他反倒写道:「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使徒这么作,是与整本圣经的教训一致的。为什么必须先提到这一点呢?答案是:那是神的计划,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帖前四3)。神要我们成为圣洁,这愿望远超过他要我们快乐或其它等等的愿望。因为神是圣洁的,这永远必须放在第一位。

你也要记得我们是「在基督里」的。叫我们成为基督徒的,就是我们是在基督里;不单是罪得赦免,虽然那是不可或缺的。而我们既然是「在基督里」,我们就必须圣洁,因为他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的。

从这一切看来,有某些必不可少的推论是至为要紧的。救恩最主要而最基本的意思是根据与神之间合宜的关系――绝不能少于这个!当我们想到救恩时候,主要的角度绝不能是快乐、或律法、或道德。一定不能单单从罪得赦免的角度来思想它、或以这个角度为主。我们必定不可从基督将要赐给我们的帮助(在引导上或其他任何方面)之角度来思想它。它最重要的意思是与神有正确合宜的关系。必须是如此,因为罪的基本要义就是与神隔离。那导致我们的悲惨景况,并使我们成为魔鬼的奴仆;但最重要的祸患则是丧失了与神的关系。所以,这必须是救恩的头一件事;除了我们与神和好、并与神有正确合宜的关系之外,我们如果从其它任何角度来思想我们的救恩,就已经误解了圣经中救恩的教训了。

其次,因为救恩在基本上是论到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就必须从头至尾、始终都是从圣洁的角度来思想它。在救恩中的每一件事,都是命定要把我们带到这个结局――圣洁。所以使徒把它摆在第一位;其中的每一件事都是被命定要达到那个结局,并且引到那个结局,我由此推论出:再没有一件事像把称义与成圣分割开那么大的错误、那么彻底误解圣经的了。圣经教导我们说:救恩首先涉及的是与神之间正确合宜的关系,所以,从始至终都务必要从圣洁的角度来思想救恩。若有人说他已经称义,却还没达到成圣的地步,这人就完全错了。你不可能在神面前被称为义而同时却又决定以后再被分别为圣。这么作,是绝对不合逻辑地把这两件事割离或分开,再没有比这更危险、更不合圣经的了。圣洁,是救恩的开端,也是救恩的结局;整个救恩都是被命定要把我们带到那结局。

我们永远都是必须以圣洁开始,像圣经所作的那样;所以传讲圣洁之道,乃是传扬福音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强调这件事,是因为有某些人对传福音有相当不一样的观念,事实上,其中有些人所说的正好与此相反。他们主张传道人在传福音的时候不需涉及圣洁的问题,唯一的目标是「使人得救」,然后可以逐渐带领他们到圣洁的地步。但何谓得救呢?得救乃是与神建立正确合宜的关系,而那就是圣洁。传福音的整个目的,主要就是要告诉人罪对他们作了什么,告诉他们为什么会成为这种光景――即与神隔离;要告诉他们:他们所最需要、远超其它一切之上的,不是要变得感到快乐,而是要被带回到与神之间正确合宜的关系中,他「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但那就意味着传讲圣洁之道。把这两件事分开,对我来说似乎是否定了圣经基本的教训。我们必须从圣洁开始入门,并且以圣洁继续下去;因为我们正是为此目的而蒙拣选、蒙拯救的。我们绝对不能把圣洁想成是我们可以决定要不要进入的一个景况;你如果不是圣洁的,就不是一位基督徒。这两件事是相属相连的。基督已经「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你不能把基督分开,或挑选他的某些部分;你若不是在基督里、在整个基督里,你就不是「在他里面」,而你如果是「在他里面」,你就是「圣洁」的。

再者,因为我们已经蒙拣选成为圣洁,我们就必须、而且将会成为圣洁。那是一个令人震惊的陈述,但从使徒的这段说明看来,那陈述必须是真实的。根据保罗的话,我们蒙了拣选,并非具有圣洁的可能性,而是要体现圣洁。神在创立世界之前就拣选我们,并不是为了要替我们创造圣洁的可能性,他是拣选我们成为圣洁。这是他对我们的心意――不是可能性,而是体现。所以,我敢作这严肃的断言:那些不欣赏这真理,并且不在生活中显出圣洁迹象的人,就不是蒙拣选的,就不是基督徒。「蒙拣选」「圣洁」是不能分开的。一个人无论对教义有多少认识,也无论他多么为拣选和预定的教义而据理力争,在他里面若是没有圣洁的成分,他不就是蒙拣选的。我们有可能在理性上是属于正统信仰的,却还不是一个基督徒。那蒙拣选的人,是蒙拣选成为圣洁;他生命中若没有圣洁的证据,就证明他不曾蒙拣选。这些是极严肃的思想,然而,从圣经的这个陈述看来,这些思想却是无可避免的。

我最后的意见是:神拣选是唯独「在基督里」,或因着基督,这教训绝对不会引致所谓之「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也就是说,这教训绝不会使我们在生活与生存上松懈怠慢,反倒是最能促使人圣洁的诱因。有许多人企图辩称:「蒙拣选」的教义会导致人说「我既然是蒙拣选的,一切就都稳妥了,我作什么或不作什么也就无关紧要了。」但并不是这样;事实上正好相反,理由如下。既然神的心意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因此它必要实现。我的意思是:如果神已经拣选你得救,神就会使你成为圣洁。你如果愚昧地不愿被神引导、被他的爱牵引,然而他既已拣选你,他就要用另一种方式使你成为圣洁。我们在希伯来书第十二章所读到的,说明了这一点:「主所爱的,他必管教」(6节)。不受管教的人是个私生子,不是神的儿女。这是一个多么重要的陈述!那拣选你成为圣洁的神,必要使你成为圣洁;如果传讲福音作不到这一点的话,神还有别的方法和途径。他可以用疾病将你击倒,他可能破坏你的事业。神必要使人成为圣洁,因为他已经拣选你成为圣洁。反律法主义是毫无意义的。你既是蒙神拣选,要成为圣洁、无有瑕疵的,他就必要把你带到那个光景;如果你抗拒他,那么,可能会有可怕的事临到你身上。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也解释了这一点,他在那里讨论擘饼聚会的问题;他说因为有某些基督徒不省察自己,就「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也就是说,有些人甚至死了。因为他们不分辨自己,神已经惩治他们了。我们是在神的手里,而且是蒙召成为圣洁的。他要得着我们成为圣洁的人,他要使我们成为圣洁,但它不单是以那种方式实现的,也以下面的方式来实现。如果你相信这教训是真的,如果你明白它的意义,你自己的心思就会以它所有的能力向着圣洁的方向运行。如果我知道自己是蒙召成为圣洁的,那就意味着我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使徒约翰要强调这一点,就说:「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3)。你如果知道自己将要觐见某个大人物或威风凛凛的人,你一定会为那场合而预备好自己;获得那样的特权,将会使你这么作;而你越多得着圣洁的真理,相信它、并明白它,你就会越努力为圣洁而奋斗。你将会去追求它,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劝勉我们的,他说:「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十二14)。

这是爱的呼吁。我们已经在基督里被带领来爱神,我们相信我们必要站立在他面前。那么,接下来的推论岂不是:当我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一件事,就是在他注视着我时会有最轻微之失望的表情,因为我虽身为他的儿女,却令他失望,配不上他。「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3)。再没有任何事像这伟大的教义、这富贵的真理那么能促使人圣洁的,它告诉我们:因为我们是蒙神拣选的,我们将要与他同在,并要像他一样。没有时间可以浪费,我们必须起来行动。我不可能说:「因为我是蒙神拣选的,所以我可以随自己喜欢去作,我必蒙赦免。」它乃是往相反方向运行的。这涉及我们的荣誉感,涉及爱心,涉及想要讨神喜悦的愿望。每一个事都在敦促我们要圣洁。无论我们可能会期望什么,这都是第一个出现的:「就如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你是否知道你正活在神的面前、并与他一起在光中同行呢?你是否爱他呢?你是否知道你将要与他同在呢?「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