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基督裡揀選」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另譯)

這節經文顯然是與前一節連在一起的,「就如」這兩個字已經說明這一點了。「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譯按:和合本將「在愛中」與第五節連用,譯作「又因愛我們」)。

使徒在此開始向我們解釋「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是如何「在基督裡」變成我們的。前一節經文已經用一般的方式解釋了。但有人可能會說:「那確是一個偉大的、不可思議而奇妙的陳述,但我們還是在這地上,並且察覺到罪惡與失敗;我們要如何與這麼豐富恩典的寶庫相連呢?曾經有基督徒享受過某一個福分嗎?」使徒在這節經文就開始回答這個問題,指出神為了要使我們能夠與他這一切極豐盛的恩典相連所已經作成的事:「就如!」他說這一切福分臨到我們的方式,就是他從第四節開頭到第十四節末了所要描述的。這「就如」乃是整段陳述的引語。在前面一章的研讀中,我已經說過這段經文可以很自然地分成三個主要段落:第四到第六節是告訴我們父所已經作成的;第七至第十二節則是論到子的工作;在第十三與十四節所見的,則是聖靈的工作。

當我們研究這個偉大的陳述時,讓我們查看一下任何一位基督徒(包括我們自己在內),並且問說:我們一度不是基督徒,而今卻享受這些令人驚奇的福分,原因何在呢?是什麼致使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並享受神恩典的豐富呢?毫無疑問地,有許多人會立時說,基督徒是一個藉着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已經領受福分的人。但請注意,那並不是使徒所說的頭一件事;他並沒有說:我們正在享受這些福分,是因為我們已經相信主,決志了,是因為我們已經把自己奉獻給他,接受他作我們個人的救主了。那當然也包括在內;但保羅並非以此開始的。他甚至不是從主耶穌基督自己的工作開始講起的。許多人可能會把那擺在最開頭,他們會說,我們之所以能夠得到這一切,是因為主耶穌基督來到這世界時所為我們作成的――他的一生、受死復活――以及他仍然在作的事。但使徒甚至沒把那擺在第一位。事實上我們發現到:他並未以發生在時間裡面、在這世上的任何事開始,他回溯到永世,到創立世界之前,他是以父神所已經作成的來開始。

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思想,但卻是與整本聖經的教訓完全一致的。但我們正是在這一點上容易走偏。雖然我們有攤開的聖經擺在我們面前,但我們仍然很容易將我們的教義觀點建基在我們自己的想法上,而不是建立在聖經上。聖經總是以父神開始,我們萬不可從其他地方、或其他任何人開始。聖經終究是神為了拯救人類而作成之工作的啟示、記錄、與解釋。聖經是神對一個充滿罪惡之人類世界的恩典計劃之啟示;它自稱是這樣的,而且這啟示也遍佈在其中的每一卷書裡面。這正可以說明它為何具有非比尋常的一致性。它支配性的主題是,神所已經作成的,神已經應許要作的,神開始在作的,以及這一切的驚人成果。而這顯然就是使徒在以弗所書這段經文中正在作的,他不是在向我們表白他自己的理論或觀念,而是在記載神所已經啟示給他的話。使徒彼得在他第二封書信的第三章,將使徒保羅的作品與舊約聖經相提並論(第15-16節)。換言之,他相信它們是與古代的聖徒同受聖靈所感的――「神的聖徒被聖靈感動說出來」(彼後一2另譯;和合本作「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所以使徒在這裡所教導的,顯然是與整本聖經的教訓一致的。

這教訓是:那些人之所以能享受這一切在天上的、在基督裡的、屬靈的福氣,是因為他們已經蒙神揀選來享受這些福分。「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那就是一切的解釋,所以使徒就從這一點開始。我們所享受的一切福分與恩惠,都是來自這個源頭,這個泉源。人類天生就悖逆神,這是墮落所造成的結果。他既聽從魔鬼的提議,並從神面前墮落了,就落在「神的忿怒」之下。那又怎麼有任何一個人可能脫離這種困境呢?答案是,神揀選了這樣的人,將他從這種困境釋放出來,以致得救。這就是使徒明確的陳述。

我們在此面對的,乃是一個極大、極深邃的奧秘主題。總而言之,這麼令人震驚的陳述,只有兩種可能的解釋。頭一個是相信我們之所以蒙神揀選,只是他自己的美意所造成的,或者套用聖經的字眼來說,「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是完全與我們所曾作過、說過、或想過之事無關的。事實上,它還更進一步說,不管我們自己如何,不管我們是仇敵、是外人,甚至是恨惡神的人,卻仍然蒙神揀選,這都是出於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使徒正在說基督徒――那些享受這一切福分的人――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就蒙神揀選的,因為神憑着他的全知,看見他們必會運用信心,藉此將他們自己與那些不肯運用信心的人區分開來。換句話說,神是揀選那些自己已經選擇要成為基督徒的人,那些決定要相信主耶穌基督、並尋求救恩的人。再也沒有第三種選擇了。

所以我們所面對的問題是:我們要如何面對這一點呢?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乃是因為今天有那麼多基督徒根本就不面對這個問題。事實上,有些人甚至不相信自己正面對這問題,另一些人則避開它,因為它既難解、又奧秘。我似乎覺得今天有許多基督徒,自稱相信聖經的默示,卻刻意地避開大部分的經文,只因為它們是難解的。但是,如果你相信整本聖經都是神的話,那麼抱持這樣的態度就有罪了。面對聖經,乃是我們的本分。從頭到尾傳講聖經中的某一卷書(正如我們所計劃要作的),其中的一個益處是:這麼作迫使我們不得不面對每一個陳述,並且侍立在它面前,查考它,讓它對我們說話。事實上,一個相當有趣的發現是:某些家喻戶曉的聖經教師在解經時,根本不碰某些書信,因為它們是極難解釋的,所以他們就決定避開。

我們在研究這偉大的奧秘時,沒有一件事比採用正確的研究方式更為要緊。這一點包括我們研究聖經時的靈在內,這也是最重要的。有些人已經拒絶了使徒的這個偉大的宣告,只因為他們是以錯誤的靈來研究它。讓我十分率直地指出,我剛纔擺在你面前這兩種觀點的支持者,在這一點上同樣是難辭其咎的。這個問題不應該以論證的靈來研究,也不應該以分門別類的靈來探討。絶對不可以激情或教條主義來研究它,這是一個應該以敬畏之心、並以敬拜態度來研究的題目。有些人說,就着某個角度而言,我們應該跪下來讀聖經,我愈過愈同意這種說法。如果我們體認到是神正在向我們說話,那肯定就是研究聖經的必然途徑了。然而人們是多麼常以激情、刻薄、和怒氣來討論、爭辯這些偉大而榮耀的陳述啊!我們此刻所站的乃是聖地,應該把鞋子從腳上脫掉。如果我們不以這樣的靈來研究這個奧秘,我們不能明白它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這是神的話,不只是使徒保羅的見解。所謂的「高等批判學」(Higher Critics)規避了這個難題,說它只是保羅的神學。如果你採取那種觀點,在聖經中摘錄並選取你所相信的經文,那麼你可能非常輕易就為自己製造出一個小的福音來,但那將不會是新約聖經的福音,不會是「神的福音」。我的起點是,認定這整本聖經都是神的話,這個特殊的陳述―「神的話」――本身就帶有神的權柄。

所以接下來的推論是:這個陳述主要並不能用我們的悟性來瞭解。我們必須與詩歌的作者饒森(George Rawson)一同說――我不能以屬地之翼,達到神的高度與深度。

當我們面對這個題目時,這句話是多麼貼切啊!我們若是幻想憑着我們人類微不足道的悟性之翼就能升到這一類的真理,那就只是暴露出我們對於該真理的特質無知得令人震驚。我們在此所面對的,乃是神內心與心思中的事物。屬地之翼絶不可能把我們帶到這個高度。這是超乎其它一切之上,是一個極在的奧秘。那就是為什麼這麼超卓的真理只有在聖經中向信徒顯明的原因了。這不是非信徒可以思想的事,他根本就不可能明白它,因為他向着神的整個態度都是錯的。不信之人本質上的麻煩在於,他向着神的心錯了。「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詩十四1);因為他的心錯了,就不可能明白。使徒保羅這裡是寫給「在以弗所的聖徒」,給神的百姓,只有他們才是在領受這種真理的合適狀態中;這原則同樣適用在我們身上。

我們在研究這個題目的時候,必須預先加以說明的另一點是,從我們作基督徒之經歷的角度,來研究這樣的真理,是有益的。我們並不是從理論立場來研究它,將它看作是處在神學與哲學邊界上的一個非常有趣的學術問題;相反的,我們在研究它的時候,應該對自己說類似下面這樣的話:「我在這裡,在神的殿中,雖然有成千上萬的人不在這裡,他們正躺在床上閲讀星期天的報紙,或是在收聽廣播。我為什麼會與眾不同呢?是什麼因素使我與他人有別呢?我為什麼會對這些事感興趣、到底為什麼會讓他們來煩擾我呢?――我為什麼是個基督徒呢?」你要認真地思想,是什麼把你和其他那些人分別出來,是什麼把你放在一個不同的範疇中。當你跪下來向神禱告的時候,要搜尋並省察自己,自問是什麼因素帶領你來禱告。問問自己:想要禱告的渴望,到底是單單發自你自己呢?還是有其他的因素。要用頭腦來研究這個深邃的問題)――除了從經歷的觀點之外,也要用悟性。

說過這些初步的考量(請將它們緊記在心)之後,現在就讓我們來思想,當聖經說到「在基督裡揀選」的時候,真正的意思何在。我的頭一個看法是,這是一個陳述,而不是一個論證。聖經從來不爭論這些教義,它只是把它們擺在我們面前;它提出一個陳述,然後就不管了。這裡面的意味頗為深長,因為聖經在許多點上確曾加以論證,並說明理由;但是,當它提出像我們在這節經文中所見的這類特殊的陳述時,卻從來不以論證的方式提出。

事實上,我們還必須更進一步,我們可以說第二點是,聖經不僅不為這些教義與我們爭辯,而且當我們因為不明白而開始爭辯時,它還責備我們、譴責我們。使徒在他所寫的羅馬書中明明白白地說到這一點:「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九19)。注意使徒的回答:「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換句話說,使徒是在告訴我們,我們必須從體認神是誰、何謂神開始,我們必須明白我們正在談論的是誰。他接着又提醒我們:我們與我們正在交談的這位神的關係,其實是一塊陶土與窯匠的關係。他說,在你因為無法明白而問問題,而提出你的論證之前,要先明白你正在假定你微小的頭腦能夠明白神所作的事。你明白,你其實是在告訴自己,像你這樣微不足道的受造之物,既渺小又無用(正如你在人際關係上經常顯出的),因為聽從了魔鬼,給自己招致敗亡的噩運――你等於在聲稱,像你這麼微小的頭腦也能夠明白永遠的神那無限而不可測試的心思。聖經不僅不爭辯,它還因為我們傲慢自大地以我們的難題來反對神所已經啟示之事而譴責我們。

第三點,我們發現聖經並不回答我們為了此事而提出的問題,它並沒有給我們一個完滿的哲學解釋。關於這個問題,確實有些困難――當然有了!――因為它是從神而來的,而聖經並未假裝在提出詳細的答案或哲學的解釋。它提出陳述,然後就把它留在那裡,而我們應該以和使徒保羅相同的態度來回應,他說:「大哉!敬虔的奧秘」(提前三16)。我們不可能明白在一個位格(one Person;譯按:指耶穌基督)裡面有兩種屬性的奧秘,我們不可能明白一位神有三個位格的真理。這些事是屬於超越人類悟性之外的範圍,論到神揀選我們的教義也是如此。我們的頭腦太渺少了,而且還不單是渺少,我們還是有罪且迷失的。我們雖然是基督徒,仍然不能想得清楚;這就是為什麼歷世歷代會有那麼多異端的原因。

與此相關而且能幫助我們明白的第四個原則是,要注意聖經給我了我們許多這類的陳述,全都是與我們在本節經文中正在查考的這個陳述類似的。論到這個題目,最詳盡的陳述之一,見于約翰福音第六章。約翰所寫的福音書,或許比聖經中其他任何一卷書都要更清楚地陳明這個教義。讀約翰福音整個第六章,再讀第十五章,然後讀第十七章(記載了我們的主大祭司的禱告),你將會發現這相同的真理以最為有力的方式陳明出來。我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有許多人如鸚鵡學語般重複說到他們所聽見的、或從書上讀到的,大意是說這個教義只是從保羅的著作而來的。保羅當然是經常說到它了,就舉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為例吧!「他(神)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藉著聖靈的分別為聖,能以得救;神借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第13-14節,另譯;和合本將「藉著聖靈的分別為聖」譯作「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何等意味深長的陳述!「他揀選了你們,叫你們藉著聖靈的分別為聖,能以得救。」他藉著聖靈把你們分別出來,相信真道。你已經蒙聖靈揀選,被分別出來,為要叫你相信真道。你並不是因為相信真道而被分別出來的,而是被分別出來以致相信真道。

我們發現使徒彼得前書第一章第二節也說到同一件事:「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洗盥。」分別出來又再次出現在順服與相信真道之前。另外還有無數類似的經文,都直接支持這個陳述。

而且,還有其他的陳述,間接支持同一件事。就如以弗所書第二章的頭兩節經文:「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注意「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叫你們活過來」的說法。我們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十四節讀到:「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保羅的教訓是:我們之所以相信這些事,是因為「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12)。保羅告訴我們:這世上有權有位的人之所以不認識基督,是因為他們是天然的人(中譯「屬血氣的人」);他們當中有許多人都是大人物,是能幹的人,卻不認識他,「因為(和合本沒有譯出這兩字)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保羅說:「只有神藉著聖靈(將某些事)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二8-10)。我們之所以相信,就只有一個理由――因為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

在哥林多後書第四章,我們見到相同的真理:「如果我們的福音矇蔽,就是矇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3-6節)。這是信心如何產生之問題的答案。這世界的神把人的心眼弄瞎了,叫他們不能相信;但獨一又真又活的神把光照進我們的心裡,我們就信了。

重生的教義是以另一個方式說明同一件事。我們可以這麼說:如果我們主張我們之所以重生,是因為我們已經相信了,那麼我們就必須指出我們到底為什麼需要重生。重生的目的和目標,是要使我們能夠接受這個新的機能、新的能力,好領受神的真理。重生的教義有相當程度是說到揀選與神選擇這個教義。事實上,我甚至可以說,我們始終應該從重生之教義的角度來研究這個教義,前者教導我認識,在我能明白這些事以前,我需要一個新的性情。

既已提醒你聖經上的這些陳述,就讓我提出另一些應該思想的問題,以供你研究和默想。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從他自己的頭腦中形成這個教義,這一點豈不是極明白且顯而易見的嗎?這是人類所最不可能想到的一件事。讓我們坦承,我們所有人天生都不喜歡這個真理,因為覺得它侮辱了我們;這是一個簡單的事實。天然的人恨惡這個教義,遠超過其他一切。我們全都略識那種恨惡的滋味。人類永遠不可能會想出這個教義來;它如果不是從聖經中發現的,就絶不可能進入教會的思想生活中。陳明它的另一個方式是,沒有一個教義像這特殊的陳述一樣,那麼清楚地把罪的真實性質與罪的後果顯明出來。因為它確實斷言我們的地位是在罪中,以致全然無助,我們自己在得救的事上完全不能作任何事。那就是罪所加諸於人類的,那就是罪使人類陷入的深淵,他確實是遠離神的!聖經說「屬肉體的(天然的)心思是神的仇敵」(羅八7另譯:和合本作「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那人任憑自己成為一個遠離的人,藉著惡行和全然反對神而在心思中成為神的仇敵。這就是罪惡真實的寫照。

但現在要注意,這方面的真理與傳福音無關。經常有人辯稱:神的揀選和選擇的這個教義,沒有留下空間讓人去傳揚福音,勸人悔改信主,或在從事這些工作時使用論據和說服力。但這兩件事卻是不互相衝突的,就像我們說既然是神在秋天時賜下五穀,所以農夫就不需要耕田、耙地、撒種一樣;答案是:兩者都是神定規的。神選擇藉著傳揚福音和傳講他的話來召出他的百姓。他除了命定結局之外,也定規所憑藉的方法。

最後,有一個很好的原則,就是你無論在什麼時候,遇到聖經上的一個陳述,是你覺得既困難又複雜的,你應該向權威人士請教,查考權威著作,查考教會歷史,查考那些走在我們前面之人的經歷和解釋。我們能夠這麼作,應該要感謝神。歷世歷代之來,基督教會都教導使徒在此所說的事,也就是說,神已經揀選了那些基督徒,不管他們的光景如何,不是因為他在他們身上預先看見有何配得獎賞之處,而是單單因為他被自己的憐憫與慈悲所驅策。若有人覺得這個教義太過簡單,而想要搖搖手把它丟到一旁,且先讓我提醒你一些接受這種解釋之人的名字。

在保羅與宗教改革運動之間,最為突出的或許是偉大的奧古斯丁(Augustine),他是基督教會中最耀眼的明星。然後則是亞奎那(Thomas Aquinas),羅馬天主教稱之為聖多瑪斯,他是一本基督教神學要略――《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的作者。下一個要提到的名字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然後是加爾文,慈運理(Ulrich Zwingli),蘇格蘭的諾克斯(John Knox)。接下來是英國國教的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譯按:英國國教即聖公會,三十九條是其標準的信仰告白),然後是十七世紀的威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所有長老教會都宣稱他們的教訓都是根據該信條,以為之輔助的信仰規範。我接下來想到的是屬於清教徒(Puritan)傳統的偉大名字――歐文(John Owen)、古德溫(Thomas Goodwin)、和其他許多人。到了第十八世紀,則有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他或許是基督教會繼保羅之後最大的福音使者。在美國則有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他几乎是普世所公認美國最精通哲學的神學家。至于第十九世紀,我們必須提到的名字是偉大的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所有這些人,全都持守保羅的教義。

我們轉向各個國外宣教團體之創始人的歷史,就如教會宣教協會(Church Missionary Society)、倫敦宣教協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甚至英國與國外聖經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一個單純的事實是,這些宣教團體的創辦人全都採取相同的觀點。世人所知最偉大的福音使者,教會所知最偉大的傳福音推動者,全都採取這特殊的觀點。事實上,除了極少數的例外,這觀點乃是直到第十七世紀開始之前普世基督教會改採的觀點,這麼說並不為過。

雖然在第十七世紀有反對這個觀點的說法,而且透過約翰衛斯理和其跟隨者,以及他們的亞米念派(Arminian)教訓,而在第十八世紀廣為流傳。頗富深意的是,當聖經高等批判學在第十九世紀後半葉盛行時,這古老的觀點甚至因而失勢。隨着所謂自由派或現代神學的出現,有關神在永世中揀選他百姓的教導,几乎完全銷聲匿跡。那肯定是極富深意的。

在我們要開始論證並作出全盤的陳述以前,應該把一些事實牢記在心。我們也必須明白一個事實:我們並不是靠着我們在這問題上改採取的觀點而得救的。正如我所已經解釋過的,有兩種可能的觀點:一是,不管我們如何,神已經揀選了我們;另一個則是:因為神已經預見我們會運用信心,所以他揀選我們。但我再重複一次:你在這問題上採取何種觀點,並不決定你是否得救。我們得救,不是藉着對這些事的瞭解,而是藉着像孩子般單純的信靠,並絶對相信、依靠主耶穌基督和他為我們所作的工作。我們改採取的觀點確實會影響我們的理解、我們心智上的見解;但感謝神,拯救我們的並不是在此。我們可以肯定:愛德華滋和懷特腓德怎樣在天堂,約翰衛斯理也照樣在那裡。

但有人可能會說,如果我們所堅持的教義並不決定我們的得救,那麼它就無關緊要了。但那是錯誤的推論。關於神揀選我們的這個陳述,出現在聖經裡面,所以必須予以重視。保羅把它擺在第一位,是為了要指明我們是如何成為基督徒、並享受基督徒的福分;而且,如我所說的,雖然我們對它的解釋並不決定我們的得救,它卻是非常重要的。它論及神主宰的權柄,和神的威嚴;事實上,若是從我們對神的愛的理解來看,它乃是極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我們在此可以看見神的愛的極致。而且,根據這個教義,我們可以最清晰地看出神救恩計劃的確鑿性。神救恩的計劃如果有賴於人的光景、和人的選擇,那它必須失敗;但它如果從始至終都是出於神,那麼就是確鑿無疑的了。沒有其它任何事可以給我安全感。沒有一個教義像這個那麼叫人得着安慰;我的安全感建立在這個事實上――我之所以是我,是單單而完全地因為神的恩典。

我身為一個傳道人,無論具有什麼權柄,都不是我自己的任何抉擇所致。是神的手握住我,吸引我,把我分別出來歸於這個工作。我成了何等人,是因神的恩才成的,我把所有的榮耀都歸給他。我若相信我的將來乃是操之在我,取決於我的抉擇,我將會恐懼戰兢;但感謝神,我知道我是在他的手中,而那在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要成全這工。不管我的情形怎樣,不管我過去如何、現在如何,主都不會撇下我,他必不「廢掉他的旨意」。因為我知道早在時間開始之前,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顧念我、眷顧我、並揀選我,並且在他心裡將我賜給基督――因為我知道這一點,所以我能夠與使徒保羅一起說:「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絶,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8-39)。這一點之所以要緊,原因就是在此;我的安全感和我的喜樂就是根據它。雖然我對它的理解並不決定我的得救,但它確實決定了我得救之喜樂的經歷,以及我所有的安全感和確據。請你屈膝面對這榮耀的真理,把它放進整本聖經的上下文中,記住我所提到那些人的名字,求神藉着聖靈光照你、賜你悟性,以便這個特殊的陳述能深深印在你裡面,在你魂裡,在你心思、內心、和經歷裡,使你越發領受他格外豐盛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