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基督里拣选」

卷一 神终极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另译)

这节经文显然是与前一节连在一起的,「就如」这两个字已经说明这一点了。「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在爱中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译按:和合本将「在爱中」与第五节连用,译作「又因爱我们」)。

使徒在此开始向我们解释「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是如何「在基督里」变成我们的。前一节经文已经用一般的方式解释了。但有人可能会说:「那确是一个伟大的、不可思议而奇妙的陈述,但我们还是在这地上,并且察觉到罪恶与失败;我们要如何与这么丰富恩典的宝库相连呢?曾经有基督徒享受过某一个福分吗?」使徒在这节经文就开始回答这个问题,指出神为了要使我们能够与他这一切极丰盛的恩典相连所已经作成的事:「就如!」他说这一切福分临到我们的方式,就是他从第四节开头到第十四节末了所要描述的。这「就如」乃是整段陈述的引语。在前面一章的研读中,我已经说过这段经文可以很自然地分成三个主要段落:第四到第六节是告诉我们父所已经作成的;第七至第十二节则是论到子的工作;在第十三与十四节所见的,则是圣灵的工作。

当我们研究这个伟大的陈述时,让我们查看一下任何一位基督徒(包括我们自己在内),并且问说:我们一度不是基督徒,而今却享受这些令人惊奇的福分,原因何在呢?是什么致使一个人成为基督徒、并享受神恩典的丰富呢?毫无疑问地,有许多人会立时说,基督徒是一个藉着相信主耶稣基督而已经领受福分的人。但请注意,那并不是使徒所说的头一件事;他并没有说:我们正在享受这些福分,是因为我们已经相信主,决志了,是因为我们已经把自己奉献给他,接受他作我们个人的救主了。那当然也包括在内;但保罗并非以此开始的。他甚至不是从主耶稣基督自己的工作开始讲起的。许多人可能会把那摆在最开头,他们会说,我们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一切,是因为主耶稣基督来到这世界时所为我们作成的――他的一生、受死复活――以及他仍然在作的事。但使徒甚至没把那摆在第一位。事实上我们发现到:他并未以发生在时间里面、在这世上的任何事开始,他回溯到永世,到创立世界之前,他是以父神所已经作成的来开始。

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思想,但却是与整本圣经的教训完全一致的。但我们正是在这一点上容易走偏。虽然我们有摊开的圣经摆在我们面前,但我们仍然很容易将我们的教义观点建基在我们自己的想法上,而不是建立在圣经上。圣经总是以父神开始,我们万不可从其他地方、或其他任何人开始。圣经终究是神为了拯救人类而作成之工作的启示、记录、与解释。圣经是神对一个充满罪恶之人类世界的恩典计划之启示;它自称是这样的,而且这启示也遍布在其中的每一卷书里面。这正可以说明它为何具有非比寻常的一致性。它支配性的主题是,神所已经作成的,神已经应许要作的,神开始在作的,以及这一切的惊人成果。而这显然就是使徒在以弗所书这段经文中正在作的,他不是在向我们表白他自己的理论或观念,而是在记载神所已经启示给他的话。使徒彼得在他第二封书信的第三章,将使徒保罗的作品与旧约圣经相提并论(第15-16节)。换言之,他相信它们是与古代的圣徒同受圣灵所感的――「神的圣徒被圣灵感动说出来」(彼后一2另译;和合本作「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所以使徒在这里所教导的,显然是与整本圣经的教训一致的。

这教训是:那些人之所以能享受这一切在天上的、在基督里的、属灵的福气,是因为他们已经蒙神拣选来享受这些福分。「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那就是一切的解释,所以使徒就从这一点开始。我们所享受的一切福分与恩惠,都是来自这个源头,这个泉源。人类天生就悖逆神,这是堕落所造成的结果。他既听从魔鬼的提议,并从神面前堕落了,就落在「神的忿怒」之下。那又怎么有任何一个人可能脱离这种困境呢?答案是,神拣选了这样的人,将他从这种困境释放出来,以致得救。这就是使徒明确的陈述。

我们在此面对的,乃是一个极大、极深邃的奥秘主题。总而言之,这么令人震惊的陈述,只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头一个是相信我们之所以蒙神拣选,只是他自己的美意所造成的,或者套用圣经的字眼来说,「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是完全与我们所曾作过、说过、或想过之事无关的。事实上,它还更进一步说,不管我们自己如何,不管我们是仇敌、是外人,甚至是恨恶神的人,却仍然蒙神拣选,这都是出于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使徒正在说基督徒――那些享受这一切福分的人――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就蒙神拣选的,因为神凭着他的全知,看见他们必会运用信心,借此将他们自己与那些不肯运用信心的人区分开来。换句话说,神是拣选那些自己已经选择要成为基督徒的人,那些决定要相信主耶稣基督、并寻求救恩的人。再也没有第三种选择了。

所以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是:我们要如何面对这一点呢?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乃是因为今天有那么多基督徒根本就不面对这个问题。事实上,有些人甚至不相信自己正面对这问题,另一些人则避开它,因为它既难解、又奥秘。我似乎觉得今天有许多基督徒,自称相信圣经的默示,却刻意地避开大部分的经文,只因为它们是难解的。但是,如果你相信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那么抱持这样的态度就有罪了。面对圣经,乃是我们的本分。从头到尾传讲圣经中的某一卷书(正如我们所计划要作的),其中的一个益处是:这么作迫使我们不得不面对每一个陈述,并且侍立在它面前,查考它,让它对我们说话。事实上,一个相当有趣的发现是:某些家喻户晓的圣经教师在解经时,根本不碰某些书信,因为它们是极难解释的,所以他们就决定避开。

我们在研究这伟大的奥秘时,没有一件事比采用正确的研究方式更为要紧。这一点包括我们研究圣经时的灵在内,这也是最重要的。有些人已经拒绝了使徒的这个伟大的宣告,只因为他们是以错误的灵来研究它。让我十分率直地指出,我刚才摆在你面前这两种观点的支持者,在这一点上同样是难辞其咎的。这个问题不应该以论证的灵来研究,也不应该以分门别类的灵来探讨。绝对不可以激情或教条主义来研究它,这是一个应该以敬畏之心、并以敬拜态度来研究的题目。有些人说,就着某个角度而言,我们应该跪下来读圣经,我愈过愈同意这种说法。如果我们体认到是神正在向我们说话,那肯定就是研究圣经的必然途径了。然而人们是多么常以激情、刻薄、和怒气来讨论、争辩这些伟大而荣耀的陈述啊!我们此刻所站的乃是圣地,应该把鞋子从脚上脱掉。如果我们不以这样的灵来研究这个奥秘,我们不能明白它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这是神的话,不只是使徒保罗的见解。所谓的「高等批判学」(Higher Critics)规避了这个难题,说它只是保罗的神学。如果你采取那种观点,在圣经中摘录并选取你所相信的经文,那么你可能非常轻易就为自己制造出一个小的福音来,但那将不会是新约圣经的福音,不会是「神的福音」。我的起点是,认定这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这个特殊的陈述―「神的话」――本身就带有神的权柄。

所以接下来的推论是:这个陈述主要并不能用我们的悟性来了解。我们必须与诗歌的作者饶森(George Rawson)一同说――我不能以属地之翼,达到神的高度与深度。

当我们面对这个题目时,这句话是多么贴切啊!我们若是幻想凭着我们人类微不足道的悟性之翼就能升到这一类的真理,那就只是暴露出我们对于该真理的特质无知得令人震惊。我们在此所面对的,乃是神内心与心思中的事物。属地之翼绝不可能把我们带到这个高度。这是超乎其它一切之上,是一个极在的奥秘。那就是为什么这么超卓的真理只有在圣经中向信徒显明的原因了。这不是非信徒可以思想的事,他根本就不可能明白它,因为他向着神的整个态度都是错的。不信之人本质上的麻烦在于,他向着神的心错了。「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十四1);因为他的心错了,就不可能明白。使徒保罗这里是写给「在以弗所的圣徒」,给神的百姓,只有他们才是在领受这种真理的合适状态中;这原则同样适用在我们身上。

我们在研究这个题目的时候,必须预先加以说明的另一点是,从我们作基督徒之经历的角度,来研究这样的真理,是有益的。我们并不是从理论立场来研究它,将它看作是处在神学与哲学边界上的一个非常有趣的学术问题;相反的,我们在研究它的时候,应该对自己说类似下面这样的话:「我在这里,在神的殿中,虽然有成千上万的人不在这里,他们正躺在床上阅读星期天的报纸,或是在收听广播。我为什么会与众不同呢?是什么因素使我与他人有别呢?我为什么会对这些事感兴趣、到底为什么会让他们来烦扰我呢?――我为什么是个基督徒呢?」你要认真地思想,是什么把你和其他那些人分别出来,是什么把你放在一个不同的范畴中。当你跪下来向神祷告的时候,要搜寻并省察自己,自问是什么因素带领你来祷告。问问自己:想要祷告的渴望,到底是单单发自你自己呢?还是有其他的因素。要用头脑来研究这个深邃的问题)――除了从经历的观点之外,也要用悟性。

说过这些初步的考量(请将它们紧记在心)之后,现在就让我们来思想,当圣经说到「在基督里拣选」的时候,真正的意思何在。我的头一个看法是,这是一个陈述,而不是一个论证。圣经从来不争论这些教义,它只是把它们摆在我们面前;它提出一个陈述,然后就不管了。这里面的意味颇为深长,因为圣经在许多点上确曾加以论证,并说明理由;但是,当它提出像我们在这节经文中所见的这类特殊的陈述时,却从来不以论证的方式提出。

事实上,我们还必须更进一步,我们可以说第二点是,圣经不仅不为这些教义与我们争辩,而且当我们因为不明白而开始争辩时,它还责备我们、谴责我们。使徒在他所写的罗马书中明明白白地说到这一点:「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九19)。注意使徒的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换句话说,使徒是在告诉我们,我们必须从体认神是谁、何谓神开始,我们必须明白我们正在谈论的是谁。他接着又提醒我们:我们与我们正在交谈的这位神的关系,其实是一块陶土与窑匠的关系。他说,在你因为无法明白而问问题,而提出你的论证之前,要先明白你正在假定你微小的头脑能够明白神所作的事。你明白,你其实是在告诉自己,像你这样微不足道的受造之物,既渺小又无用(正如你在人际关系上经常显出的),因为听从了魔鬼,给自己招致败亡的噩运――你等于在声称,像你这么微小的头脑也能够明白永远的神那无限而不可测试的心思。圣经不仅不争辩,它还因为我们傲慢自大地以我们的难题来反对神所已经启示之事而谴责我们。

第三点,我们发现圣经并不回答我们为了此事而提出的问题,它并没有给我们一个完满的哲学解释。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有些困难――当然有了!――因为它是从神而来的,而圣经并未假装在提出详细的答案或哲学的解释。它提出陈述,然后就把它留在那里,而我们应该以和使徒保罗相同的态度来回应,他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提前三16)。我们不可能明白在一个位格(one Person;译按:指耶稣基督)里面有两种属性的奥秘,我们不可能明白一位神有三个位格的真理。这些事是属于超越人类悟性之外的范围,论到神拣选我们的教义也是如此。我们的头脑太渺少了,而且还不单是渺少,我们还是有罪且迷失的。我们虽然是基督徒,仍然不能想得清楚;这就是为什么历世历代会有那么多异端的原因。

与此相关而且能帮助我们明白的第四个原则是,要注意圣经给我了我们许多这类的陈述,全都是与我们在本节经文中正在查考的这个陈述类似的。论到这个题目,最详尽的陈述之一,见于约翰福音第六章。约翰所写的福音书,或许比圣经中其他任何一卷书都要更清楚地陈明这个教义。读约翰福音整个第六章,再读第十五章,然后读第十七章(记载了我们的主大祭司的祷告),你将会发现这相同的真理以最为有力的方式陈明出来。我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有许多人如鹦鹉学语般重复说到他们所听见的、或从书上读到的,大意是说这个教义只是从保罗的著作而来的。保罗当然是经常说到它了,就举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二章为例吧!「他(神)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借着圣灵的分别为圣,能以得救;神借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好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耀」(第13-14节,另译;和合本将「借着圣灵的分别为圣」译作「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何等意味深长的陈述!「他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借着圣灵的分别为圣,能以得救。」他借着圣灵把你们分别出来,相信真道。你已经蒙圣灵拣选,被分别出来,为要叫你相信真道。你并不是因为相信真道而被分别出来的,而是被分别出来以致相信真道。

我们发现使徒彼得前书第一章第二节也说到同一件事:「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洗盥。」分别出来又再次出现在顺服与相信真道之前。另外还有无数类似的经文,都直接支持这个陈述。

而且,还有其他的陈述,间接支持同一件事。就如以弗所书第二章的头两节经文:「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注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叫你们活过来」的说法。我们在哥林多前书第二章第十四节读到:「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保罗的教训是:我们之所以相信这些事,是因为「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二12)。保罗告诉我们:这世上有权有位的人之所以不认识基督,是因为他们是天然的人(中译「属血气的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都是大人物,是能干的人,却不认识他,「因为(和合本没有译出这两字)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保罗说:「只有神借着圣灵(将某些事)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二8-10)。我们之所以相信,就只有一个理由――因为圣灵在我们身上作工。

在哥林多后书第四章,我们见到相同的真理:「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3-6节)。这是信心如何产生之问题的答案。这世界的神把人的心眼弄瞎了,叫他们不能相信;但独一又真又活的神把光照进我们的心里,我们就信了。

重生的教义是以另一个方式说明同一件事。我们可以这么说:如果我们主张我们之所以重生,是因为我们已经相信了,那么我们就必须指出我们到底为什么需要重生。重生的目的和目标,是要使我们能够接受这个新的机能、新的能力,好领受神的真理。重生的教义有相当程度是说到拣选与神选择这个教义。事实上,我甚至可以说,我们始终应该从重生之教义的角度来研究这个教义,前者教导我认识,在我能明白这些事以前,我需要一个新的性情。

既已提醒你圣经上的这些陈述,就让我提出另一些应该思想的问题,以供你研究和默想。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从他自己的头脑中形成这个教义,这一点岂不是极明白且显而易见的吗?这是人类所最不可能想到的一件事。让我们坦承,我们所有人天生都不喜欢这个真理,因为觉得它侮辱了我们;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天然的人恨恶这个教义,远超过其他一切。我们全都略识那种恨恶的滋味。人类永远不可能会想出这个教义来;它如果不是从圣经中发现的,就绝不可能进入教会的思想生活中。陈明它的另一个方式是,没有一个教义像这特殊的陈述一样,那么清楚地把罪的真实性质与罪的后果显明出来。因为它确实断言我们的地位是在罪中,以致全然无助,我们自己在得救的事上完全不能作任何事。那就是罪所加诸于人类的,那就是罪使人类陷入的深渊,他确实是远离神的!圣经说「属肉体的(天然的)心思是神的仇敌」(罗八7另译:和合本作「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那人任凭自己成为一个远离的人,借着恶行和全然反对神而在心思中成为神的仇敌。这就是罪恶真实的写照。

但现在要注意,这方面的真理与传福音无关。经常有人辩称:神的拣选和选择的这个教义,没有留下空间让人去传扬福音,劝人悔改信主,或在从事这些工作时使用论据和说服力。但这两件事却是不互相冲突的,就像我们说既然是神在秋天时赐下五谷,所以农夫就不需要耕田、耙地、撒种一样;答案是:两者都是神定规的。神选择借着传扬福音和传讲他的话来召出他的百姓。他除了命定结局之外,也定规所凭借的方法。

最后,有一个很好的原则,就是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遇到圣经上的一个陈述,是你觉得既困难又复杂的,你应该向权威人士请教,查考权威著作,查考教会历史,查考那些走在我们前面之人的经历和解释。我们能够这么作,应该要感谢神。历世历代之来,基督教会都教导使徒在此所说的事,也就是说,神已经拣选了那些基督徒,不管他们的光景如何,不是因为他在他们身上预先看见有何配得奖赏之处,而是单单因为他被自己的怜悯与慈悲所驱策。若有人觉得这个教义太过简单,而想要摇摇手把它丢到一旁,且先让我提醒你一些接受这种解释之人的名字。

在保罗与宗教改革运动之间,最为突出的或许是伟大的奥古斯丁(Augustine),他是基督教会中最耀眼的明星。然后则是亚奎那(Thomas Aquinas),罗马天主教称之为圣多玛斯,他是一本基督教神学要略――《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的作者。下一个要提到的名字是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然后是加尔文,慈运理(Ulrich Zwingli),苏格兰的诺克斯(John Knox)。接下来是英国国教的三十九条(Thirty-nine Articles;译按:英国国教即圣公会,三十九条是其标准的信仰告白),然后是十七世纪的威斯敏斯德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所有长老教会都宣称他们的教训都是根据该信条,以为之辅助的信仰规范。我接下来想到的是属于清教徒(Puritan)传统的伟大名字――欧文(John Owen)、古德温(Thomas Goodwin)、和其他许多人。到了第十八世纪,则有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他或许是基督教会继保罗之后最大的福音使者。在美国则有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他几乎是普世所公认美国最精通哲学的神学家。至于第十九世纪,我们必须提到的名字是伟大的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所有这些人,全都持守保罗的教义。

我们转向各个国外宣教团体之创始人的历史,就如教会宣教协会(Church Missionary Society)、伦敦宣教协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甚至英国与国外圣经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一个单纯的事实是,这些宣教团体的创办人全都采取相同的观点。世人所知最伟大的福音使者,教会所知最伟大的传福音推动者,全都采取这特殊的观点。事实上,除了极少数的例外,这观点乃是直到第十七世纪开始之前普世基督教会所采的观点,这么说并不为过。

虽然在第十七世纪有反对这个观点的说法,而且透过约翰卫斯理和其跟随者,以及他们的亚米念派(Arminian)教训,而在第十八世纪广为流传。颇富深意的是,当圣经高等批判学在第十九世纪后半叶盛行时,这古老的观点甚至因而失势。随着所谓自由派或现代神学的出现,有关神在永世中拣选他百姓的教导,几乎完全销声匿迹。那肯定是极富深意的。

在我们要开始论证并作出全盘的陈述以前,应该把一些事实牢记在心。我们也必须明白一个事实:我们并不是靠着我们在这问题上所采取的观点而得救的。正如我所已经解释过的,有两种可能的观点:一是,不管我们如何,神已经拣选了我们;另一个则是:因为神已经预见我们会运用信心,所以他拣选我们。但我再重复一次:你在这问题上采取何种观点,并不决定你是否得救。我们得救,不是藉着对这些事的了解,而是藉着像孩子般单纯的信靠,并绝对相信、依靠主耶稣基督和他为我们所作的工作。我们所采取的观点确实会影响我们的理解、我们心智上的见解;但感谢神,拯救我们的并不是在此。我们可以肯定:爱德华滋和怀特腓德怎样在天堂,约翰卫斯理也照样在那里。

但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我们所坚持的教义并不决定我们的得救,那么它就无关紧要了。但那是错误的推论。关于神拣选我们的这个陈述,出现在圣经里面,所以必须予以重视。保罗把它摆在第一位,是为了要指明我们是如何成为基督徒、并享受基督徒的福分;而且,如我所说的,虽然我们对它的解释并不决定我们的得救,它却是非常重要的。它论及神主宰的权柄,和神的威严;事实上,若是从我们对神的爱的理解来看,它乃是极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我们在此可以看见神的爱的极致。而且,根据这个教义,我们可以最清晰地看出神救恩计划的确凿性。神救恩的计划如果有赖于人的光景、和人的选择,那它必须失败;但它如果从始至终都是出于神,那么就是确凿无疑的了。没有其它任何事可以给我安全感。没有一个教义像这个那么叫人得着安慰;我的安全感建立在这个事实上――我之所以是我,是单单而完全地因为神的恩典。

我身为一个传道人,无论具有什么权柄,都不是我自己的任何抉择所致。是神的手握住我,吸引我,把我分别出来归于这个工作。我成了何等人,是因神的恩才成的,我把所有的荣耀都归给他。我若相信我的将来乃是操之在我,取决于我的抉择,我将会恐惧战兢;但感谢神,我知道我是在他的手中,而那在我心里「动了善工」的,必要成全这工。不管我的情形怎样,不管我过去如何、现在如何,主都不会撇下我,他必不「废掉他的旨意」。因为我知道早在时间开始之前,在创立世界以前,神就顾念我、眷顾我、并拣选我,并且在他心里将我赐给基督――因为我知道这一点,所以我能够与使徒保罗一起说:「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8-39)。这一点之所以要紧,原因就是在此;我的安全感和我的喜乐就是根据它。虽然我对它的理解并不决定我的得救,但它确实决定了我得救之喜乐的经历,以及我所有的安全感和确据。请你屈膝面对这荣耀的真理,把它放进整本圣经的上下文中,记住我所提到那些人的名字,求神藉着圣灵光照你、赐你悟性,以便这个特殊的陈述能深深印在你里面,在你魂里,在你心思、内心、和经历里,使你越发领受他格外丰盛的恩典。